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市总工会民主管理与集体合同部张笑磊一、什么叫工资集体协商工资集体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以集体协商的方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的书面协议。二、工资集体协商有哪几种形式工资集体协商的形式主要有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等。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是以企业为单位,由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代表依法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本企业工资集体协议。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是以行政区域为单位(如区、镇、村、街道、经济开发区等),由区域工会组织与相应的区域企业组织、企业代表组织或企业方推选产生的代表,依法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覆盖本地区所有企业的区域性工资集体协议。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是以行业为单位,由行业工会组织与相应的企业组织、行业协会或由同行业企业方推选产生的代表,依法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覆盖本行业所有企业的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企业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工资标准等内容,不得低于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的规定。三、如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根据《集体合同规定》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的规定,工资集体协商一般要遵守以下程序,主要分为八个步骤:第一,产生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第二,提出协商要约第三,做好协商准备第四,正式协商第五,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第六,首席代表签字第七,审查备案第八,公布实施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基本程序首先,要产生职工方集体协商代表。按照《集体合同规定》,集体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平等协商的人员。协商代表双方人数对等,每方至少3人,最多不超过9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协商代表履行职责的期限由被代表方确定。职工方协商代表由工会确定,首席代表由企业工会主席或者工会主席书面委托的代表担任。企业的协商代表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负责人担任,首席代表可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负责人担任,也可在其他协商代表中指派。委托本单位外的专业人士担任协商代表时应注意四点:一是被委托的人员应能弥补本方协商代表知识结构的不足;二是委托形式要采取书面委托;三是委托人数不能超过本方全部代表的1/3;四是被委托的人员不能担任首席代表。企业职工方集体协商代表应履行以下职责:(1)参加集体协商;(2)接受职工方人员质询,及时向职工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3)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4)代表职工方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5)监督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集体协商代表享有的权利主要有:平等的建议权、否决权和陈述权。即协商双方代表,有提出协商要求和协商内容的权利;有参加集体协商全过程并对协商内容等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有要求对方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权利;有在不损害所代表职工方利益的前提下变更协商内容的权利;有参与起草、审核集体合同文本等权利。集体协商代表要承担的义务主要有:真实反映所代表职工一方的意愿,维护所代表职工方合法权益;尊重企业方提出的协商要求;根据企业方的要求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保守国家机密、企业商业秘密,对协商代表的个人意见保密的义务;及时与所代表职工一方沟通情况,与所代表职工一方就集体协商有关问题进行协商;接受所代表职工一方人员就有关集体协商事项进行质询;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第二,做好协商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思想准备阶段:一是工会要通过各种会议、宣传媒体和发送宣传手册等,进行广泛的宣传,提高思想认识,为平等协商奠定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二是工会要主动与企业领导进行沟通,事先通过非正式协商,取得企业方充分的理解、支持和合作,为推进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三是工会要抓好协商代表的培训工作,使协商代表掌握相应的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了解和熟悉与协商有关的情况,提高协商能力和协商水平。在集体协商议案准备阶段:一是收集、整理和分析信息资料,包括企业外部的信息资料和企业内部的情况资料二是确定协商议题。要抓好三个环节:(1)搞好调查研究。(2)做好议题筛选。(3)加强情况沟通。三是拟订协商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同企业进行协商。四是制定协商策略。进行整体运筹谋划。第三,向企业方提出书面要约。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概念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是工资集体协商主体的任何一方依法就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工资集体协商要求的行为。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是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法定程序。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应该明确提出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时间、地点和议题等,还应附有协商代表资格认定书。要约权:职工和企业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工资集体协商的提出方应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协商意向书,明确协商的时间、地点、内容等,另一方接到协商意向书后,应于2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协商的,双方应当约定协商开始的日期。企业工会提出协商要约有困难的或在其他特殊情况下,其上级工会可依法代替基层工会向企业提出协商要约。上级工会对不按期回应或拒绝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应依法下达“整改建议书”;对逾期不改的企业,工会可提请劳动保障部门责令其改正,直至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第四,基层工会与企业召开协商会议进行协商。协商是工资集体协商法定的、必经的、关键的环节,应当高度重视,认真实施,建立起规范有效的协商机制。在正式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前,双方可就协商中将要涉及的重点问题,进行先期交流,以便沟通思想,了解要求,为下一步正式进入协商做好准备工作。集体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并按双方商定的协商议题进行,视商议的具体情况,进行一轮或多轮的协商。协商会议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1)宣布议程和会议纪律;(2)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3)协商双方就商谈事项发表各自意见,开展充分讨论;(4)双方首席代表归纳意见。