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食品有限公司制定单位行政部奖惩管理规范页次1/7制定日期2005-6-1版次第1版发行日期2005-6-9文件编号KWS-XZHRWI-041.目的:1.1为确保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按制度作业,确保服务品质并提升公司自身形象.2.范围:2.1适用所有员工3.权责:3.1警告:现场管理人员3.2小过、大过:各部门部长、科长3.3,开除:行政部长、行政副总3.4嘉奖:行政部部长3.5小功、大功:行政副总3.6升职:行政副总、总经理4.0规范内容:4.1奖惩作业程序,依《人事管理作业程序》4.2违反以下条款者予以警告处分(可处10元至20元的现金罚款):4.2.1工作时用手摸头发,抠耳朵,挖鼻孔。4.2.2工作时间内把双手插入裤子口袋内。4.2.3工作内接触钱币等物不洗手而触摸食材。4.2.4嚼口香糖(含零食)之类的东西。4.2.5把工作围裙当毛巾用。4.2.6上班着装不清洁。4.2.7用衣服或直接以手擦汗。4.2.8在转换工序作业时不洗手。4.2.9清洁用具用完后不冲洗干凈。4.2.10半成品不用后不加盖。北京××食品有限公司制定单位行政部奖惩管理规范页次2/7制定日期2005-6-1版次第1版发行日期2005-6-9文件编号KWS-XZHRWI-044.2.11工作场所内随地吐痰(情节轻微者)。4.2.12有客户参观时,员工围观。4.2.13车间洗手间用完后不关大门。4.2.14携带非工作必需品进入车间,不接受批评教育者。4.2.15将厂证借给他人使用或用他人厂证等行为者。4.2.16迟到早退无故停工者。4.2.17进入车间不按要求着装者。4.2.18私自占用公司生产用品者(情节轻微者)。4.3违反以下条款者予以小过处分(所有警告内容犯第三次者记小过处分)(可处30元至50元的现金罚款)。4.3.1现场作业员工在工作中直接用手随意拿食物吃。4.3.2作业员盛装半成品的用具未与地面隔离者(现场负责人负连带责任)。4.3.3在烘箱或冷冻存放私人物品。4.3.4用脏抹布擦抹用具或下料桶。4.3.5对着半成品大声讲话,咳嗽或打喷嚏。4.3.6大小便后不洗手。4.3.7着装不确实者。4.3.8工作中戴手饰品作业,蓄指甲及涂指甲油。4.3.9设备使用者不按规定进行点检、维护、保养。4.3.10工作帽不正确穿戴、头发散落在工作帽之外。4.3.11不按操作指导书或作业流程进行作业。4.3.12用具、设备使用前或使用后未刷洗干凈。4.3.13员工用餐后餐桌未擦洗干凈,排列整齐。4.3.14餐厅地上有油腻、积水、杂物等。4.3.15不按规定作业区域进行作业。北京××食品有限公司制定单位行政部奖惩管理规范页次3/7制定日期2005-6-1版次第1版发行日期2005-6-9文件编号KWS-XZHRWI-044.3.16男性员工留胡须,长发者。4.3.17用具未按规定摆放者。4.3.18生食与熟食不区分放置。4.3.19大桶、小桶、配料盘等容器在使用前或使用后不洗刷干凈者。4.3.20私自占用公司生产用品者(情节严重者)。4.3.21损坏公司生产用具者(情节轻微者)。4.3.22浪费公司原材料者(情节轻微者)。4.3.23工作中吊儿郎当,不听从主管分配。4.3.24在厂区内吵架闹事。4.3.25违反作业操作标准造成公司原材材报废者(情节轻微者)。4.3.26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者。4.3.27用水后,水笼头不及时关闭而造成浪费者。4.3.28下班后个人负责的灯具未及时关闭者。4.3.29燃料用完不及时关闭造成浪费者。4.3.30不在规定场所内抽烟者。4.3.31在工作场所内随地吐痰(情节严重者)。4.3.32私自携带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4.3.33对同事恶意诽谤,攻击,制造事端者(情节轻微者)。4.3.34公司集合无故不到和通知加班无故不到者。4.3.35上班时间内不戴工作帽,不戴口罩。4.3.36上班时间不遵守公司作息制度,擅离工作岗位。4.3.37醉酒后影响工作或任何时间在厂区内渴酒者。4.3.38委找他人或代他人打卡者。4.3.39其它情节可记小过者。北京××食品有限公司制定单位行政部奖惩管理规范页次4/7制定日期2005-6-1版次第1版发行日期2005-6-9文件编号KWS-XZHRWI-044.4违反以下条款者予以大过处分(所有小过处分之内容犯第三次记大过处分)(可处60元至100元的现金罚款)。4.4.1穿背心或光膀子工作。4.4.2穿非工作鞋进入车间者。4.4.3因操作失误,导致火灾,事件轻微者。4.4.4在公司打架斗殴者。4.4.5未经批准携带外人进入客户宿舍和厂区。4.4.6故意浪费食材者(情节严重者)。4.4.7使用设备时,发现意外情况不及时报告者。4.4.8发现设备有异常,未经许可而强行使用。4.4.9散布有关公司谣言,对公司声誉有不良影响者。4.4.10影响工作场所生产秩序,不利于公司其它正常工作者。