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杭州市企业职工培训政策介绍职业培训的意义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带动提升劳动者素质促进和稳定就业职业培训的类别按职业阶段分:就业前培训,再就业培训,上岗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按内容分:引导性培训,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模拟实训按对象分:失业人员培训,农村劳动力培训,企业职工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按等级分:初级培训,中级培训,高级培训目前企业职工培训主要政策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劳社培[2009]197号)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资助办法(试行)的通知》(杭劳社培[2009]230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培训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11]10号)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培训补贴(奖励)申报程序及要求的通知》(杭劳社培[2011]175号)《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市委发[2011]36号)政策主要内容《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使用实施办法》有关内容: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培训和鉴定费50%的补贴,最高每人1300元,其中培训职业(工种)属当年杭州市紧缺职业(工种)的,给予其培训和鉴定费全额补贴。根据《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培训的实施意见》,上述人员取得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培训和鉴定费80%的补贴。《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使用实施办法》一补三标准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50%初、中级80%高级及以上100%紧缺工种《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使用实施办法》对象:杭州市区范围内企业中具有城镇户籍的在职职工(以下简称企业职工);在杭州市区就业,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参加杭州市区社会保险并缴费6个月以上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以下简称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使用实施办法》享受途径:通过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由培训机构组织申报;个人参加定点培训机构培训,取得证书后自行申报。《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使用实施办法》补贴申报程序:培训机构申报程序(略);个人申报程序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参加定点培训机构开办属于《杭州市就业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和补贴标准》规定项目培训后,个人申报补贴的,须在取得相应证书后6个月内,每月10日前到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申报,并附相关材料。说明本办法所涉及的培训机构的培训项目和培训收费原则上不得超出《杭州市就业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和补贴标准》中的规定项目和标准,对培训费低于规定标准的,按实际培训费用核定补贴标准。开展规定项目以外的培训或开展定向、订单培训须经市人力社保部门同意,由市人力社保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确定培训补贴标准。本办法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新政策出台后,部分内容有调整。相关配套文件:《杭州市就业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和补贴标准(2011版)》(杭劳社培[2011]39号)《杭州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2008年版)》(杭劳社培[2007]294号)杭州市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汇总)《杭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资助办法(试行)》企业培养奖励:对我市企业按规定直接培养或输送至相应培训机构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每直接培养或输送培养高级工1人,政府奖励企业200元,每直接培养或输送培养技师1人,政府奖励企业400元,每直接培养或输送培养高级技师1人,政府奖励企业600元。《杭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资助办法(试行)》培训机构培养奖励:对为我市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培训机构,每直接培养高级工1人,政府奖励培训机构100元;每直接培养技师1人,政府奖励培训机构200元,每直接培养高级技师1人,政府奖励培训机构300元。培养人员中不包含各类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申报程序企业及培训机构培养奖励按以下程序进行:企业或培训机构向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材料。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对材料及奖励额度进行初审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将资金拨付到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再由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拨付到有关企业或培训机构帐户。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每年5月、10月各集中受理一次。《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培训的实施意见》新增“三补一奖”政策岗前技能培训补贴在岗转岗技能培训补贴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补贴职工技能培训奖励《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培训的实施意见》岗前技能培训补贴企业招用员工并组织开展岗前技能培训的,按照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上岗证书的人数,给予企业培训鉴定(考核)费用全额补贴;取得人社部门认可的其他证书的,给予企业每人200元的补贴。《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培训的实施意见》在岗转岗技能培训补贴企业开展职工在岗、转岗技能培训,按照取得职业资格证书(限国家、浙江省、杭州市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给予企业每人300元的补贴,其中取得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取得证书人数给予企业每人600元的补贴。《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培训的实施意见》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补贴企业经市人社部门批准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的,按照取得职业资格证书(限国家、浙江省、杭州市人社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给予企业每人300元的补贴,其中取得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取得证书人数给予企业每人600元的补贴。《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培训的实施意见》职工技能培训奖励企业组织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包括企业内技能人才评价)的,按照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含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人数给予企业每人50元的奖励。《企业职工培训补贴(奖励)申报程序及要求》岗前技能培训、在岗转岗技能培训补贴及奖励的申请程序企业在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在岗转岗技能培训前向区人社部门提出培训申请并提交培训方案,经同意后按培训方案开展培训。培训鉴定(考核)结束后,企业向区人社部门提出补贴奖励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牵头组织或与企业合作开展职工培训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可以代企业进行补贴奖励申报工作,申报参照上述程序进行。《企业职工培训补贴(奖励)申报程序及要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补贴及奖励的申请程序企业在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前须经市人社部门批复同意,同意后按方案组织进行(对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有培训课时要求的,须同时提供培训计划和课程安排表)。评价结束后,企业向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补贴奖励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几点说明和要求岗前技能培训一般应在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后6个月内进行,其他各项培训应在该职工劳动合同期内进行。同一职工进行同一项目同一等级培训的,企业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和奖励。岗前技能培训补贴所涉及的培训项目和补贴标准原则上不得超出《杭州市就业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和补贴标准》中的规定项目和标准。开展规定项目以外的培训须经市人社部门同意,由市人社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确定培训补贴标准。《杭州市就业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和补贴标准》中明确只参加企业评价的项目,在核定企业评价补贴时按照该标准核定。上述费用的申请于每季度的最后一月由区劳动保障部门集中受理。市委36号文中的其他有关政策企业吸纳高技能毕业生奖励企业每吸纳1名高技能毕业生就业,给予1000元的奖励。更多政策文件可查阅: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路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政策法规库→技能培训与鉴定咨询电话:12333实例分析某公司新招录一批员工,共有20人,准备安排到餐厅服务员岗位,现人力资源部计划对他们进行餐厅服务员的初级技能培训。请结合我市职业培训方面的相关政策,试分析一下该公司可以享受什么优惠政策,各有何优劣?谢谢!——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