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基本知识2012年3月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消防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消防工作原则“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理念“全民消防、生命至上”•基本目的“人人关注消防安全、人人掌握消防常识、人人学会逃生自救技能”《大纲》按照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从业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和一般公民四类人员的特点进行编写。•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主要包括政府及职能部门消防工作负责人,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消防工作负责人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从业人员主要包括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建筑消防设施施工、检测、监理、维保,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执业人员,建筑消防工程设计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主要包括保安员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电工、电气焊工;•一般公民主要包括消防志愿者、志愿消防队员,大学生、中学生、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社会单位员工和居民、村民等。第一类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一、政府及职能部门消防工作负责人培训对象:各级人民政府(含派出机构)及职能部门主管领导。•二、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消防工作负责人培训对象: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消防工作责任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三、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培训对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前言•培训对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消防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掌握消防安全基础知识、社会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了解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安全监管、消防设施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建设、消防经费保障、检查考评等责任,提高消防工作管理能力。•(一)消防安全基本知识(二)消防法规基本常识(三)消防工作基本要求(四)消防基本技能训练消防安全基本知识火灾爆炸概述火灾扑救火场逃生第一节火灾一、火灾定义和分类•(一)火灾定义根据国家标准GB5907—86《消防基本术语第一部分》,将火灾定义为: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二)火灾的分类根据国家标准GB4968—85《火灾分类》的规定,将火灾分为A、B、C、D四类。2007年,国际标准化组织对火灾分类标准进行了修订,我国火灾分类标准也随之进行了调整。不仅根据可燃物的性质定义火灾分类,而且根据可燃物的类型和燃烧特性将火灾定义为A、B、C、D、E、F六类:1.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2.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火灾等。3.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等引起的火灾。4.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火灾等。5.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6.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火灾烹饪物火灾。二、火灾等级划分1、根据火灾危害严重程度划分按照我国《火灾统计管理规定》,按照一次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将火灾等级划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一般火灾三类。•(1)特大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2)重大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3)一般火灾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火灾,为一般火灾。2.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分类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特大火灾和一般火灾(1)特别重大火灾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以上”含本数,下同)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2)重大火灾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以下”不含本数,下同)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3)较大火灾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4)一般火灾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三、火灾发生的原因(一)国家标准火灾统计规定中,把引起火灾的原因归为以下十类:•1、放火•2、违反电器安装安全规定•3、违反电器使用安全规定•4、违反安全操作规定•5、吸烟•6、生活用火不慎•7、玩火•8、自燃•9、自然灾害•10、其他(二)火灾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很多的。