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珠藏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藏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工作部门:《珠藏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经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珠府发〔2011〕101号签发人:毛俊—2—珠藏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全国的统一安排部署,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全镇火灾形势的高度稳定。镇政府决定从2011年10月8日至2012年2月29日,在全镇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为确保清剿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建立完善“全局消防、全民消防、全警消防、全员消防”工作机制,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多警联动”的消防工作格局,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各行业系统、“九小场所”、社区、乡村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宣传等手段,实现一般火灾隐患100%有效整改,重大火灾隐患100%挂牌督办,亡人火灾明显减少,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绝对杜绝,全镇火灾四项指数全面下降的目标。二、组织机构为确保本次活动圆满完成,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毛俊同志担任总指挥长,镇党委委员犹建修同志和派出所所长董汉泉同志任副总指挥长,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具体负责“清剿火患”战役—3—的日常事务,搜集各地阶段性工作情况及统计,撰写工作总结,编发工作简报,通报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做好上传下达等工作。三、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二)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全面排查个体或者家庭经营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三)高层、地下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对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等问题。(四)农村重点村寨。组织力量加大农村30户以上连片村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红色文化旅游景点的检查力度。重点整治村寨柴草乱堆乱放,室内外电线老化、私拉乱接,村民室内外用火、用电,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器材建设,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农村防火公约的落实等问题。—4—(五)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依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重点对全镇在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抽查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进行排查,同时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防火技术措施,动火作业审批,临时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以及临时建筑防火性能是否符合规范等问题进行拉网式的排查,从源头上杜绝施工现场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六)其他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针对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消除影响全镇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四、工作措施(一)坚持政府主导,强化部门协作。镇政府对此次“清剿火患”战役全面负责,统一部署。各村(居)、各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安监、工商、文化、卫生、学校、村管所等相关部门人员要积极参与“清剿火患”战役,对所辖行业单位和监管场所开展联合大检查。各村(居)民委员会相关人员,要深入村组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以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为基础,建立“清剿火患”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立足全警消防,实施多警联查。镇派出所是此次“清剿火患”战役的主力军,要建立完善多警联勤机制。治安、交通、林业等部门要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联合清剿火灾隐患的工作机制。治安部门要结合治安防范和严打整治,强化日常治安巡逻检查中的消防安全检查,将社会单位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通畅,火源、热源使用管理,用火作业,消防车道通畅—5—等安全情况纳入日常巡查内容,协助办理关停、查封,强制拆除、清除等消防违法案件;交通部门要结合日常工作,加大对所辖区域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林业站要强化对林区及周边火灾的防控。镇派出所要将“清剿火患”工作纳入派出所年度目标考核、干部绩效考核、等级评定和民警精细化考评内容。(三)建立“层级”管理,实行“网格”排查。全镇要建立完善“层级”管理,充分立足我镇消防安全实际和火灾规律特点,按照城镇产业结构区域布局和行政区域划分,对辖区消防安全进行分片清剿。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为本单位、行业,产权区域,住宅小区“清剿火患”的第一责任人。各村(居)委会支书负责人为辖区“清剿火患”的第一责任人,主任为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人员在本辖区进行逐街、逐巷、逐村、逐寨的“清剿火患”工作。(四)铁腕整治隐患,严格刚性执法。镇派出所对排查和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凡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凡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凡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凡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凡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6—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违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依法从重处罚;凡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书面提请镇人民政府挂牌督办。(五)加大宣传力度,借力群众剿患。全镇要通过广播、开群众会、走访群众等方式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掌握“清剿火患”的工作动态、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宣传。镇派出所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召开一次镇、村及部门负责人的例会,发布“清剿火患”战役战况。要适时向社会通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成效。各村(居)、各部门要张贴、悬挂1-2条“清剿火患”宣传标语,在全镇形成强大声势和浓厚的舆论氛围。(六)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备查。此次“清剿火患”工作,各村(居)、各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明确工作分工,认真开展清剿,做好工作记录,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备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五、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0月8日至10月20日)。将“清剿火患”战役作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的重要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二)清剿火患阶段(2011年10月21日至2012年2月6日)。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化,由镇派出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深入社区、农村、社会单位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对已经排查过的单位要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7—(三)总结验收(2012年2月7日至2月20日)。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迎接上级验收工作组对“清剿火患”工作的验收。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全镇“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和办公室,要加强对清剿工作的组织领导。每天收集、每周通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要开展针对性地加强“清剿”力度,不断掀起“清剿火患”战役高潮。(二)落实责任,强化督导。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工作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消防工作制度,明确“清剿火患”战役工作任务,全民动员打好“清剿火患”战役。“清剿火患”战役期间,镇政府“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领导每月要带队督查“清剿”工作情况。镇派出所要明确1名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清剿火患”工作,消防、工商、文化等部门要明确1名专人参与各公安派出所的联合清剿。全镇“清剿火患”行动办公室每周对全镇“清剿火患”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火灾多发、高发地区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要实行“挂牌督办”制度,限期整改存在问题,跟踪督导进行验收。(三)严格奖惩,激励工作。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工作部门要将“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与单位考评和干部绩效考核、晋职晋级挂钩,严格奖惩。镇政府要拿出专项经费进行补贴、奖励工作先进。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8—批评;对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亡人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各村(居)、镇直各工作部门请及时将工作情况报镇政府“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办公室。2011年10月份起,每10天报告1次“清剿火患”战役战况,每月22日报当月的战役工作小结;2012年2月25日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总结。(联系人:景明凯电话:0854-281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