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本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逐级消防负责人。二、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三、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四、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六、确定各类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人员,保障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七、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疏散人员,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八、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九、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十、建立完善防火档案。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一、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二、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责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三、统筹安排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四、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五、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六、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七、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八、针对本场所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九、消防安全责任人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一、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五、组织实施对本场所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七、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八、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九、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10.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该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一、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二、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三、按照规定实施消防安全巡查和定期检查,管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设施。四、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五、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一、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二、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火灾确认后应立即报火警并向消防主管人员报告,随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三、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部门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四、不间断值守岗位,做好消防控制室的火警、故障和值班记录。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一、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规程。二、按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有关阀门处于正确位置。三、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人员报告。四、做好运行、操作和故障记录。保安人员消防安全职责一、按照本单位的管理规定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二、发现火灾应及时报火警并报告主管人员,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协助灭火救援。三、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职责一、执行有关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审批手续。二、落实相应作业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三、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报火警,实施扑救。消防安全职责部门职责一、消防安全职责部门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指定。二、消防安全职责部门负责管理本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督促消防工作计划、制度的落实,消除火灾隐患;及时学习、了解、宣传、贯彻、执行新出台的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三、消防安全职责部门应负责组建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数量不少于本场所从业人员数量的30%。义务(志愿)消防队消防安全职责义务(志愿)消防队由本场所从业人员组成,队长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担任。义务(志愿)消防队应根据职责分组履行以下职责:一、开展防火宣传和检查,定期接受消防训练,熟悉责任区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位置,熟悉灭火器具的摆放点,掌握灭火器、消防栓、手动报警、“119”报警的方法和程序。二、及时制止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发现消防设施被损坏,应立即报告。三、积极参加消防灭火演练活动。四、发生火灾时能够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人员,引导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协助保护火灾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管理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二、应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三、应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四、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五、应建立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六、应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七、应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八、应建立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九、应建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火、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内容。十、应建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明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十一、应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十二、应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十三、应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十四、火灾发生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疏散建筑内所有人员,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并报火警。应保护火灾现场,接受火灾事故调查,总结事故教训,改善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例会制度一、消防安全例会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主要的内容应以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应随时组织召开专题性会议二、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下发有关部门并存档。三、会议议程主要有听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阶段的工作。四、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或决议,应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五、本单位如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召开专门会议,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火巡查制度一、防火巡查应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及时开展防火巡查。二、防火巡查时应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在《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记录存档。三、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商店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2h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防火检查制度一、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填写《每周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单位应每月一次,填写《每月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查每季度一次,填写《第季度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记录表》。二、检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记录存档。三、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9、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10、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1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12、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1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一、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根据不同季节、节假日的特点,结合各种火灾事故案例,利用张贴图画、消防刊物、视频、网络、举办消防文化活动等各种形式,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使员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二、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训,应对新上岗员工或重点岗位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等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培训结束后应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或未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职工不得上岗。三、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5、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四、消防宣传填写《消防宣传记录》;消防培训应填写《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及《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登记表》并存档。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一、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2、在使用和营业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3、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4、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5、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6、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7、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8、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9、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10、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11、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