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三个方面:第一、由于人们的思想麻痹,用火不慎,不遵守操作规程或机械、电气设备不良,安装不当而引起的火灾;用火不慎、用火设备不良。违反操作规程,如焊接\电气设备安装、使用不当、小孩玩火。第二、由于自然的、化学的或生物的作用而引起自燃起火;爆炸引起的火灾、自燃起火、静电放电、雷击起火。第三、纵火。火灾的发展过程(1)室内火灾的发展过程•室内火灾发展过程一般用温度表示。不同结构的建筑,火灾时其温度变化情况是不一样的。一般建筑火灾,温度变化过程如图所示•实验结果表明,在室内的上层温度达到400~600℃时会引起轰燃。•火灾初起阶段。燃烧产物中有水汽、二氧化碳产生,还产生少量的一氧化碳和其他气体,有热量散发,火焰温度可能在500℃以上,室温略有增加。这一阶段火势发展的快慢随着引起火灾的火源,可燃物的特点不同而呈现不同的趋势。•火灾发展阶段。也称为自由燃烧阶段。当温度升至A点附近,辐射热急剧增加,辐射面积增大,燃烧会扩大到整个室内,并有可能出现轰燃。•火灾下降阶段。随着燃烧的进行,可燃物减少;如果通风不良,有限空间内氧气被渐渐消耗,则可燃物不再发出火焰,已燃烧的可燃物呈阴燃状态,室内温度降至500℃左右。但是,这样的高温仍能使可燃物分解出较轻的气体,如氢气、甲烷等。这时,如因不合理的通风,突然引入较多的新鲜空气,则仍有发生爆燃的危险。如果火灾烧穿门窗、屋顶,则在可燃物全部燃尽后,才进入下降阶段。五、火灾的特性(一)燃烧的概念•燃烧是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的现象。•近代链锁反应理论认为:燃烧是一种自由基的链锁反应,也称链式反应,其反应机理大致可分为链引发、链传递、链终止三个阶段。•燃烧过程中的化学反应十分复杂。可燃物质在燃烧过程中,生成了与原来完全不同的新物质。燃烧不仅在空气(氧)存在时能发生,有的可燃物在其他氧化剂中也能发生燃烧。(二)燃烧的条件•任何物质发生燃烧,都有一个由未燃烧状态转向燃烧状态的过程,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燃烧才能发生和发展。1、燃烧的必要条件•燃烧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和引火源(见图1-1)。只有在三个条件同时具备的情况下,可燃物质才能发生燃烧。•用“燃烧三角形”来表示无焰燃烧的必要条件非常确切,但对有焰燃烧,因过程中存在未受抑制的自由基作中间体,因而燃烧三角形需增加一个坐标,形成燃烧四面体(见图1-2)。即有焰燃烧的发生需要四个必要条件: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引火源和链式反应。可燃物引火源助燃物图1-1燃烧三角形可燃物引火源助燃物链式反应图1-2燃烧四面体(1)可燃物•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发生燃烧反应的物质,都称为可燃物。可燃物按其物理状态分为气体、液体和固体三类。•有些物质在通常情况下不燃烧,但在一定的条件下又可以燃烧。例如,赤热的铁在纯氧中能发生剧烈燃烧;赤热的铜在纯氯气中能发生剧烈燃烧;铁、铝本身不燃,但把铁、铝粉碎成粉末,不但能燃烧,而且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爆炸。(2)助燃物(氧化剂)•与可燃物质相结合能导致燃烧的物质称为助燃物(也称氧化剂)。通常燃烧过程中的助燃物主要是氧。某些物质也可作为燃烧反应的助燃物,如氯、氟、氯酸钾等。也有少数可燃物,如低氮硝化纤维、硝酸纤维的赛璐珞等含氧物质,一旦受热后,能自动释放出氧,不需外部助燃物就可发生燃烧。(3)引火源•使物质开始燃烧的外部热源称为引火源。引火源温度越高,越容易点燃可燃物质。根据引起物质着火的能量来源不同,生产生活实践中引火源通常有明火、高温物体、化学热能、电热能、机械热能、生物能、光能和核能等。(4)链式反应•链式反应就是当某种可燃物受热时,它不仅会发生汽化,而且可燃物的分子会发生热裂解作用,即它们在燃烧前会裂解成为更简单的分子。这些分子中一些原子间的共价键常常会发生断裂,生成自由基。由于它是一种高度活泼的化学形态,能与其他的自由基和分子反应,从而使燃烧持续下去。燃烧的充分条件•具备了燃烧的必要条件,并不意味着燃烧必然发生。在各种必要条件中,还应有“量”的要求,即燃烧发生的充分条件。•一定的可燃物浓度•一定的氧气含量可燃物发生燃烧需要有一个最低氧含量,低于这一浓度,燃烧就不会发生。如汽油燃烧的最低氧含量要求为14.4%,乙醚为12%。•一定的点火能量不管何种形式的引火源,都必须达到一定的强度才能引起燃烧反应。所需引火源的强度,取决于可燃物质的最小点火能量,低于这一能量,燃烧便不会发生。•未受抑制的链式反应对于无焰燃烧,上述三个条件同时存在,相互作用,燃烧即会发生。而对有焰燃烧,除上述三个条件外,燃烧过程中存在自由基,形成未受抑制的链式反应,使燃烧能够持续下去,亦是燃烧的充分条件之一。(四)燃烧类型1.闪燃•在液体表面能产生足够的可燃蒸气,遇火能产生一闪即灭的燃烧现象,称为闪燃。在一定温度条件下,液态可燃物表面会产生可燃蒸气,这些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一定浓度的可燃性气体,当其浓度不足以维持持续燃烧时,遇火源能产生一闪即灭的火苗或火光,形成一种瞬间燃烧现象。•由于一些固态可燃物因蒸发、升华或分解能产生可燃气体或蒸气,所以少量固体也会产生闪燃现象。2.着火•可燃物质一经被点燃,能持续并不断扩大的燃烧现象,称为着火。着火是燃烧的开始,且以出现火焰为特征,这是日常生产、生活中最常见的燃烧现象。3.自燃•可燃物质在没有外部火花、火焰等火源的作用下,因受热或自身发热并蓄热所产生的自然燃烧,称为自燃。即物质在无外界引火源条件下,由于其本身内部所发生的生物、物理或化学变化而产生热量并积蓄,使温度不断上升,自然燃烧起来的现象。由于热的来源不同,物质自燃可分为受热自燃和本身自燃两类。(1)引起受热自燃的主要原因•①接触灼热物体。•②直接用火加热。•③摩擦生热。•④化学反应。•⑤绝热压缩。•⑥热辐射作用。(2)引起本身自燃的主要原因•①氧化生热。如褐煤、浸油脂物质、黄磷、金属硫化物等。•②分解生热。如硝化棉、赛璐珞、硝化甘油等。•③聚合生热。指低分子单体聚合成高分子聚合物的反应,释放出热量。•④吸附生热。因吸附空气中的氧而发生自燃。如活性炭、还原镍、还原铁。•⑤发酵生热。如稻草、籽棉、树叶、锯末、甘蔗渣、玉米芯等。4.爆炸•爆炸是一类特殊的燃烧类型,其发生发展过程迅速,瞬间释放巨大能量,极易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六、火灾的危害(一)燃烧产物•物质在燃烧时生成的气体、蒸气和固体物质称为燃烧产物。其中能被人们看见的燃烧产物叫烟雾,它实际上是燃烧产生的悬浮固体、液体粒子和气体的混合物。其粒径一般在0.01~10微米之间。(1)不同物质的燃烧产物•例如:碳、氢、磷、硫等生成二氧化碳、水、五氧化二磷及二氧化硫等。这些产物不能发生燃烧,称为完全燃烧产物。•一些化合物在空气中燃烧除生成完全燃烧产物外,还会生成不完全燃烧产物,特别是一些高分子化合物,受热后会产生热裂解,生成许多不同类型的有机化合物,并能进一步燃烧,最简单的不完全燃烧产物是一氧化碳,它能进一步燃烧生成二氧化碳。•合成高分子材料燃烧产物会生成许多有毒或有刺激性的气体,如:氯化氢(HCl),光气(COCl2),氰化氢(HCN)及氧化氮(NOx)等。•(2)燃烧产物的毒性•燃烧产物有不少是毒害气体,往往会通过呼吸道侵入或刺激眼结膜、皮肤黏膜使人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