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供参考1/6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通用4篇【题记】这篇精编的文档“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通用4篇”由三一刀客最“美丽、善良”的网友上传分享,供您学习参考使用,希望这篇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第一篇】我看过很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书就是《大侦探福尔摩斯了》这本书里面有悬疑案、失踪案等案子,这本书的主角有:福尔摩斯和搭挡华生等人物,福尔摩斯是一名著名的私家侦探,而华生则是你一名医生。福尔摩斯他机智过人,他穿着一件橙色衣服和戴着一顶橙色帽子,他还穿着一双大皮鞋;华生戴着一项白色帽子和穿着一仵白色外套还穿着一双黑色皮鞋。在《大侦探福尔摩斯》这本书的这么多期里,我最喜欢的一期是《乞丐与坤士》,这期里面讲述了一名坤士失踪了,他的妻子在他失踪的这几天里一直在为他但心,但他却扮成乞丐在街上行乞,最后,妻子在烟馆里见到了他,福尔摩斯最终查清楚了乞丐与坤士是同一个好文档,供参考2/6人。这就是我喜欢看的书,你们喜欢看吗?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第二篇】有人喜欢看《老夫子》有人喜欢看漫画……我喜欢看,《鲁滨逊漂流记》里面主要讲了的就是,鲁宾逊有一次出海的时候,船一不小心沉了鲁宾逊漂到了一座小岛上,于是他就开始用自己的经验来在这座小岛上生存,他从来到那座小岛的时候,他想的各种回家的方案都没有行通,于是他找到了一个野人好伙伴。他每天教他怎么读英语,慢慢的这个野人,好朋友跟他越来越友好,越来越亲近,也能和伙伴叫他主人,他给这个也能取了个名字叫星期五。鲁宾逊经常会带着星期五出去打猎,星期五就在他们种的菜园里面,种一些小麦。把小麦带回家的时候可以叫,鲁滨逊做面包当然,星期五也有自己的枪。有一次。星期五的野人,好伙伴就到那座岛上来吃人,于是星期五和它的主人(鲁滨逊)。就开始就那个人,于是他们的枪声,吸引住了那些野人,那群野人朝他们跑来的时候。鲁宾逊朝几个野人开了几枪,他们都受了伤,还剩一个的时候,他突然跑过来掐住鲁宾逊的脖子,这时星期五开了一抢,那个野人也受伤了。星期五仔细一看,它又好文档,供参考3/6蹦又跳的,看上去很高兴,鲁宾逊问他是怎么了,她说这是她的爸爸,鲁宾逊看到星期五的爸爸以。问清楚了他们所有的身份。他们都是西班牙人,也是在意一次船货中漂流,到另外一个小岛上的那个小岛上有很多野人,他们两父子一直被关起来之后星期五被,那群野人给送走了,丑他也被送走了,就有现在的这种情况。过了14年之多,鲁宾逊逃离了这座小岛,于是他就开始找家。看到自己的小家,觉得很温馨,说我下次再也不要去。旅行什么的了,我一定要在家里享受生活由于他的故事。吸引了很多人,所以他的钱越来越多他不像以前那样那么频繁了,而是更有钱了一些。我读了这本书以后,我觉得鲁宾逊是一个很坚持、毅力很强、很勇敢的一个人而且非常聪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第三篇】我最喜欢的书是丹尼尔·笛福创作的举世闻名的一本小说《鲁滨逊漂流记》。《鲁滨逊漂流记》虽然是一本小说,但是书中的描写是那么真实,让我感觉像是发生过一样。小说主要讲述了鲁滨逊死里逃生,被海浪推到岸边,漂到了一座不为人知的孤岛上。在这座岛上,鲁滨逊从刚开始的手足无措,到后来的把自己想象成整座岛的国王。甚至还自好文档,供参考4/6力更生,用自己的双手圈养山羊,播种食物,住在自己的山洞里。最后,还顺利地驯服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鲁滨逊在岛上生活了28年,救出船长,回到了英国。令我引印象最深的,就是鲁滨逊看到沙滩上的脚印后,每天茶不思饭不想的,当时我的心情和鲁滨逊一样,也非常害怕有野人出没。我继续往后翻,看见了遍地人骨的草丛,尽管我很担心有野人,但好奇心让我一页页地看了下去。终于,鲁滨逊发现了野人们野蛮的宴会,还有三个俘虏他们竟想吃掉自己的同类人!这时,有一个俘虏摆脱了他们,朝鲁滨逊这边逃来,鲁滨逊要抓住他,做自已的奴隶,于是把他带回自已家中,鲁滨逊教他说话,取名“星期五”。这让我感受到了鲁滨逊耐心善良的一面。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不仅是因为情节紧张生动,更多的是因为比较喜欢鲁滨逊的性格和理想。鲁滨逊青年时期有自已的梦想航海家,尽管他父亲不同意,他也敢于去追逐梦想,实现梦想。我非常喜欢这种敢于拼,敢于追逐梦想的性格。是啊,如果我们没有梦想,我们的生活就会变得空虑,毫无意义。一个没有梦想的人就像一个牵线木偶一样,任凭他人摆布,没有自己独立的思想。好文档,供参考5/6鲁滨逊还有一种强烈的正义感和自力更生的能力。正义感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拥有的,别人有难,我们要尽全力地帮助别人,就像鲁滨逊那样救“星期五”和遇难船长一样,义无反顾。自立更生的能力决定了你的命运,有些人被放到哪里都可以生存下去,而有些人十几岁了还等着父母喂饭,相信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有自力更生的能力,我们要勤劳,才能成为鲁滨逊那样会生存的人。《鲁滨逊漂流记》中隐藏了许多知识,再加上惊心动魄的故事情节,难怪是世界名著,我真喜欢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第四篇】我有一本最喜欢的书,书名是:《梨树湾的米秀》,这是我看过最好看的书了。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有一个村子叫梨树湾,米秀是我们的主角,她小时候跟小伙伴们去山上玩,米秀脚一滑,摔到了山下,所以她有点傻。讲的就是她和小伙伴们一起玩,他们小时候的回忆,他们一起爬树,摘梨。童年真是美好。这本书让我想起了我小时候在老家玩的场景,这本书主要讲了童年的回忆,还有米秀和她小伙伴们的友谊,我推荐这本书给大家看,大家也可以去看一看。好文档,供参考6/6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芳,她1996年6月出生于江苏盐城,出版了:《水蜡烛》、《喜鹊班的故事》等系列作品三十余部。作品曾多次荣获冰心图书奖,人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的百种优秀图书。这本书就是我最喜欢看的书,同学们也可以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