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少熬夜!年终奖个税计算方法及年终奖个税计算公式(精编4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年终奖个税计算方法及年终奖个税计算公式(精编4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年终奖常见问题1年终奖其实属于工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中规定,工资总额中包含奖金,《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二条明确规定,年终奖属于奖金范围。因此年终奖应纳入工资总额范围,性质上属于工资。但年终奖的发放,劳动法律没有硬性的规定,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单位的自主权利,但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或者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单位就应该按照约定或规定发放。我们举例就年终奖的计算方法:2(一)如果,发放奖金当月的工资超过3500,那么先将员工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按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即年终奖的总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举例:张先生年终奖金是24000元,而且当月工资为3600元。我们先算税率24000÷12=2000元那么对应税率表应该是10%的税率和105的速算扣除数。按照公式应纳税额:24000×10%-105=2295元(二)如果,发放奖金当月工资低于3500,那么我们要先用奖金把工资补到3500,再用剩下的`奖金来计算。举例:王女士年终奖19100元,发放当月工资是3400元。那么我们就要从19100元的奖金里面拿100元来把工资补足3500元。用剩下的19000元来计算年终奖个人所得税。19000元÷12=元,对应税率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年终奖个税应缴纳:19000元×10%-105=1795元例:张先生年终奖金是24000元,而且当月工资为3600元。1、当月工资应纳税额:(3600-3500)*3%=3元;2、年终奖计算方法:24000/12=2000元(按照修改后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工薪所得适用税率表,按其商数2000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10%,105)故年终奖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4000*10%-105=2295元参考资料,少熬夜!3、张先生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2295=2298元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3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2、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3500-月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35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这里我们以一个示例进行计算演示:小王在2013年12月工资6000元,同时领到2013年的年终奖20000元,当月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下:1)当月工资个人所得税=(6000-3500)*10%-105=145元2)年终奖个人所得税=20000*10%-105=1895元当月个人所得税总额=145+1895=2040元由于单位发放给员工的年终奖形式不同,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也不尽相同。三一刀客小编总结归类9种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与案例。第一种、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计算时,除以12找税率,但计算税额时,速算扣除数只允许扣除一次。例一:赵某2014年1月工资5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赵某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3500)*3%=45元赵某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24000/12=2000元,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赵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4000*10%-105=2295元。赵某2014年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340元。第二种、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不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可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以收入额扣除规参考资料,少熬夜!定标准的免税所得(如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后的数额。例二:钱某2014年1月工资2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钱某当月工资2000元,未超过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钱某2014年1月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为3500-2000=1500元。钱某年终奖24000元,先减除“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1500元)”,225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22500除以12个月,即:22500/12=1875元,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钱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4000-1500)*10%-105=2145元。钱某2014年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145元。第三、员工一个年度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过,只能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采用该计税办法的时间和发放单位计算。该条款的要点是:1,一个员工2014年1月发放的年终奖适用了除以12找税率的优惠计算政策,2014年其它月份就不能再适用了。2,一个员工一年一次,在两处以上取得年终奖,也只能适用一次。3,员工即使工作时间不足12个月,也可以适用一次。例三:孙某2014年1-3月在石油企业工作,2014年4-8月跳槽到电信企业,2014年9月至今跳槽到房地产企业工作,如果孙某2014年12月在房地产企业取得工资5000,年终奖24000,其它无收入,虽然钱某只2014年在房地产企业工作4个月,但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与例一赵某相同,即当月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5,年终奖部分也是除12找税率,应缴纳个税2295元。房地产企业计提年终奖时,计提、发放会计处理同例一。第四、员工同一月份在两个以上单位取得年终奖,可以选择一个单位的一次性奖金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优惠办法计算,从另一单位取得的年终奖合并到当月工资薪金项目缴税。参考资料,少熬夜!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如果同一个人同月在两个企业都取得了年终一次性奖金,纳税人在自行申报时,不可以将这两项奖金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享受一次性奖金的政策;对该个人按规定只能享受一次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优惠算法。例四:李某2014年1月工资5000,取得本企业发放的年终奖24000元,另取得兼职单位发放的年终奖6000元,无其它收入。李某本企业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24000/12=2000元,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李某本企业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4000*10%-105=2295元。李某取得的兼职单位发放6000元年终奖应合并到李某当月工资薪金中计算缴纳。如果兼职单位按发放年终奖计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6000*3%=180元。李某在本企业取得工资5000元,本企业代扣代缴(5000-3500)*3%-=45元个人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李某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6000-3500)*20%-555=945元。应补缴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945-180-45=720元。李某所在本企业计提年终奖时,计提、发放会计处理同例一。第五、员工无论在本单位工作多长时间,都可以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取得年终奖的职员在本年度工作未满12个月,也应除以“12”来确定适用税率,因为一年一个人只能用一次。例:周某是2014年应届大学毕业生,2014年7月入职,以前没有工作。2014年12月工资3500元,年终奖24000元,周某当月工资3500元不需要纳税。周某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24000/12=2000元,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参考资料,少熬夜!周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4000*10%-105=2295元。企业计提年终奖时,计提、发放会计处理同例一。第六、补发年终奖需要在发放时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年终奖本月发放了一部分,按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了个人所得税,后在次月又补发年终奖,不能与上月的年终奖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应合并到再发放当月工资中计算个人所得税。例六:吴某2014年1月工资5000,按本企业考核要求,应得年终奖30000元,当月发放了24000元,余下6000元,准备在2014年7月再发放。2014年1月实际取得所得为29000元,无其它收入。2014年1月,赵某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3500)*3%=45元吴某实际取得的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24000/12=2000元,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吴某实际取得的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4000*10%-105=2295元。对于吴某预计在2014年7月取得的年终奖(6000)的税务处理:个人所得税:2014年7月实际取得时,需要合并到取得当月工资薪金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如果1月计提了6000元应付职工薪酬,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会计利润计算预缴。如果7月份发放了这6000元年终奖,年终汇算清缴按工资薪金项目规定在税前扣除。如果计提的6000元年终奖在2014年度汇算清缴前仍未发放,依据国税函[2009]3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4号的规定,企业工资薪金计提而未发放的数额(6000),不允许在税前扣除。企业计提年终奖时,计提、发放会计处理同例一。第七、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也要按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参考资料,少熬夜!例七:郑某2014年年薪12万元,每月发放工资5000元,2014年12月终按照绩效考核补发2014年度剩余年薪60000元。郑某2014年每个月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3500)*3%=45元,全年合计45*12=540元。郑某2014年12月补发的年薪60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计算: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年薪,除以12个月,即:60000/12=5000元,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55.郑某补发年薪60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0*20%-555=11445元。第八、关于雇主为雇员代付全年一次性奖金全部或部分税款问题,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无论是自行缴纳、代扣代缴,还是雇主为雇员代付全部或部分税款,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相同的。如有不同,一定出现了错误。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28号公告《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规定:雇主为雇员负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款,属于雇员又额外增加了收入,应将雇主负担的这部分税款并入雇员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后,按照规定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例八:王某2014年度每月工资收入5000元,2014年12月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24000元。该单位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