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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工资法•第一节工资法概述•第二节基本工资制度•第三节最低工资制度•第四节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第一节工资法概述1、工资的概念也称“薪金”“薪酬”,是指用人单位依据法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劳动报酬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来源对劳动者及家庭的生活质量有重要影响2、工资的法律特征•1、工资是劳动者基于劳动关系获得的。--合同确定性•2、工资是劳动者履行义务的补偿。---对价性•3、工资以劳动者实际提供的劳动量为标准确定。--复杂性•4、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定期支付。--支付形式的法定性二、工资的基本职能•1、保障职能。•编辑同志:我们是山东省某油脂公司的职工,2010年3月,公司以经济效益不好为由停发了员工工资,至今已有两个多月。我们多次去公司要求发工资,但公司却一拖再拖。请问,公司这样做与法有据吗?赵欣等8名员工•2、分配职能。•3、激励职能。•4、杠杆职能。•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经与企业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据此,你公司长达两个多月未支付你们工资的做法是错误的。三、工资立法的原则•工资立法原则,是指在工资立法过程中需遵循的基本的行为准则,对工资立法起着指导和制约的作用。•《劳动法》第46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一)按劳分配原则•按劳分配,是指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为标准确立个人工资额。•第一,即所有劳动者一律按照其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报酬。•第二,不排斥利息、红利、风险补偿、雇工收入等其他分配方式的补充•第三,反对平均主义。(二)同工同酬原则•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所有劳动者同等价值的劳动应付给同等的劳动报酬•同一分配单位中,从事相同工作、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不分其性别、年龄、民族、种族等差别,付出了同等数量、质量的劳动,应支付给同等的劳动报酬。•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歧视•不排斥相同工作不同职能的人享有不同报酬(三)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工资水平的原则•工资水平是一定时期内职工平均工资的高低程度•是衡量经济发展水平和劳动者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重要指标•反映国家、用人单位、劳动者利用分配关系•反映行业、地区、单位、工种间各类劳动者的工资关系•工资水平的提高以经济发展为前提;•经济发展,工资水平有所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与工资水平的增长保持适当比例,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不得超过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速度。•扬州市发布201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日期:2013-08-27•近日,为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工资分配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引导和促进企业在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提高的同时合理增加职工工资,大力推进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行动计划,扬州市发布2013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2013年全市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4%,企业工资增长下线为6%,不设企业工资增长上线•2007年江苏省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为:1、2007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14%;(10-12%2008年南京)2、2007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预警线为16—20%;(18%)3、2007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3—4%。(5%)(四)工资总量宏观调控原则•国家通过立法以社会公正和社会进步为目标,对工资总额和工资分配中的不合理因素或现象实行国家干预的法律调控原则。国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对工资进行宏观调控:•1.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增强工资收入透明度,并使工资增长水平不超过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力增长水平。•2.使消费基金的增长与生产基金的增长相协调;消费与生产比例关系趋于合理。•3.通过工资分配立法,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的需要。如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带薪休假制度,停工工资制度。•4.通过行政手段,干预分配和再分配过程。一方面,国家以自己掌握的财力,对弱者实行经济扶持;另一方面,对富者实行间接控制,如增收个人所得税和收入调节税等。•5.建立与工资分配相关的其他制度。(五)用人单位自主分配和劳动者个人物质利益原则•工资分配主体是企业,而不是国家。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个人利益提高带动企业利益的提高,建立竞争机制与工资挂钩•马克思《工资、价格和利润》工资立法面临五大任务:•一、明确工资范畴-收入取代工资•二、建立确定机制-行业工资的集体协商、区域谈判、用人单位内的集体谈判•三、提高工资比重-GDP比重•四、确定增长机制-第一,我国GDP的增长应与工资增长同步,应当成为工资增长的第一个标准。第二,用人单位利润的增长应当成为工资增长的一个自然指标。第三,物价上涨的指数应当作为工资增长的指标第四,劳动者的年功工资增长•五、完善支付保障-首先,要明确工资支付期限的问题。第二,要明确工资支付形式的问题第三,要加大拖欠工资的处罚力度实践:我国正在研究制定《工资条例》•该条例将主要解决两大问题-•即工资定义和支付原则。•根据目前所执行的规定,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项货币性工资;•而今后的条例中拟纳入期权等非货币形式工资。