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方首席代表委托书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职务:现委托同志为职工方工资集体协商首席代表,全权行使首席代表职权,代表职工方与企业进行协商。委托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企业方首席代表委托书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职务:现委托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首席代表,全权行使首席代表职权,代表企业与职工方进行协商。委托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职工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资格认定书经工会组织推荐,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确定、、………同志为年度职工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代表全体职工与企业方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会(章):年月日职工方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总经理(董事长):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职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议劳资双方就年度工资问题进行协商。具体事宜如下:一、协商的时间和地点1、时间:建议定于年月日进行协商。2、地点:协商地点建议在会议室。二、协商的内容1、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2、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3、超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4、企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5、企业最低工资标准。6、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7、其他与工资有关需要协商的事项。三、协商代表的确定按照有关规定,建议双方各选派名协商代表。我方协商代表为:首席代表,其他代表、。请公司行政方尽快提出协商代表名单,以便工作沟通,做好协商前的准备工作。四、为了便于协商的顺利开展,请提供以下材料:1、公司上年度和当年的销售收入。2、公司上年度和当年的利润。3、公司资产负债表。4、公司资产损益表。5、公司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以上资料请在协商会议开始5日前,提供给职工方首席协商代表,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本方代表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五、请收到本要约书起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工会(章):年月日企业方工资集体协商答复书工会:你会发出的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已收悉,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1、同意要约书中提出的协商时间和地点。2、同意要约书中提出的协商内容。3、行政方协商代表确定为:首席代表,其他代表是、。4、行政方已将有关材料准备,届时按规定提交。以上答复如有异议,请及时沟通。公司(章):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年月日企业方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适用企业方提出要约)工会: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职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议劳资双方就年度工资问题进行协商。具体事宜如下:一、协商的时间和地点1、时间:建议定于年月日进行协商。2、地点:协商地点建议在会议室。二、协商的内容(可视具体情况选择)1、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2、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3、超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4、企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5、企业最低工资标准。6、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7、其他与工资有关需要协商的事项。三、协商代表的确定按照有关规定,建议双方各选派名协商代表。我方协商代表为:首席代表,其他代表、……。请公司行政方尽快提出协商代表名单,以便工作沟通,做好协商前的准备工作。四、请收到本要约书起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公司(章):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年月日说明:如首席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另附首席代表委托书;如有外聘代表,应另附外聘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委托书。职工方工资集体协商答复书(适用职工方答复企业方要约)总经理(董事长):你方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已收悉,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1、同意要约书中提出的协商时间和地点。2、同意要约书中提出的协商内容。3、职工方协商代表确定为:首席代表,其他代表是、、…………。4、为了便于协商的顺利开展,请提供以下材料:(1)公司上年度和当年的销售收入。(2)公司上年度和当年的利润。(3)公司资产负债表。(4)公司资产损益表。(5)公司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附:职工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资格认定书(如首席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另附首席代表委托书;如有外聘代表,应另附外聘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委托书)工会(章):年月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报告书工会:经职工方与企业方协商,定于年月日,双方就工资问题进行协商。特此报告。工会(章)年月日说明:该文本用于正式协商开始前5日,企业工会向上级报告。工资集体协商会议记录协商时间:协商地点:协商议题:企业方协商代表:职工方协商代表:协商情况如下:工会主席:公司张总:记录员(签字):企业方首席代表(签字):职工方首席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工资集体合同草案的决议本公司于年月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应到职工代表人,实到代表人,超过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列席了会议。全体与会人员认真听取《工资集体合同》草案,以及工资集体协商过程的说明。一致认为:《工资集体合同》草案符合公司实际,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经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票同意,票不同意,票弃权,同意人数超过应到代表的半数以上,本《工资集体合同》草案获得通过。年月日工资集体合同报审说明书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公司名企业方代表与名职工代表,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就企业职工工资问题进行了平等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形成了公司工资集体合同草案。年月日,公司工会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与会代表认真讨论并审议通过,作出了决议。年月日,职工方代表与企业方代表对工资集体合同确认无异议后,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现将合同文本报上,请予以审查。附:职工方工资集体协商代表资格认定书。