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最优工资、年终奖分配方案一、最优全年一次性奖金分配方案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分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执行。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2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计算公式可以看出,虽全年一次性奖金先除以12确定适用税率,但是只扣除了1个月的速算扣除数,因此在对全年一次性奖金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其实只适用了1个月的超额累进税率,另11个月适用的是全额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税率特点是临界点附进税负跳跃式上升。例如,当年一次性奖金为6000元时,适用税率为5%,应缴个人所得税300元,税后收入5700元。如当年一次性奖金为6001元时,适用税率为10%,应缴个人所得税575.10元,税后收入5425.90元。可见,全年一次性奖金增加了1元,税后收入减少274.10元。最优全年一次性奖金分配方案级次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全年一次性奖级距适用税率收入增长慢于税负增长的范围1不超过500元不超过6000元5%2500--20006000--2400010%6000--6305.5632000--500024000--6000015%24000--25294.1245000--2000060000--24000020%60000--63437.50520000--40000240000--48000025%240000--254666.67640000--60000480000--72000030%480000--511428.57760000--80000720000--96000035%720000--770769.23880000--100000960000--120000040%960000--1033333.339超过100000元部分超过1200000元部分45%1200000--1300000计算过程举例:1、假设6000+X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后收入小于6000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后收入成立时,则X的范围:6000+X—[(6000+X)*10%—25]≤6000—6000*5%3解得:X≤305.562、假设24000+X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后收入小于24000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后收入成立时,则X的范围:24000+X—[(24000+X)*15%—125]≤24000—(24000*10%—25)解得:X≤1294.12;24000+X=25294.12如果个人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金额属于上表中“收入增长慢于税负增长的范围”内,可将税前发放数减至临界点而适用上一档税率,这样个人的税后收入只会增加,不会减少。二、月工资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分配方案按月发放的工资薪金适用超额累进税率,而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因为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比较特殊,所以尽可能多地安排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及尽可能少地安排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收筹划思路都是错误的。正确的筹划方法是:在假设全年收入按月平均发放工资基础上,将月工资适用最高税率的部分依次转移为全年一次性奖金,转移的限度为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的税率低于或等于月工资适用的最高税率,这样就能使工资薪金所得最大限度地享受低税率。单位对于劳动关系和收入较为稳定的员工,可以按以下步骤分配月工资总额与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以下分配方法测算的最低税负以假设月工资等额平均发放为基础):(一)、预测个人收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扣除年法定费用19200元(1600X12)和通讯费补贴3600元(300X12)或6000元(500X12)后的余额,下同]。(二)、假设年收入全部按月平均发放,测算适用的最高税率和适用最高税率的金额。(三)、在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不能高于月工资适用税率的前提下,将月工资适用最高税率的部分依次转为全年一次性奖金,测算税负最低点。1、年应纳税所得额为0—6000元。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6000元时,即使全部按月平均发放,其适用的最高税率也只有5%,因此不需要考虑月工资总额和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的比例问题,只要确保每月工资高于法定扣除费用1600元,并且小于2100元(避免适用10%4以上的税率)即可。2、年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24000元。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24000元时,如果全部按月平均发放,其适用5%税率的金额6000元,适用10%税率的金额为0—18000元。因为只有两档税率,所以只要将适用10%税率的部分转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即可。需要注意的是,转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限额为6000元,如果超过6000元那么全年一次性奖金就适用10%以上的税率征税,反而会增加税收负担。3、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4000—60000元。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4000—60000元时,如果全部按月平均发放,其适用5%税率的金额6000元,适用10%税率的金额为18000元,适用15%税率的金额为0--36000元。随着适用高税率的金额增长,月工资适用高税率的金额转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金额也应当相应增长,但是如果转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金额超过6000元时,那么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将由5%跳跃性增加到10%。当适用15%税率的金额达到多少时,将其转入全年一次性奖金不会因适用税率增加而增加税收负担?我们假设这个金额为X,于是有:X*10%-25=6000*5%+(X-6000)*15%;X≤24000。解得:X=11500元由此可见,当月工资适用15%税率的金额为0—11500时,转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金额应为6000元;当适用15%税率的金额等于11500元时,将其中6000元转入全年一次性奖金与将11500元全部转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负相等;当适用15%税率的金额为11500—24000元时,应当将这部分金额全部转入全年一次性奖金;当适用15%税率的金额为24000—36000元时,转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金额仍为24000元,(注:如果全年一次性奖金突破24000元,适用税率将由10%跳跃到15%,反而会增加税收负担。)根据上述计算方法,可以得到月工资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最低税负分配方案表:5根据上述计算方法,可以得到月工资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最低税负分配方案表:月工资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最低税负分配方案预计收入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每月发放工资19200+A--25200+A0--60000--60001600+A/12--2100+A/1225200+A--31200+A6000--120000--60002100+A/1231200+A--54700+A12000--3550060002100+A/12--4058+A/1254700+A--67200+A35500--4800011500--240003600+A/1267200+A--125200+A48000--106000240003600+A/12--8433+A/12125200+A--139200+A106000--12000046000--600006600+A/12139200+A--374200+A120000--355000600006600+A/12--26183+A/12374200+A--499200+A355000--480000115000--24000021600+A/12499200+A--959200+A480000--94000024000021600+A/12--59933+A/12959200+A--979200+A940000--960000460000--48000041600+A/12979200+A--1659200+A960000--164000048000041600+A/12--98267+A/12超过1659200+A的部分超过1640000的部分72000078267+A/12以上注:1、预计收入=年应纳税所得+法定扣除额(1600)+A(附加减除费+税法规定可扣除项目)2、每月发放工资=(预计年收入-全年一次性奖金)÷12例.1.小王2006年度年薪100000元,平时每月发放5000元,年终一次性领取全年一次性奖40000元,每月个人自负基本社会保险费合计300元,住房公积金500元。税务分析:小王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1600-300-300-500)*15%-125]*12+40000*15%-125=2640+5875=8515元如果根据最低税负方案分配工资、奖金。6小王年应纳税所得额:100000-(1600+300+300+500)*12=67600元,根据最低税负分配方案确定年终全年一次性奖金24000元,月发放工资6333.33元。则应纳所得税;[(6333.33-1600-300-300-500)*15%-125]*12+24000*10%-25=5039.99+2375=7414元可见:节约1101元(8515-7414)。例.2.小李2006年度年薪80000元,平时每月发放3500元,年终一次性领取全年一次性奖38000元,每月个人自负基本社会保险费合计300元,住房公积金500元。税务分析:小王应纳个人所得税为;[(3500-1600-300-300-500)*10%-25]*12+38000*15%-125=660+5575=6235元如果根据最低税负方案分配工资、奖金。小王年应纳税所得额:80000-(1600+300+300+500)*12=47600元,根据最低税负分配方案确定年终全年一次性奖金23600元,月发放工资4700元。则应纳所得税:[(4700-1600-300-300-500)*10%-25]*12+23600*10%-25=2100+2335=4435元。可见:节约1800元(6235-4435)。第二章个人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一、内部退养、解除劳动合同、离退休再任职人员所得的征税规定1、内部退养人员(1)、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2)、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