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八员工关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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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八:员工关系管理•能力一:劳动关系管理概述•能力二:劳动合同管理•能力三:劳动争议2010年5月17日,位于广东省佛山市的本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下称“本田零部件公司”)数百名员工因对工资和福利不满罢工。“工资低、加薪慢,中日员工收入差距大”这次罢工的导火索。富士康员工跳楼自杀2016年中国最有名的大学•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癌症女教师被开除能力一:劳动关系管理概述•一、员工关系管理的内涵•见教材P163-164页•二、劳动关系的含义•(一)、含义:•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雇主)与劳动者(雇员)之间在运用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统称。(二)、劳动法律关系•1、含义: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雇员与雇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雇员与雇主在实现现实的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2、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1)、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据劳动法律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即雇主与雇员。2)、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3)、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事物,即劳动法律关系所要达到的目的和结果。(1)、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劳动者的资格•劳合法没有专门对劳动者的法律资格进行界定,概括起来有两个标准:年龄标准和身份标准。A、年龄标准分为就业年龄和退休年龄。用人单位招用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建立劳动关系,对于二者争议处理有三种不同方式:按照民事争议处理、按照劳动争议处理、部分按照劳动标准处理。体现出法律的漏洞。B、身份标准指某些人虽然达到了就业年龄,但是身份特殊不能成为劳动合同主体:如已经签有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校学生等。•案例:被告曹某介绍原告徐某(15岁少年)到赵某开办的个体家具厂工作。2002年1月21日上午,徐某在工作时左手不慎碰到正在高速运转的电锯,手掌当即断裂。徐某住院治疗14天,支出医疗费2978元。经司法鉴定,徐某左手为多发性肌键断离、指骨骨折、神经和血管损伤,虽住院和经及时手术治疗,仍有部分功能丧失,已构成六级伤残。问:1.什么是童工?什么是劳动法主体?2.哪些单位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3.对于童工案件有何其他规定?小张是的一名贫困大学生,为了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小张找到增城一间快餐店应聘打工,快餐店觉得小张年轻,勤快,,就与他签订了协议,约定星期六日每天工作8小时。但是工作一段时间后,小张发现快餐店有违法嫌疑,并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小张每天实际工作大概12小时左右,严重超出约定时间,但是却没有得到补偿。于是小张就依《劳动合同法》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问:如何看待小张事件适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为什么?案例分析小张家住增城,家境贫穷,经人介绍,在广州一户人家从事家庭保姆工作。原先雇主答应给的报酬待遇、条件都很好,小张应许。但是工作3个月后,小张发现雇没有为其提供原来承诺的条件和待遇。此外,雇主还经常布置原来约定不属于她工作范围的工作让她做。因此,小张决定不干了,同时向雇主要求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且要求补偿其原来承诺但没有兑现的报酬。然而雇主不但不给钱,反而说小张笨手笨脚,还经常弄坏家里的东西,应在工资里扣除作为赔偿,双方争论没有结果,小张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就依《劳动合同法》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问:如何看待小张事件适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为什么?案例分析不属于劳动关系的情况•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不属于劳动关系:•国家机关与其公务员之间的关系;(人事争议仲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的之间的关系(农民作为乡镇企业职工的除外);•军队与现役军人之间的关系;•家庭保姆、临时帮工、家庭教师等与其雇主之间的关系。用人单位企业: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主要组成部分)个体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事业单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组织。2)、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主要权利有:1)劳动权;2)民主管理权;3)休息权;4)劳动报酬权;5)劳动保护权;6)职业培训权;7)社会保险;8)劳动争议提请处理权等.•《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主要义务有:1)完成劳动任务;2)提高职业技能;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4)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用人单位的主要权利1)依法录用、调动和辞退职工;2)决定企业的机构设置;3)任免企业的行政干部;4)制订工资、报酬和福利方案;5)依法奖惩员工。----用人单位的主要义务1)依法录用、分配安排职工的工作;2)保障工会和职代会行使职权;3)按职工的劳动质量、数量支付劳动报酬;4)加强对职工思想、文化和业务教育、培训;5)改善劳动条件,搞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三)劳动关系管理的主要内容•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劳动合同关系,•因而在劳动关系管理中表现为:能力二:劳动合同管理一、劳动合同概述二、劳动合同制订三、劳动合同的变更四、劳动合同的解除五、劳动合同的终止内容章节:共8章98条(包括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一、劳动合同的概念•(一)、概念: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书面协议。(二)、劳动合同的特征(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固定性。劳动关系的一方是用人单位,一方是劳动者。(2)劳动合同主体在双方地位上具有从属性。包括人格和经济上的从属性。(3)劳动合同时间上具有继续性。通过劳动合同建立的劳动关系是长期和稳定的。案例分析:王某是甲企业的技术员,1998年春节期间,当地的乙公司请其帮助维修机器设备。在劳动过程中,不慎从梯子上摔下,造成重伤。