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工资、薪金所得个税筹划刘艳城一、引言二、纳税筹划的目标三、工资、薪金所得个税筹划的总体思路和具体策略四、综合考虑企业整体税负内容提要一引言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个人所得税法》列举征税的个人所得共11项,其中工资、薪金所得与我们关系最为密切,涉及到我们的切身利益。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纳税筹划的目标纳税筹划有两个目的。降低税负是浅而易见的目的,另一个目的就是实现涉税零风险。我们要认识到纳税筹划本身也是有风险的,当我们税收策划人员做出的纳税筹划方案实施后,因各方面的原因,税务局不认可,认定我们是偷税漏税,企业将面临罚款等极为不利的影响。三、工资、薪金所得个税筹划的总体思路和具体策略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总的思想就是:“先分后降”。(一)、分是指分流,缩小税基,也就是利用国家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减少应纳税所得额。1、利用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分流。可以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从而分流员工薪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人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人实际领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三、工资、薪金所得个税筹划的总体思路和具体策略2、利用报销通讯费分流。企业管理人员发生的通讯费,取得合法发票实报实销的,属于企业正常经营费用,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3、通过福利费分流。1)、由企业为职工提供廉租的住房,而不是支付含有购房费用或房租补贴的高工资。2)由企业向职工提供福利设施及服务,在职工收入没有增加的情况下,使生活和消费水准得以较大幅度提高,从而减少缴纳个税的义务。3)增加外地员工报销探亲路费的次数等。4、其它免税项目。如独生子女费、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安家费、抚恤金、救济金等。三、工资、薪金所得个税筹划的总体思路和具体策略(二)、降,就是降税率。1、均衡每月收入。在按月计算缴纳个税的情况下,工资、薪金所得很可能在不同的纳税期限出现较大的波动,即出现有的月份收入过高,有的月份收入偏低等现象。如按上述实际收入状况直接缴税,将意味着个人既要在高收入的月份被课以较高税率的个税。同时,在较低的收入月份里又不能享受税法为个人所提供的种种优惠政策,如法定的费用扣除、较低的税率征收等。因此,可以通过推迟或提前获得收入,使自己的收入尽可能在各个纳税期限内保持均衡。这样,不仅避免了在某个月份被课以较高税率的重税,还能分享每个月税法提供的费用扣除和费用减免等优惠。三、工资、薪金所得个税筹划的总体思路和具体策略案例1:蔗管员陈某每月基本工资1000元,按其所管辖区的原料蔗进厂量提成绩效工资,提成标准为1元/吨,3月份进蔗3000吨,3月份应发工资合计4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175元[(4000-2000)×10%-25=175,为计算简便扣除费用不考虑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以及可以扣除捐赠,下同。],4月份已收榨只有基本工资1000元,没有达到起征点,无需纳税。纳税筹划方案:推迟发放部分绩效工资,将1500元跟4月份工资一起发放。应纳个人所得税50元[(2500-2000)×5%+(2500-2000)×5%=50],节税125元。三、工资、薪金所得个税筹划的总体思路和具体策略2、年薪在月工资与年终奖之间进行有效的合理的分配从而达到降低适用税率的效果。案例2:公司高管张某年薪为600000元,平均发放,每月工资50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132300元([(50000-2000)×30%-3375]×12=132300)。纳税筹划方案:每月发放工资30000元,全年工资为360000元,240000元当年奖金发放。应纳个人所得税115125元([(30000-2000)×25%-1375]×12+(240000×20%-375)=115125),节税17175元。由些可见同样的年薪经过筹划后税负是可以降低的,由原来的22.05%降为19.19%,降低了2.86%。三、工资、薪金所得个税筹划的总体思路和具体策略3、避开无效纳税区间的节税策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发放存在9个无效纳税区间。这些无效纳税区间有两个特点:一是相对无效区间起点减去1元的年终奖金额而言,随着税前收入增加税后收入不升反降。例如年终奖为6100元时,相应的个税为585元,税后收入为5515元;而年终奖为6000元时,应缴的个税为300元,税后收入为5700元。可以看出:税前收入增加100元,税后收入减少185元。针对年终奖6100元的纳税筹划方案:发年终奖6000元,把100元的奖金放到下月,与下个月工资合并纳税。二是每个区间的起点都是税率变化相应点。主要有四个常见的无效区间:6001~6305(元),24001~25294(元),60001~63437(元),240001~254666(元)。在选择年终奖筹划时,一方面要避开无效区间,另一方面应尽量选无效区间的起点减去1后的余额作为年终奖最佳金额,如选6000元、24000元、60000元、240000元等。因为按照这些金额适用税率将较低。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税四、综合考虑企业整体税负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应充分考虑员工工资薪酬的安排对企业税后净利润的影响。也就是说,作为工资薪酬的个税筹划,不能仅考虑个人税负轻重,对员工的工资薪酬作出安排,要对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进行综合考虑,例如我们把工资筹划为福利发放时,要考虑到福利费不能超过工资总额的14%的界限,福利费超过工资总额14%的部分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将会影响税后净利润。只有充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正确把握税收政策差异,才能实现个人和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谢谢大家对我的支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