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精编7)篇幼儿园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多篇幼儿园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要怎么写呢?对员工的考勤和考核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幼儿园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幼儿园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精选1)一、全园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并做好班前准备工作。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二、病假除急诊外,必须持有区县级以上医院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及药方,报告园领导经批准后方可病休,休息时间以看病之日起计算。三、平时看病,先经年级组长同意并安排好班内工作,经园领导批准后方能看病,回来后凭病历到年级组长处销假。四、严格控制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应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园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五、病假、事假休假期满后,必须在周五前销假。因特殊情况,临时不能赶回来请假者,事后要主动补假,并说明理由,否则按旷工处理。无特殊情况,不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六、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均按工作规定条例办事。幼儿园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精选2)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管理,加强教职工劳动纪律,提高岗位履职效率,推进幼儿园现代管理模式的进程,幼儿园于20__年11月9号正式执行考勤制度,负责执行日常考勤。现将几个月的考勤总结如下:一、考勤基本情况幼儿园目前教职工40名。其中,在编教师40名,外聘员工9名。包括厨师两名、保洁三名、保安三名、保健医一名。本学期的考勤主要上报在编教师,外聘人员仅由园内进行登记,不上交局机关。二、考勤工作取得的成绩(一)考勤制度日趋完善。1、开园前期,因工作繁杂,在考勤记录方面管理不是很严谨。稳定后,从11月7号开始正式执行考勤制度。2、园领导班子商定请假、批假原则,制定请假登记表。3、请假一天以上由园长批假,一天以内由园长助理批假。4、老师们若一天内请假2小时以内,只记入考勤、不列入考核。5、园务值班小组每天负责监督教师的迟到早退现象,进行记录。6,每月对考勤进行汇总,园内留一份,上交一份。(二)考勤与绩效挂钩,提高岗位履职效率。根据教文体局以及人事局的有关规定:教师每月考勤在月考核奖中加以体现,年度绩效工资奖实行和年度考核相挂钩。这样一来,将考勤成绩与员工个人收益直接挂钩,形成了有力的激励机制,引起员工对本职岗位工作充分重视,激发工作热情,提高了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三)幼儿园执行考勤制度,管理力度提高了,有效约束了教师行为。开园前期,老师们上班经常有迟到现象,私自外出、请假频繁,开始登记考勤后,偶尔会有迟到,请假明显减少,没有一例旷工。三、尚需改进的问题1、要积极收集员工对幼儿园目前考勤制度的意见与建议,为幼儿园进一步的员工管理制度建设提供参考。2、要加大对教师备课时间的突击检查频率,加大检查力度,使抽查工作常态化;同时加强对教研组考勤记录的管理力度,不定时抽查教研组长考勤记录,提升考勤制度的执行力。3、要加强对外聘人员的考勤登记,包括他们的上下班时间、工作时间内私自外出、、私自跳班、工作日请假等。要求他们和教学老师一样要到办公室来请假,进行记录,批准后方可。以约束他们的工作行为,保障幼儿园工作正常运转。四、考勤制度愿景幼儿园实施考勤,是促进工作的一种必然要求,但不是工作的最终目标。是要通过客观公正的考勤,对员工的品德和态度进行综合的检查和评定,为员工的报酬、晋升、调配、培训、激励管理等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通过考勤结果,能够较为准确地掌握员工的工作面貌,积极营造“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的大家庭氛围。同时督促员工不断约束自我,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增强岗位履职能力,适应现代园所发展的要求。幼儿园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精选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优化教风园风,促进我园教职工队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精神及我园实际,现将我园教师考勤细则公布如下:一、考勤全园教职工在工作日期间,每天两次按照规定时间签到。一月内无迟到、早退、请假、中途外出、脱岗视为全勤。全勤者第一个月奖30元,下一个月连续全勤,每月增加10元(至学期末)。中间出现非全勤月,下一月全勤从30元重新算起。二、对事假的规定(一)工作人员因公、因私请假,都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因公请假,应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事先向园长申请,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外出开会、办事、学习一律向园长请假。因私请假,半天向分管园长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向园长请假,一律提前一天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时,应在当天到岗前两小时内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请假,上班一天内找园长销假。离开岗位一律要事先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填写《请假申请单》(由单位存档),园长准假后,方可离岗。只有两位教师在岗的班级,在无人接替的情况下不准请假。请假超过3天的,报局人事科备案。事假期满,须及时向准假人销假,单位及时将请销假情况记入《请销假情况登记表》。无正当理由超假的,作旷职处理。(二)因私请假期间的工资,7天以内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累计超过7天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5%;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2%;超过2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3%;考核年度内请假累计超过4个月的,停发工资,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能参加职称评聘。(三)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人员作旷职处理。旷职期间停发工资。对旷职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作自动离职处理,终止用人关系;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予以辞退。寒暑假、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外出(本县以外),1天以内(含1天)的,向园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事假(三)条相关规定处理。