达成一致的,应当形成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或出现事先未预料到的情况时,经双方同意,可以暂时中止协商。协商中止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天。具体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起草。企业应当成立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拟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一般来说,在条文式和表格式两大类书面合同中,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常常采用条文式。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通常包括以下几部分:(1)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名称。(2)序言(相当于总则)。(3)正文(双方商定的核心内容)。(4)结尾(多放在“附则”一章)。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起草。企业应当成立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拟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起草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内容要合法;(2)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要反映企业实际,体现企业实际,不要照抄照搬;(3)要有可操作性,表述要具体明确,便于双方当事人履行;(4)使用概念要准确、严谨。不能使用含糊不清或容易发生分歧的概念、术语;(5)用字要正确,不漏字、不多字,标点符号规范化。第五,集体合同草案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并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主要看其内容是否体现了广大职工的意愿和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是否从企业的实际出发。这个过程也是使职工群众了解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内容,便于职工群众监督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资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时,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集体合同草案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一般有以下八项程序:1、清点代表出席人数。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有2/3以上出席会议方为有效。2、把印制好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发至职工代表人手一份。3、宣读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宣读人可由工会和企业双方共同议定。4、作出说明。由工会主席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就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产生过程、主要劳动标准确定的法律依据,以及职工和管理者各自应承担的主要义务作出说明。5、分组讨论。以职工代表团(组)为一个讨论单位,认真讨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各代表团(组)应认真做好记录。6、大会主席团听取各职工代表团(组)的意见并进行必要的说明,取得大多数职工代表的认可。7、大会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8、形成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第六,基层工会与企业协同做好集体合同送审、备案和公布工作。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集体合同文本一式三份以及相关附件报送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同时,由企业工会报送上一级工会备案。及时公布: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生效后,协商双方应于5日内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以适当形式向本方全体人员公布。公布的形式一般包括:在本企业的厂务公开栏、内部网上进行公布、印发全体职工或其他形式。用人单位应当报送下列材料:1、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及法人资格证明2、双方协商代表材料,首席代表基本情况及代表资格证明材料3、工资集体协商记录4、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意见5、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文本6、对工资集体协商及签订过程和对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说明7、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附件材料在集体协商的各项程序中,书面要约、集体协商、职代会审议、首席代表签字、报送审核备案和公布等6个程序是法定必经程序。(未建会的职工民主推举代表)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与监督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一旦生效,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执行。为此,签约双方应当开展定期的自查工作,督促合同的落实。用人单位工会应与行政方成立联合监督检查小组,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所约定内容的履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对所出现的问题及时协商解决。合同的履行情况应当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报告,接受职工的监督。四、工资集体协商应包括的内容《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明确了工资协商有7个方面的内容:即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工资调整办法;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取决于企业生产与管理的方式和水平。主要有岗位工资制、技能工资制、岗位技能工资制、浮动工资制、定额工资制等。工资分配形式是劳动报酬的分配方式,主要有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两种形式,也有的以完成一定的生产工作任务作为工资分配方式。职工工资应主要根据其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四个基本要素来确定。企业可以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方式,自主确定科学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和分配形式。企业工会应代表职工与企业就职工工资的基本构成、各组成部分所占比重、具体标准、分配原则以及年终奖金、分红等内容进行协商,尤其是经过集体协商确定企业的劳动等级分类并确定各等级工资标准。工资水平和工资标准是在一定时期内职工实际工资的高低程度,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是某年度职工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工资集体协商一般以年度职工人均工资水平为基本内容。奖金是以货币形式对职工所付出的超额劳动的补偿和奖励,如超产奖、节约奖、技术革新奖等。津贴是补偿职工在特殊劳动条件下,如高温、井下环境中付出的额外和特殊的劳动消耗,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补贴是为保证职工实际生活水平不下降,根据一定的标准,发给职工的补助性收入,如通讯、交通费补贴等。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通过集体协商合理确定。加班加点工资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