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教署惩教主任(公务员职位空缺)薪酬:一般纪律人员(主任级)薪级表第5点(每月24,185元)至一般纪律人员(主任级)薪级表第21点(每月49,850元)[参阅入职条件注(i)]入职条件:(I)(a)(i)香港本地院校所颁授的学位,或同等学历[附注(a)],及(ii)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在综合招聘考试两张语文试卷(中文运用及英文运用)中取得一级成绩[注(ii)至(v)],或同等学历(入职月薪:30,450元);或(b)(i)香港本地院校所颁授的学位,或注册专上学院注册后所颁发的文凭,或香港其中一所理工大学/理工学院/香港专业教育学院/科技学院的高级文凭,或香港高等院校颁发并获认可的副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及(ii)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及英国语文科,成绩达第2等级或以上[注(vi)],或同等学历(入职月薪:28,865元);或(c)(i)香港护士管理局颁发的注册护士证书(第二部),或同等学历,及(ii)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及英国语文科,成绩达第2等级或以上[注(vi)],或同等学历(入职月薪:28,865元);或(d)(i)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两科及格,并香港中学会考另有三科成绩达第3等级/C级或以上[注(vii)],或同等学历,及(ii)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及英国语文科,成绩达第2等级或以上[注(vi)],或同等学历(入职月薪:27,305元);或(e)(i)香港其中一所理工学院/理工大学的社会工作文凭,或同等学历,及(ii)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及英国语文科,成绩达第2等级或以上[注(vi)],或同等学历(入职月薪:27,305元);或(f)(i)香港护士管理局颁发的注册护士证书(第一部),或同等学历,及(ii)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及英国语文科,成绩达第2等级或以上[注(vi)],或同等学历(入职月薪:27,305元);或(g)(i)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一科及格,并香港中学会考另有三科成绩达第3等级/C级或以上[注(vii)],或同等学历,及(ii)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及英国语文科,成绩达第2等级或以上[注(vi)],或同等学历(入职月薪:24,185元);(II)须通过体能测验{可参阅惩教署网页(网址:)。通过体能测验的申请人会被邀请参加笔试[注(viii)]};及(III)操流利粤语及英语。注:(i)视乎学历,入职薪酬分别为一般纪律人员(主任级)薪级表第5点(每月24,185元)、第7点(每月27,305元)、第8点(每月28,865元)及第9点(每月30,450元)。(ii)持有学位的申请人如在获发聘书时持有综合招聘考试中文运用及英文运用两张试卷所需的成绩或同等成绩,便符合资格获取学位持有人的起薪点。(iii)综合招聘考试的中文运用及英文运用试卷的成绩分为二级、一级或不及格,并以二级为最高等级。(iv)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中国语文及文化、中国语言文学或中国语文科C级或以上和D级成绩分别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中文运用试卷的二级和一级成绩。(v)香港高级程度会考英语运用科C级或以上和D级的成绩(或同等成绩)则分别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英文运用试卷的二级和一级成绩。在InternationalEnglishLanguageTestingSystem(IELTS)学术模式整体分级取得6.5或以上,并在同一次考试中各项个别分级取得不低于6的成绩的人士,在IELTS考试成绩的两年有效期内,会视为已符合入职条件的(I)(a)(ii)项下有关英文语文能力的要求。IELTS考试成绩必须在职位开始接受申请的首天(即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五日)仍然有效。(vi)政府在聘任公务员时,过往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课程乙)C级及E级的成绩,在行政上会分别被视为等同2007年或以后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第3等级和第2等级的成绩。(vii)(I)(d)(i)及(I)(g)(i)所指的科目,可包括中国语文科及英国语文科。(viii)只有通过笔试的申请人才会获考虑聘任。(ix)为提高大众对《基本法》的认知和在社区推广学习《基本法》的风气,所有公务员职位的招聘,均会包括《基本法》知识的评核。应征者如获邀参加笔试,会被安排于笔试当日接受基本法知识笔试。应征者在基本法知识测试的表现,会用作评核其整体表现的其中一个考虑因素。职责:督导初级职员、狱中囚犯、教导所或更生中心或劳教中心的青少年,以及戒毒所内的戒毒者;或在惩教院所内的医院或更生事务组工作;或在惩教院所内担任指定膳食的供应工作;或于羁留中心内督导初级职员及按照入境条例被羁押的人士;及执行其它指派的工作。(注:须受监狱条例约束,并可能须穿着制服,轮班当值及在部门宿舍居住。)聘用条款:获取录的申请人会按公务员试用条款受聘,试用期为三年。通过试用关限后,将获当局考虑按当时适用的长期聘用条款聘用。地址及查询电话:香港湾仔港湾道十二号湾仔政府大楼二十三楼惩教署总部聘任分组(电话:25825161)。截止申请日期:2010年7月22日(曾应本年6月25日招聘广告申请本职位者,毋须重新申请,因申请正在处理中。)附注:(a)持有本港以外学府及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邮寄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到上述地址,并注明申请人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证号码及网上申请编号(如适用)。至于本地学历,申请人在现阶段毋须附上证明文件副本。(b)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c)公务员职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并成为公务员。(d)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e)顶薪点的数据只供参考,该项数据日后或会作岀更改。(f)附带福利包括有薪假期、医疗及牙科诊疗。在适当情况下,公务员更可获得房屋资助。(g)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体能测验。(h)本栏内的公务员职位空缺资料,也可于互联网上的香港政府一站通内阅览,网址如下:。(i)在临近截止申请日期,接受网上申请的服务器可能因为需要处理大量申请而非常繁忙。申请人应尽早递交申请,以确保在限期前成功于网上完成申请程序。申请手续:申请表格[GF340(Rev.3/2008)]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咨询服务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下载。申请书填妥后,须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送达上述地址(邮寄的申请表,以香港邮戳为准)。请于信封面注明「申请惩教主任职位」。申请人亦可透过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作网上申请。以传真或电邮方式提交的申请书将不获处理。申请人如获安排参加体能测验,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两个月内接到通知。有关上述空缺的数据,可按该项职位所列电话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