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漳州段A6标消防安全保卫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方针,明确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保卫责任人、技术责任人等有关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消防保卫的责任,保障生产者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国家和集体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凡在本工程范围内从事房屋建筑、房屋装饰、设备安装、生活设施临建等施工都必须执行本办法。本办法由项目消防安全保卫小组负责监督执行。一、目标:杜绝火灾事故及偷盗事故。二、消防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具体组织(人员):(1)消防安全保卫领导小组名单组长:王乃生项目经理副组长:陈平项目书记贺运生项目总工成员:曾军林、史向春、伍军、李纪仁、刘小平、袁光明、王崇彬、李朝贵、黄祖伟、王祥、朱兆勤等部室部员以及各施工队长。(2)义务消防队名单队长:陈信标成员:林尚谦、林辉寿、俞昌霖、严中华(3)项目本部门卫:庄有福第二章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责任制一、项目经理责任制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消防安全保卫制度22、贯彻落实消防保卫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各项消防保卫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3、在组织项目工程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消防保卫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消防保卫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消防保卫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消防保卫人员的工作。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伍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制度,及时组织上岗前、施工中消防保卫教育。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消防保卫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施工中消防保卫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消防保卫检查,发现消防保卫工作中的问题,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消防保卫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整改。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整改措施,吸取事故教训。8、对外包队伍加强消防保卫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评定。二、项目分管副经理责任1、对本项目消防保卫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消保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项目各项消保管理制度。2、组织实施项目消保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消防保卫责任制。3、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企业工程施工方案。审批本项目消防保卫技术管理措施,落实施工生产中的消防保卫技术措施。4、领导组织本项目的消防保卫宣传教育工作,确定消防保卫考核指标,领导、组织外包队伍的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5、领导组织本项目的每月一次检查、内业资料标准化管理和不定期的消防保卫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消保问题。6、认真听取、采纳消防保卫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项目消防保卫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2737、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消保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具体工作。8、负责对外包队伍包干的现场检查和消防保卫工作评定,每月检查、评比一次。三、项目总工责任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消防安全保卫负技术指导、监督责任。2、贯彻、落实消防安全保卫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消防安全保卫技术规程、标准。3、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消防安全保卫技术措施,保证其具有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实施检查、监督。4、主持指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度相应的消防安全保卫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5、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消保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消防保卫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发生意外或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6、主持消防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施、设备的不良情况应及时采用有效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7、参加每月一次的消防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方法予以消除。8、贯彻实施内业资料管理标准。确保各项消防保卫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9、参加、配合火灾、失窃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10、负责对外包队伍包干责任区消防保卫安全评定及文明施工的检查评定。四、施工队长责任1、认真执行消防保卫的各项法规、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单位人员在生产中的消防保卫工作负责。2、按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好本单位人员的岗位消防保卫消防安全保卫制度4安全知识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单位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3、必须保持本单位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新到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岗前消防保卫教育后方可上岗。4、根据上级的交底向本单位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消防保卫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监督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隐患应立即上报有关领导。5、发生火灾、失窃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6、服从项目部管理,接受项目部检查,劳务用工必须登记造册。7、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五、安全员责任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消防保卫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包队伍)的消防保卫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2、认真执行消防保卫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的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队伍)进行书面消防保卫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的执行情况实施经常检查,随时纠正现场及作业中违章、违规行为。