4.4.11引诱教唆部属,同事离职而影响公司利益者。4.4.12泄漏公司机密者。4.4.13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不正当利益者。4.4.14擅自撕毁或涂改公司公告者。4.4.15拿生产用具打闹嬉笑者。4.4.16上下班时间在公司、工厂、宿舍聚赌者。4.4.17其它严重过失应记大过者。4.5违反以下条款者予以开除处分(所有大过处分之内容犯第二次者记开除处分)(可处100元以上的现金罚款,最高不超过本人一个月工资)。4.5.1利用职务之便收取贿赂或利用其它活动(如赌博)变相获取利益,有渎职、循私行为者。4.5.2偷窃同事钱财或公司财务文件、资料、原材料等,有事实证明者。4.5.3订立工作契约时有虚假行为,使公司误信而受损失者。北京××食品有限公司制定单位行政部奖惩管理规范页次5/7制定日期2005-6-1版次第1版发行日期2005-6-9文件编号KWS-XZHRWI-044.5.4对公司员工及其家属施予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为者。4.5.5触犯国家法律,被判处拘役、服刑或劳教者。4.5.6违反工作契约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者。4.5.7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日,累计五天者。4.5.8聚众闹事、严重妨碍生产秩序者。4.5.9携带法定违禁品,使员工受到伤害或公司财产受到损失者。4.5.10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或承办重大采购收受贿赂、佣金者。4.5.11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或盗用印信,图谋不法利益者。4.5.12参加非法组织,被司法机关认定者。4.5.13造谣生事,煽动非法怠工,罢工情节重大者。4.5.14事假、病假期间,未经许可而往其它处工作者。4.5.15在公司内打架、酗酒闹事妨碍公司正常秩序者。4.5.16干部人员包庇员工或同流合污者。4.5.17仿造出勤资料者。4.5.18依据工作契约调派工作,无故拒绝不从者。4.5.19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影响公司权益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4.5.20上班不穿工作服。4.5.21泄漏公司机密者,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者。4.5.22违反作业操作标准造成公司原材料报废者(情节严重者)。4.5.23员工不按规定作业而导致产品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者。4.5.24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者。4.5.25员工凡涉及应解聘之嫌需要查证,为便于调查先予以停职.如经查实属不实之事,予以复职幷补发停职期间工资。4.6如有客户参观时,违反上述条例,加倍处罚。北京××食品有限公司制定单位行政部奖惩管理规范页次6/7制定日期2005-6-1版次第1版发行日期2005-6-9文件编号KWS-XZHRWI-044.7以上惩罚条款若现场管理人员(含科长,领班)自已违规的,经行政部调查无误的,按违规之条款加倍处罚.即若违反警告处分的条款,则对管理人员的处罚为重一级处罚即记小过处分,所有处罚方式以此类推.4.7.1现场管理人员(含科长,领班)对违反以处罚规定的工作人员若未按相关处罚规定处罚违规者或包庇纵容违规者的,经行政部调查无误的,按违规之条款处以两倍处罚.即若对违反警告处分条款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处罚的.则对管理人员处罚为两级处罚即记大过处分.所有处罚方式以此类推。4.7.2对因员工操作不当而导致火灾等事件轻微者,除按相关处罚条款对事件直接与间接责任进行处罚外,并对相关组别的管理人员追究连带责任,对主要管理责任失职处以大过处分.对次要管理责任失职者处以小过处分。4.7.3对因操作人员操作不当而导致严重火灾及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对事件责任人与相关组别的管理人员一律开除处分。4.8科长以上人员由副总经理,总经理作签核方能生效。4.9奖励依《员工管理制度》进行。审批:核准:北京××食品有限公司制定单位行政部奖惩管理规范页次7/7制定日期2005-6-1版次第1版发行日期2005-6-9文件编号KWS-XZHRWI-04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