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SHENZHENVANKEREALESTATECO.,LTD.工程合作方现场奖励管理规范编号:VKSZ/RL/EM001版号:A/0页码:第1页共3页工程合作方现场奖励管理规范编制范宇日期2004-7-20审核唐激扬日期2004-8-2批准刘荣先日期2004-8-4流程要素流程目标:流程时间要求流程监控点数目流程主要责任岗位流程涉及职位数目修订记录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SHENZHENVANKEREALESTATECO.,LTD.工程合作方现场奖励管理规范编号:VKSZ/RL/EM001版号:A/0页码:第2页共3页1.目的根据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工程合作方采取的多种评估形式结果,对表现优秀的现场管理人员发放适当数量的合同范围外奖金,促使合作方持续改进并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从而达到公司培养长期的优秀战略合作方目的。2.适用范围:2.1.本规范仅针对各项目的“现场奖励”;“合同奖励”不在本规范规定之内,具体操作按合同相关条约执行。2.2.奖励对象:深圳万科各项目的所有工程合作方,包括监理、总包、分包单位。3.术语及定义3.1.A类合同索赔:因合作方违反合同规定或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导致我方需另外安排工作进行补救并发生额外费用的索赔,此部分索赔费用需从原合同方扣除后支付给新合作方,也可称为工程扣款。3.2.B类合同索赔:因合作方管理方面的问题,没有对我方造成经济损失但违反了合同相应条款而导致的索赔,如安全管理索赔。导致索赔的工作项仅需原合同方自身整改而无需引入新合作方进行补救的。3.3.合同奖励:合同条款已经明确的奖励,如总包合同中工期节点奖励。此部分奖励往往支付给合同方公司。3.4.现场奖励:合同条款未明确的奖励,为了促进合同方现场管理人员持续改进其管理水平而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合同方现场管理人员的。4.职责4.1.项目经理部:为本规范的主要执行部门,判定合同索赔类别,申请及发放现场奖励奖金;4.2.财务管理部:审批现场奖励奖金;4.3.成本管理部:审核合同索赔类别,确认是否进入奖励基金。5.工作程序5.1.奖励基金的建立5.1.1.在各项目正式开工的第一个月,由财务管理部按项目分别建立“XXX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SHENZHENVANKEREALESTATECO.,LTD.工程合作方现场奖励管理规范编号:VKSZ/RL/EM001版号:A/0页码:第3页共3页项目奖励基金”,各项目基金底数均为5万元/年,如项目实际施工时间不足一年的,按50000×(当年实际施工月数/12)计算。5.1.2.在工程进行中,各项目经理部对合作方的B类合同索赔可滚动累加进入该项目奖励基金,A类合同索赔不能进入奖励基金。A、B类合同索赔的判定按“项目总经理助理-项目(副)总经理-成本管理部经办工程师-成本管理部经理”流程进行。5.1.3.由各项目经理部在合同索赔台帐中表明进入奖励基金的B类合同索赔,本台帐以网络形式记录备案。5.2.奖金的发放5.2.1.各项目经理部可采取各种评估形式对各自合作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估(如项目工程管理月度评估),对评估优异的合作方可提出现场奖励申请。5.2.2.各项目的现场奖励经项目总经理批准后直接从各自“XXX项目奖励基金”中划出,并以现金的形式直接发放给被奖励的合作方现场管理人员。5.2.3.针对单个被奖励的合作方每次奖励不应超过5000元,具体金额由项目总经理确定。5.2.4.奖金的发放审批应经过“项目经办工程师-项目总经理助理-项目(副)总经理-财务管理部”流程审批,应保证每份奖励至少有三位项目经理部成员签字审批。5.3.奖金的领取5.3.1.项目经理部在财务管理部领取现金后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发放给合作方。5.3.2.由于本奖金属合同范围之外,故领取奖金的合作方应自行开具税务发票,并在领取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由项目经理部转交至财务管理部存档,否则财务管理部可停发放下次奖金。5.3.3.项目经理部领取现金并发放后,应补充提供收款人收款签字清单,作为会计凭证附件。5.3.4.奖励明细应抄送工程管理部、财务管理部、成本部备案。5.4.解释与说明5.4.1.工程管理部将在年中和年底采取多种形式评估现场奖励的效果,以利于持续不断的改进工程管理方法。5.4.2.本规范条款解释权归财务管理部及工程管理部品质管理中心。6.支持性文件7.记录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