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二队员工奖惩规定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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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教案:《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员工奖惩暂行规定》遵守规章制度构建和谐矿区3.20日主讲:张小路一、遵守规章制度构建和谐矿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国家,没有法律,将会混乱。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法制建设经历了从无到有,法律体系涵盖多个方面,包括刑法、民法、经济法、劳动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对于我国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更为我国社会的和谐发展、安定团结做到了强有力的保障。一个企业,没有制度,同样会走向衰败。近年来,劳资纠纷不断增加,其他管理方面的问题也逐年增多,在法律法规的保障和约束下,我们的企业,必须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才能够明确企业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思想、行为,增强凝聚力,保障职工的权益,促进企业健康良性发展。简而言之,国家要和谐、企业要发展,关键靠制度。二、本企业规章制度的发展情况相对于我们焦煤集团,在没有融入河南煤化公司之前,企业规章制度很多,但基本上是基层各自为政,并且制定的多,真正执行的少,整个焦煤集团没有一个统一的规章制度体系,只是下发指导性文件,也没有严格的去落实。这样的后果有很多负面因素,主要反映在劳动管理方面,如:工资收入不太公平、福利待遇暗箱操作,农民工管理无序,劳动纠纷较多等;还有些在廉政方面,有极少数人思想麻痹,纪律涣散,违反规章制度,甚至犯罪。如果有严格的制度和严格的执行力,也许有些人不敢违反规章制度。2007年,集团公司出台了《焦煤集团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可以说在规范企业规章制度方面前进了一大步,这个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特点,有效规范了企业的行为,维护了职工的利益。运行了两年,收效比较明显。2008年12月5日,河南煤化公司成立,公司领导层非常重视企业规章制度,为强化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员工创造潜能,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障企业卓越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章程,制定《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员工奖惩暂行规定》于2010年2月23日经集团公司首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2010年2月26日以河南煤业化工【2010】122号文件下发执行。《暂行规定》是集团公司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深化反腐倡廉建设、推进效益型组织修炼的一项更本性制度。《暂行规定》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的劳动用工制度,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严肃惩处违法违纪行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集团公司更好更快发展。4.20主讲:张小路一、企业规章制度的内容1、企业规章制度的概念: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暂行规定》是河南煤化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法律”。2、企业规章制度的特点:(1)按照民主程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2)必须经过向劳动者公示这一程序。(3)必须是书面形式。(4)是针对有关权利、义务的设定,不是针对某个人某个事。叫法很多,但目的性质一样3、企业规章制度的分类:(1)通用:具有普遍性。(2)非通用:具有特殊范围。二、法律依据:1、(1)《宪法》规定:“……遵守劳动纪律是公民的一项义务。”(2)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完善规章制度。(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规章制度的解释,也提到通过民主程序建立企业规章制度。2、企业规章制度的法律效力:(1)对劳动者都有约束性,是企业的内部法。(2)是国家法律的补充。(3)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律依据。3、企业规章制度的作用:(1)应用于规范化管理。即制度可以规范员工的行为,规范企业管理等。(2)规章制度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政策应对。4、企业有“法”可依。企业能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例(1):某职工连续旷工12天,企业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颁布后,过去的开除、除名等词以不在适用,现在是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违章、违纪,企业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该职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仲裁该职工败诉,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原因:职工的证据是部门经理签字休假,企业有发放职工手册签字的记录,职工手册规定旷工10天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案例(2):某流水线操作工,因发奖问题心存不满,卸一个机器零件,导致产品不能按时交付,企业支付违约金10万元。查清后,企业立即宣布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向仲裁庭申请恢复劳动关系。经仲裁,解除劳动关系,职工败诉。原因:企业拿出员工手册,有相关规定。5、反面警戒和威慑的作用。有利于避免用人单位的任意行事,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案例(3):18世纪末5.20主讲:张小路三、《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奖惩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1、《暂行规定》的内容:共分四大章,100条内容。主要包括:奖励、惩戒等相关规定。其中大部分条款都涉及到劳动管理。2、《暂行规定》的特点:(1)全员覆盖,适用于河南煤化的所有员工。(2)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不仅对工作有规定,而且个人言行、仪表都有规定。(3)奖惩并举,重在约束。3、学习《暂行规定》的要求:(1)加强学习,理解重要性。(2)搞好宣传,引导职工加强学习,自觉遵守。(3)模范遵守,带头执行。4、化解矛盾,促进稳定。注意事项:①尊重客观事实,认真对待职工的行为。②依法办事。在维护职工合法权利的同时,维护企业的根本利益。