在治疗过程中,在王某是否应享受工伤待遇的问题上,王某与乙公司产生了分歧。王某认为,自己是为乙企业服务过程中出的事故,应当属于工伤,乙公司应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给予其工伤待遇;而乙公司认为,王某与其公司之间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王某不应当享受工伤待遇。造成伤害的原因是由于其本人不谨慎造成,应当由其本人承担主要的责任。问:你是如何看待这件事?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和时间•1.劳动合同的形式•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订立的时间•(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2)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与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后果?情形劳动报酬工资补偿经济补偿金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单位通知,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不满1年劳动者愿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工之日起满1年√××√√×√×√√√ו【例题·单选题】2011年3月1日,甲公司与韩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1个月,每月15日发放工资。韩某3月10日上岗工作。甲公司与韩某建立劳动关系的起始时间是()。•A.2011年3月1日•B.2011年3月10日•C.2011年3月15日•D.2011年4月10日•【例题•多选题】张某2010年8月进入甲公司工作,公司按月支付工资。至年底公司尚未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关于公司与张某之间劳动关系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公司与张某之间可视为不存在劳动关系•B.公司与张某之间可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C.公司应与张某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支付工资补偿•D.张某可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多选题】张某于2010年1月1日起开始在甲公司工作,直到2011年2月1日,甲公司一直未与张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当向张某每月支付2倍工资•B.自2010年2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当向张某每月支付2倍工资•C.视为甲公司自2010年1月1日起已经与张某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D.视为甲公司自2011年1月1日起已经与张某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1、劳动合同的条款1)法定条款(必备条款)•法定条款是依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的条款,不具备法定条款,劳动合同就不成立。2)约定条款•劳动合同除以上法定条款外,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规定其他补充条款。(1)法定条款1、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但不得扣押)3、劳动合同期限(合同起止时间)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是劳动者的义务条款,包括工种、岗位和工作的数量、质量等)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是法定的劳动标准之一,是劳动者履行义务应当从事工作的时间;休假是指带薪休息)6、劳动报酬(劳动者的权利和单位的义务)7、社会保险(主要是单位法定义务,包括登记、申报、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单位的法定义务)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2)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约定条款指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约定的权利、义务条款。----协商条款包括:试用期、培训、商业保密、第二职业或兼职、住房等内容。----没有协商条款不影响合同的成立。2、劳动合同的期限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条件1)双方协商一致;2)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3)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订立时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义务签;4)用工超过一年不签合同的从法律上视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案例:•3个月很快过去了,有一天,公司人事经理找到王小姐,准备和她签订劳动合同。王小姐看了一下合同,合同约定工作期限为2年,试用期3个月(已结束),试用期的工资是转正后工资的70%,工作职位是销售员,工资底薪每个月900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思考:这份合同存在哪些问题?3、试用期•1).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双方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2).试用期期限的强制性规定•(A)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B)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C)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D)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员工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例题·多选题】2011年1月1日,张某与甲公司签订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了试用期,并约定试用期满后工资为1200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B.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960元•C.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1000元•D.试用期不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曾经在该单位工作过,后来离职了,若干年以后,该单位又将其返聘回来,这个时候又要签劳动合同,单位认为这么多年这人可能有什么变化,因此想再来一个试用期,是否合法?37某部门经理离职了,于是从副经理中选出一个人提拔为部门经理,但考虑到能否胜任部门经理工作,于是同员工签订这样一个协议,声明要有3个月的试用,3个月之内还拿原工资,试用合格后工资按部门经理发放,是否合法?38•1).适用范围•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简称“年休假”)。•2).年休假的标准(职工累计工作时间)•(A)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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