(如首席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另附首席代表委托书;如有外聘代表,应另附外聘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委托书)公司工资集体合同书(参考文本)年月日企业名称(章):经济类型:法人代码:企业地址:邮政编码:企业方首席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职工方首席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协商双方代表名单企业方代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1234567职工12方代表34567企业(公司)工资集体协议文本(范本)本协议经公司届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由总经理代表企业与工会主席代表职工签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的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分配决定机制,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过公司(下称甲方)和公司工会(下称乙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二条甲乙双方决定工资时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和谐稳定的原则。第三条本协议制定的工资条款对本公司在岗职工有效,职工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不得低于本协议制定的标准。第二章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水平第四条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坚持公平性、公正性、公开性、激励性、竞争性的原则的同时,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第五条职工的工资水平,由甲、乙双方根据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和本企业经济效益协商决定,年在完成各项经营目标的前提下,职工年平均收入增长%以上。第六条公司按照年度经济责任制指标分解下达给公司所属单位,各单位分解成月度发放指标,逐级考核发放,直到班组。第七条公司所属各单位根据本协议和实际情况,在不违反国家政策和公司规定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灵活多样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查、公司工会备案。第三章工资标准和分配形式第八条企业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状况,确定工资分配形式(如:岗位技能工资、岗位绩效工资、计件工资等形式),但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单位支付职工的应发工资不得低于红塔区公布最低工资标准。第四章工资的发放时间和支付办法第九条公司实行月工资制,以现金形式按月支付给职工。第十条当月工资根据上月经济责任制完成情况考核发放。第十一条职工领取工资,必须由本人签字,签收金额与实领金额必须相符;未经员工本人同意或授权,其他人一律不准代签,代领他人工资等。第五章职工奖金、津贴分配办法及加班加点工资待遇第十二条奖励基金按有关规定提取,用于奖励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职工。奖励基金要做到科学、合理、有计划的使用,突出奖励重点。第十三条夜班津贴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发放。第十四条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同级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并及时安排调休。第十五条单位安排职工加班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计发加班工资。第六章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第十六条新录用人员的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约定。第十七条新录用人员工资待遇不得低于红塔区最低工资标准。第十八条病伤假工资支付规定:1、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2、超过医疗期的,按有关规定办理。3、职工因工负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女工产假期间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其工资标准。第二十条探亲、婚假、丧假及其他假岗位工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职工在带薪年休假期间工资待遇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事假、旷工期间以本人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岗位工资:事假期间的绩效工资原则按缺勤一天减发%,旷工天绩效工资停发。第二十三条职工因违法犯罪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或行政拘留期间,停发所有工资。第二十四条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当月应发工资全额支付。第七章职工保险及福利第二十五条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地方法规,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第二十六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参照同类企业并结合实际,标准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职工因工负伤、致残、死亡以及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伤残、死亡时,公司应按国家相关政策支付有关费用。第八章协议期限、变更、解除及终止第二十八条本协议自依法生效起,有效期为一年。甲乙双方均可在原工资协议期满前日内,向对方书面提出协商意向书,进行下一轮的工资集体协商,新协议未签订生效前,本协议继续有效,直至签订生效或职工代表大会对此形成新的决议为止。第二十九条在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时,双方都有权首先提出修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协议附件执行,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条任何一方提出协商要求时,双方应在日内进行商谈,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内容。第三十一条本协议的履行、终止、争议处理及法律责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有关条款执行。第九章监督检查和违约责任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成立监督检查小组,每半年组织监督检查小组联合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签约双方,双方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接受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工会对签订履行工资协议的指导帮助和监督检查。第三十四条本协议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依法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在协议有效期内,因一方过错致使工资协议未履行的,有过错的一方除应立即履行工资协议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工资协议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有关规定,给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负相应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经双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盖章后,报送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验登记,报区总工会备案。审核通过后,协议生效。公司党委、行政、工会各执一份。第三十八条对本协议未予明确的事项,双方应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规章未予明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第三十九条本协议签订前,须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第四十条本协议解释权归公司“集体合同协商委员会”。公司首席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