③善于把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做到不无中生有、不激化,遇到问题及时沟通处理,处理不了及时汇报。规章制度教案:员工行为规范教案我们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制定了《员工三大行为规范》,即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礼仪规范。制定《员工三大行为规范》,就是让员工知道,每一个员工都是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的企业形象代表,日常言谈举止,不仅反映着个人的职业素养,而且关乎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的企业形象。因此,每位员工必须牢固树立“我的形象即企业形象”的意识,时刻注意规范约束自身行为,为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的企业形象增光添彩。下面我们分三个方面进行探讨:一、为什么要制定企业行为规范“人之初,性本善。”就这六个字,大家都知道,中国古代儿童启蒙读物《三字经》开头的六个字。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钱文忠在讲解中国古代儿童启蒙读物《三字经》时讲到,“人之初,性本善。”从字面意思看,就是人出生的时候,天性本来就是善的。就在这么貌似简单的六个字背后,有着非常丰富和深厚的文化内涵,它讲的是一个关于人性本质的哲学问题。也就是说,人性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的本性究竟是善的还是恶的?古今中外,所有的文化传统,都绕不开人性论的问题。西方文化传统当中,认为每个人都是有罪的,人都有原罪,只有上帝是无罪的,也就是说“人之初,性本恶”。正因为每个人都是有罪的,所以谁都不能相信。从社会管理运作上来讲,不能把所有的权力交给某几个人,因为谁都是有毛病的。那么,怎么办呢?就把管理的权力、运作的权力予以分散,相互监督,彼此独立,创设出一套严格的制度来限制彼此,西方的文化传统就这样发展下来。“人之初,性本善。”是孟子的看法。在《孟子》一书当中,有一篇叫《公孙丑·上》文章中,里边就有他这样的话,“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孟子认为,人必须有这四种心。恻隐之心,即一种同情心;羞恶之心,一种觉得不好意思,知道害羞,自省之心;辞让之心,应该知道彼此谦让,彼此谦退;还要有是非之心,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他认为人必须有这四种心,没有这四种心那就称不上人了。我们每个人能够真正做到这四种心吗?回答是,做不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企业家的行为、企业模范人物的行为以及企业全体员工的行为都应有一定的规范,以便与企业的企业文化、管理制度以及员工的责(任)、权(利)、利(益)相适应,保证企业的各项日常生产活动和经营管理活动顺利展开,有效提高企业的各项工作的运作效率。在规范的制定和对规范的履行中,就会形成一定的企业行为文化。员工行为规范便是企业行为文化(BI)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BI通常称为企业行为识别系统,它同MI(企业理念识别系统)和VI(企业视觉识别系统)共同组成企业文化系统这个有机整体。BI包括企业对内、对外活动两部分:对内就是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教育培训、福利制度、行为规范、工作环境、开发研究等来增强企业内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对外则通过市场营销、产品开发、公共关系、公益活动等来表达企业理念,取得大众认同,树立形象等。而企业员工行为规范包括着装规范、作息规范、接待规范、电话规范、日常礼仪等等,当然是企业内部行为活动的一部分。企业员工,包括企业领导和企业普通员工,是企业的主体,他们的一言一行均关乎着企业形象,他们的群体行为决定着企业的整体精神风貌和企业文明的程度。因此,企业员工的群体行为的塑造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企业员工行为规范又是企业群体行为塑造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一定要避免一个错误认识:那就是规范纯粹是约束我个人自由的东西。事实却并非如你所想得那样。我们说行为规范的制定,对企业来说,主要是减少企业的一些非必要的管理成本,提高企业工作效率;使企业文化更加深入人心,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并能转化为员工的自觉行动,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而对员工个人而言,通过自觉遵守行为规范,则能有效的规范自己的的职业行为,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我们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而如果一旦没有了“国法”、“家规”那恐怕将要“国不国”、“家不家”了!我想在座的诸位大概都听说过这么一个潜规则,就是凡是两个人以上的场合就必须有有纪律!企业作为一个集体组织当然同样不能例外!如果每个人都要坚持自己的所谓“自由”,那肯定不免就会产生冲突了!这时候怎么办?只能限制个别人的绝对自由,追求大多数人的相对自由!二、员工行为规范对企业的作用我们制定员工行为规范,必须使每个员工认识到:企业文化是自己最可宝贵的资产,它是个人和企业成长必不可少的共同精神财富,以积极处世的人生态度去从事企业工作,以“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自尊自强、勤思敏行、诚实守信、进取好学、礼貌待人、讲究实效”等行为准则去指导自己的行为。从事企业工作就像从事其他一切经济活动一样,必须有一种精神力量和内在动力去推动。德国著名思想家马克思•韦伯把它称之为“经济伦理”、“工具理性”。在他看来,完成世俗一生的义务是一个人道德行为所能达到的既实际又崇高的的目标。而这种“工具理性”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其实也早已有之,归纳起来就是“可为”、“非命”、“勤勉”、“惜时”等。“可为”就是以大无畏的精神投身于自己的事业,孔子说过,“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论语•宪问》)。在孔子看来,要成就一番事业,就必须有堆土成山的的顽强意志:“譬如为山,未成一篑,止,吾止也。譬如平地,虽覆一篑,进,吾往也。”(《论语•子罕》)。美国最优秀的100家企业之一的信捷公司,对自己企业的员工就提出了这样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不断激发个人潜能,积极主动地为自己创造一种不断学习的机会,尽管工作是日常性的,但工作的全部内容应当提升到与成就个人事业联系的位置上,以便为个人的成长提供动力。这样公司就把员工的职业发展与企业的成长结合起来,规范不是约束个人发展的东西,反而成了企业和个人发展的助动器和催化剂。而当企业员工通过对行为规范的学习,认同了企业的价值观和企业精神,使他们认识到在企业的共同目标中也有自己的一份时,他就会感到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不是临时的、权益的、单一的,而是与自己人生目标相联系的。当个人目标和企业目标存在着协同关系时,个人实现目标的能力就会因为有了企业而扩大,把这种“组合”转变成员工的个人行为,就会有利于员工形成事业心和责任感,建立起对企业、对奋斗目标的信念。我们不妨再看我们企业的一个同行的典型案例:关于“同仁堂”的一个例子。在北京,在中国,在海外华人中,不知道“同仁堂”的人恐怕还真不多。这家创业于1669年、迄今已经历326年风雨坎坷的老店,在当今市场经济大潮中依然豪气不减当年。“同仁堂”的金字招牌,不但没有随着岁月风尘的洗刷而黯淡,反而日渐辉煌。人们一看到“同仁堂”几个字,便会有一种信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