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外包队伍)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实施的消防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消防保卫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消防保卫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监督其认真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4、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包队伍)学习消防保卫规章制度,开展消防保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消防保卫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符合审批手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要组织作业工人进行消防保卫安全技术培训;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6、已发生火灾、失窃或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275六、项目班组长责任1、认真执行消防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2、经常组织班组学习消防知识,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3、认真落实消防保卫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消防保卫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消防保卫安全教育。6、发现火灾、失窃或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七、操作工人责任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消防保卫制度,模范遵守消防保卫规章制度。2、积极参加消防保卫安全活动,认真执行消防保卫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保卫人员的指导管理。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消防保卫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消防安全保卫知识,维护一切消防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私自拆改、挪用。4、对不利于消防安全的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5、发生火灾、失窃和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或检查。第三章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规定,实行治安、防火责任制。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工地治安保卫防火工作,设专人进行检查。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国家的各种防火规定,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制定相应的治安、消防方案和预案,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3、施工现场保持道路畅通,物料按规定存放,随时清理。更衣室、宿舍要指定专门管理,制定严密的防火措施。4、现场配备相应齐全有效设施和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周围3m之内不准圈地他用,重点部位、易燃易爆物品要有针对性的存放、使用安全措施。消防安全保卫制度65、宿舍、吸烟室必须备水盆,将烟头放在水盆中,烟头不得乱丢乱扔。不准卧床吸烟以免点燃衣物被褥等。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电线上挂放衣物,不准使用电热器具烧饭、烧水或取暖。6、冬季取暖火炉要按规定安装通风斗,并有专人看护。炉渣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地点,防止火灾事故。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用明火需经有关部门负责人严格审批后设专人看火、备齐消防器材方可作业。8、仓库、木工棚内严禁吸烟,电气设备均应有防火措施。9、施工人员必须办介务工的合法手续,遵纪守法。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防其他灾害等工作。职工从现场携物、运料外出要有出门证明,并经保卫人员验证后方可出门。10、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严格执行会客、留宿制度。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暂住证。11、做好施工现场重点部位的保卫工作,配备充足的警卫人员昼夜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处理。12、现场严禁赌博、酗酒和传播淫秽刊物,同事问讲究文明,不出污言秽语,不起哄闹事、打架斗殴。13、施工现场要划明责任区,有标志牌,明确职责,分工到人。14、发现有刑事犯罪嫌疑人员,立即向公安保且部门报告。不得雇用童工、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员及来历不明的闲散人员。15、施工现场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火灾灾害事故,及时向上级保卫门和当地派出所报告,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搞好治安管理工作。16、施工现场治安、消防、保卫安全检查必须制度化、经常化,不留死角,做到防患于未然。17、所有人员要自觉遵守现场消防保卫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相互监督,共同搞好安全消防保卫工作。18、报警电话:火警119,匪警110。第四章施工现场电、气焊(割)安全防火制度一、防火安全规定/2771、从事电焊、气割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操作。操作时应持证上岗。徒弟学习期间,不能单独操作,必须在师傅监护下进行操作。2、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经专职安全员同意或消防保卫检查批准,领取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操作。3、用火审批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审批前要深入用火地点查看,确认无火险隐患后再行审批。批准用火应采取定时(时间)、定位(层、段、档)、定人(操作人、看火人)、定措施(应采取的具体防火措施),部位变动或仍需继续操作,应事先更换用火证。用火证只限当日本人使用,并要随身携带,以备消防保卫人员检查。4、进行电焊、气割前,应由施工员或班组长向操作、看火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任何领导不能以任何借口纵容电、气焊工人进行冒险操作。5、装过或有易燃、可燃气体及化学危险物品容器、管道和设备,在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割。6、严禁在有可燃蒸汽、气体、粉尘或禁止明火的危险性场所焊沓。确需进行拆割时,必须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7、遇有5级以上大风气候时,施工现场的高空和露天广割作业从停止。8、领导及生产技术人员,要合理安排工艺和编排施工进度程序,在有可燃材料保温的部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必要时,应在工艺安排和施工方法上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焊割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脱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9、焊割结束或离开操作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赤热的焊嘴、焊钳以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10、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割工具和设备。电焊的导线不能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能与气焊的软管或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焊接线和气焊软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11、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火火器材,专人现场监护。二、看火(监护)人职责消防安全保卫制度81、清理焊割部位附近的易然、可然物品;对不能清除的易燃、可燃物品要用水浇湿或盖上石棉布等非燃材料,以隔绝火星。2、要坚守岗位,要与电、气焊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