三、对病假的规定(一)工作人员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病情证明履行请假手续,并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参照事假)报批。请病假连续超过1个月(含1个月)的,需持县级及以上医院主治医师出具的病情证明、相应医院医务科出具证明以及病历卡和医药费账单(原件及复印件)经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后,方可按本规定享受病假期间的工资。病情证明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请假人员作旷职论处。对给其出具假病情证明者通过教育局报请县政府,建议医疗主管部门予以处理。(二)工作人员请病假7天以内,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2%;7天以上不满1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25%;学期病假累计满1个月,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5%;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工作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5%;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算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2%,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5%。(三)工作人员中获得国务院工作部门联合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和获得国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称号、省级劳模,仍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四)享受教科研津贴的人员,其津贴病假期间以实际工作时间计发。(五)学年累计病假6个月以上,当年不参加年度考核,不能参加职称评聘。(六)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病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并视情节,按事假第三条规定处理。(七)病假期满,须及时销假。确因病情原因,需续假的,要及时办理续假手续。无正当理由超假的,按事假超假处理规定执行。确有重大疾病者,须报请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八)补充规定1、教职工请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出示医生诊断证明、假条、药费单据等,并及时报告园长。2、教职工有病当天不能上班,须在上班前两小时请假,上班后持医院相关证明补办手续。3、教职工在工作时间看病,应事先取得园长同意。急诊就医者可以由家属代为请假,但病愈后必须持医院出具的急诊证明向园长补假。四、对上班时间外出的规定上班时间因私事外出,需持园长签字的请假条外出,回来销假。每次超过2个小时的,按请假半天计算;每次不超过2小时,每月累计按每2小时半天计算(四舍五入)。五、对婚假、生育假、丧假的规定(一)工作人员享受婚假正常7天,丧假(直系亲属死亡)可批准3~6天的假期。如结婚双方不在同一县工作,或者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给路程假。婚、丧假期间工资照发,路程费自理。(二)享受产假的女工作人员,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增加产假15天。对实行晚婚并晚育的女工作人员增加产假60天(共计不超过150天),对实行晚婚并晚育的男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可享受7天以内的护理假。(三)享受上述假期人员,在假期内,工资和各项补贴照发。凡病假、婚假、丧假、生育假发生在假期间的,上班后假期均不另加。各种假期发生的时间有交叉的,亦不重复计假。期间上班的,按加班执行,每天不少于20元。六、其他规定1、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本班教师有特殊情况确需倒班、替班的,需报园长批准备案。非园长同意,不得自行倒班、替班。自行倒班、擅自离岗串岗的,在班级和个人考核中按规定分别扣分。2、教师跨班顶班:空班顶副班,每天补助20元;空班顶主班,每天补助40元。七、附则(一)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汇总表报局人事科,复核无误后送交局计财科。(二)以上各项扣发、停发的款项一律由幼儿园收缴后,于每季度末统一交局计财科,由局计财科将该款项计入本单位账户,用于本园职工临时代课、津贴补贴等补充支出,并实行专项审计。(三)对以上各项规定,本人拒不执行者,从严处理。(四)幼儿园执行不严,每学期出现瞒报漏报2人(含)以下者,给予分管园长行政处分,园长通报批评;瞒报漏报4人(含)以下者,分管园长撤职,园长行政处分;瞒报漏报5人(含)以上者,给予园长、分管园长撤职处分。幼儿园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精选4)一、考勤细则1工作时间1、教职工每天工作八小时。(不含突发性活动如开例会等)2、依幼儿园工作需要,各部门人员进行轮流值班。2病事假审批:教职工请假一日内(含),由副园长审批,请假三日内(含),由园长审批。超过规定时间报董事长办公室批准。出勤统计由会计负责。3考勤执行:每日上、下班教职工由本人打卡进行考勤,考勤期间未打卡或在岗者,视为旷工。4临时性任务:经园务会通过的临时加班任务,按正常上班记录考勤。5公假:1、公假不影响考勤。2、以下情况为公假:①因工作需要领导批准参加的学习及开会。②在本园工作满三年,符合晚婚育的婚假、产假。③国家法定的公假以国家规定为准,本单位适用。6、迟到、早退1、教职工迟到、早退1-10分钟每次扣月基本工资10%,迟到、早退11-20分钟每次扣基本工资20%,迟到、早退21-30分钟每次扣月基本工资30%;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三次者,取消当月评优资格,取消当期调薪资格。2、迟到早退31-60分钟每次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1天工资;教职工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每次作旷工1天处理,扣除3天工资。旷工一次,取消当期评优资格,取消当期调薪资格。不能在当天迟到后补请假,否则酌情视为旷工。7、病假1、一天以上病假须出具镇级以上医院有效证明,经过园领导同意,按园办发文执行。2、病假时间从假条之日起,公休日、节假日在内。3、除急诊外,上班时间看病不予准假。8、事假:1、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之事可请事假,事假必须提早一日向园长递交事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园,否则不予准假。9、旷工:1、凡无故不上班或未经批准自行离岗者均为旷工。2、旷工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脱岗,按自行离职处理。3、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并发警告单。4、连续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行政办将提议园长给予辞退或除名,解除与幼儿园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再结算工资。(10)、调班教职工因病、因事倒班或调休须经园长批准。(11)、考勤兑现1、事假期间内不发工资、不享受当月全勤奖。2、参照出勤情况,结算薪金。二、打卡考勤制度1、幼儿园园长以下教职工上下班必须打卡,由幼儿园规定专职人员负责监督。2、规定穿园服的时候(每周一—周四及集体活动时)教职工一律穿园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