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篇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关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篇”,希望你喜欢。关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保障学校财产安全,减少损失,维护学校利益,特制定本方案。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与职责(一)领导小组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成员:(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居安思危,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的安全状况及动态,提出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对策和措施;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学校假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三)严格执行三级值班制度,不得出现漏岗现象。(四)带班领导、值班教师24小时开通通讯设备,确保联系畅通。二、临时现场指挥部1、学校一旦出现火灾,先以灭火器扑灭;火势蔓延,急打“119”报火警并及时上报教育局主管部门。值班教师及时切断学校所有电源,以免火灾进一步蔓延。减少学校的财产损失。更夫负责召集学校附近居民组织及时救火。报警后带班领导和值班教师立即抢救学校贵重物品及重要档案、账目等。配合消防做好自救工作尽可能保护现场,做好涉及有关证人证词记录。2、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窃、抢劫、放火、破坏公私财物等,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1)迅速报警(110)(2)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学校财产安全。(3)迅速报告校长或有关负责人。(4)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护好案发现场。(5)组织校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学校发生其他突发事件,学校领导和相关教师应迅速到达现场及相当的工作岗位,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迅速组成临时现场指挥部,组织、安排开展抢救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抢救及现场处置工作。具体应急方案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上述预案。三、报告与响应在学校出现突发事件后,学校负责人要以最快的速度向县教育局报告。当事人(第一报告者或知情者)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的召集下,在事发2小时内,认真、仔细、如实地填写突发事件有关表格,以备查用。关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㈠预防措施1、建立周密的考务组织机构(如设立:领导小组、医务组、安全保卫组等)。3、防火防盗:机房等重点区域实施中心监控,落实值班制度,并配备消防器材,确保安全。4、防震防灾:定期检查校舍,对不符合标准的要及时加固修缮,考点考场房屋必须坚固,危漏房屋一律不得安排考试,考试期间遭遇非常天气,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予以公告。做好考场及其周围场所的卫生、防疫检查,确保考试不发生大规模的群体感染、中毒、疫情事件。5、网络监控:加强网络监控,设专人在考试期间进行专项负责,及时更新杀毒软件,使监控系统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监控数据安全,同时加强对考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视频监控,及时向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6、业务培训:加强对全体考务人员的培训,务必做到定岗定人定责,组织其学习考务文件,使其熟悉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操作流程,提高考务人员的素质和应急应变能力。7、考前检查:考前应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情况进行认真排查,杜绝各种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为考试营造一个安全、祥和、温馨的考试氛围。8、加强门卫:应特别加强门卫工作,严禁闲杂人员出入学校,在考场周围设立警戒线,同时加强考场周围的巡查。㈡现场处置及救援措施根据考试突发事件的发生时间、过程、性质、和特征,突发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责任事故等。1、考前和考试中,发生考生打架斗殴、故意损害考试设施、与监考人员发生冲突。处置办法:⑴考前要加强对考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和诚信考试教育,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自觉维护考试秩序,营造和谐的考试环境。⑵对突发事件,考点要严加防范,及时处置,将事件控制在较小范围,情况严重的立即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区教育局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⑶做好考生思想教育和安抚工作,尽快平息事端,经劝阻无效的考生可劝离考场。若因监考人员行为不当或工作失误引发的矛盾,要更换监考人员,被更换的监考人员或劝离考场的考生若接触试卷的,在该科考试结束前进行封闭。⑷密切关注事件发展,若有继续扩大的趋势或可能引起事件的,要立即报告公安、保密等部门,并逐级上报。必要时可对该考场(考点)进行封闭管理,保证考试顺利实施。2、考前发生洪汛、冰雹、雷电、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处置办法:⑴考前一周内,要主动与气象、交通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当地天气和公路畅通情况,特别是考试期间易发生的自然灾害,应早作准备,制定方案,强化防范措施,确保考试安全。⑵考试期间如有灾害预警,要做好防灾的准备。⑶考试结束后若发生自然灾害,要妥善安排好考生,加强与公安、卫生防疫部门联系,防止意外发生。3、考前出现疫情等因素对考试造成影响。处置办法:⑴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区考试管理中心报告,并逐级上报。准确统计被感染考生人数,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处置工作。⑵若疫情属于一般性病毒或非传播疾病,可组织考生参加考试,若一时难以查清感染原因的,要做好防疫和隔离工作,对能参加考试的考生要采取隔离措施进行考试,做好相应的防疫工作。出现新的情况随时续报。4、考试期间各考点、考场发现易燃、易爆物品、火灾等情况。处置办法:⑴考前和考试期间,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加强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对考点应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考点或将可疑物品带入考点。⑵考点发现危险物品、火灾等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公安、消防等部门,及时排除险情。险情一时无法排除或危及考生安全的,经区考试管理中心或区教育局同意,可组织考生有序撤离考点,实行封闭管理并安排考试。出现新的情况随时续报。5、考试过程中发生破坏性地震。处置办法:⑴立即停止考试,对考生立即进行疏散,如发生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和压埋的情况,立即上报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及时向区考试管理中心及教育局安全稳定管理办公室报告。⑵地震期间,要做好试卷安全保密,由上级部门决定考试是否更换考点,或延期推迟考试。6、考试过程中突发校园暴力事件。⑴立即启动防止校园暴力应急预案,迅速制暴,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如发生人员伤亡,拨打120请求救助,并及时向区教育局安全稳定管理办公室报告⑵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件情况。⑶事件调查处理期间,要做好安全保密,防止媒体对事件进行炒作。㈢事故报告及现场保护1、突发事件发生时,领导小组针对情况,迅速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迅速控制事态,防治蔓延,力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2、加强考场及考场周围环境的安全保卫工作,疏散人员、车辆,维护现场秩序,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配合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施救,防止事态扩大。3、学校易发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要针对情况,采取必要应急措施,将不利因素和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并及时向县教育局请示报告。㈣事故调查及处理在整个考试过程中,对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违反安全规定酿成严重后果的,由学校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着其他处罚。因渎职、失职或者管理失控发生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有关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关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为确保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学校制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火灾、台风、地震、洪灾、公共卫生、环境污染以及人为的破坏等重大安全事件。一、组织与指挥(一)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校长任组长。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名单组长:王涛副组长:左加峰张永波成员:崔久团牟清华杜山苏磊杨钰王均霞代世超王仕平张春传王万文刘复利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见,并根据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主动纳入学校预案工作程序。(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班级)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五)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二、监测与报告(一)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班教师、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门卫等人员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膳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四)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三、应急调查与救治(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三)突发事件发生后,学生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临时停课、放学、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五)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四、应急预防监控措施(一)火灾学校全体师生发现校园火灾均应及时报警,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发生在教育场所的火灾,教育活动必须立即停止,并对人员进行安全转移或疏散。如果有伤员,及时抢救。涉火人员必须提交火灾原因的书面报告。补充如下:1、火势比较大,靠学校自己的力量难以扑灭,应立即拨“119”报警。2、重点部位或其邻近发生火灾,靠学校自己力量无把握短时扑灭,可能危及重点部位,应立即直接拨“119”报警。同时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隔离电源。3、一般火灾情况(火势较小、火势发展慢、损失小、靠学校自己力量可以扑灭)应立即组织自行扑火,事后将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情况、扑火经过、采取的灭火方式和起火原因与后果等以书面形式报上级主管部门。(二)恶性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