•另外,“同工同酬”将继“按劳分配”后成为工资支付的重要原则。•这意味着,事实劳动关系形成后,企业的非正式合同工即劳务派遣工等,与正式工从事相同内容的工作,付出等量劳动,并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都将获得同等的劳动报酬,而同等报酬是指在同一工资区间内上下浮动。任何用人单位都应该执行第二节工资构成和工资形式•一、工资构成•工资同劳动力的质量结构、支出状况和使用效果的复杂性相对应,而具有结构性•工资受因于各种因素故而由若干单元组成•各单元相互联系、制约和补充进而发挥作用小资料•巴西:固定报酬、佣金、年度利润分配、额外报酬、旅行日津贴、补贴、食物补助•日本:基本+补助(加班、出差、住房、职务、交通、生产、抚养费)+奖金+扣除(保险、税、)(一)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或约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劳动所得的报酬。•其特征:•常规性:劳动者完成的恒量或定额劳动•结构性:可分解若干,区别计量•等级性:体现技能、劳动质量、岗位的差异•固定性:浮动性小•主干性:比重应较大(二)辅助工资•基本工资之外、在工资构成中处于辅助地位的工资组成部分•如奖金、津贴、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等•月工资条北京公务员2009年7元•职务工资:380.00元•级别工资:408.00元•职务补贴:740.00元•工作津贴:500.00元•绩效奖金:600.00元•公有住房租金补贴:70.00元•通讯工具补贴:30.00元•应发合计:2728.00元•扣个人所得税:11.65元•住房公积金:479.00元•扣款合计:490.65元•实发合计:2237.35元•补贴•每季度加班费约2000元•过节费每次1000元•(春节、五一、国庆发放)•年底年终奖约10000元•其他福利折合约5000元•年收入•合计约58000元•福利•内部购房仍是最大诱惑•09年6月高校教师工资条(工作4年):岗位工资:680.00薪级工资:295.00工资小计:975.00岗位津贴:92.00职务津贴:125.00地区补贴:785.00提租补贴:104.00考勤特贴:100.00补贴小计:1206.00交通补贴:60.00其他:72.50校岗位津贴:400.00应发合计:2713.50失业保险:21.37医疗保险:43.16公积金:266.00(98年后工作,无住房补贴,公积金每月返还892元)卫生费:2.00工会费:4.88上月个税:94.05代扣小计:431.46实发:2282.04另有每个月发200元购物卡,过节费少得可怜•陶磊是某中央党群机关的一名公务员,本科学历,9年工作经验,正科级,2013年1月的工资条显示:统发合计1173元,包括职务工资480元、级别工资498元、工改补贴45元等;工作津贴3250元,交通补助200元,通讯补助130元,提租补贴80元,购房补贴1000元;此外,住房公积金扣款500多;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为0元;应发5833元,实发工资5259元。•这份工资条基本的工资仅1173元,超过80%是津补贴,其中工资的一半主要来源于工作津贴。•公务员工资•工龄12年2013年7月的工资条武汉市高校教师2011年10月工资条二、工资形式•工资形式,是指计量劳动和支付工资的方式。•我国现行的工资形式主要有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两种基本形式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计时工资额是根据职工的工资标准和实际工作时间的长短来计算的。计时工资可以分为月工资制、日工资制和小时工资制。•工资参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doc2、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3、奖金•奖金,是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或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具非常规性、浮动性和非普遍性•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4、津贴•津贴,是指对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和生活费用进行合理补偿的附加劳动报酬和物质鼓励,是劳动报酬的一种补充形式。•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高空、高温、夜班);保健性津贴(有毒有害岗位、林区、高原、水下);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其他5、补贴•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工资参考\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doc•工资参考\工资总额组成规定的解释.doc•津贴、补贴与奖金比较:•附加性奖金则是超额报酬•独立性不与基本工资挂钩•稳定性•有限性不超过基本工资•工资参考\工资挡.doc其他形式:年薪(AnnualSalary)•年薪又称年工资收入,是指以企业会计年度为时间单位计发的工资收入。•主要用于公司经理、企业高级职员的收入发放,成为经营者年薪制。•年薪制是一种国际上较为通用的支付企业经营者薪金的方式,它是以年度为考核周期,把经营者的工资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通常包括基本收入(基薪)和效益收入(风险收入)两部分。第三节最低工资制度•一、最低工资和最低工资制度•1.最低工资制度,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以保障劳动者能够满足其自身及其家庭成员基本生活需要的法律制度•(1)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基本生活需求,维护社会稳定。•(2)体现社会公平,维持公平竞争。•(3)推动劳动力市场健康有序地运行,提高劳动者素质。•(4)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工资分配法制化的要求。2.最低工资的概念•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用人单位必须按法定最低标准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1)最低工资是由通过国家立法确定的法定标准。•(2)最低工资的设立主要是解决低薪劳动者的生存问题,故其确定依据是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3)获得最低工资的前提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二、最低工资的确定•(一)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1.协调原则。即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必须与其相关因素综合考虑、相互协调。•2.基本生活保障原则。即以保障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员基本生活需要为目标。•3.民主协商原则。即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必须由政府、工会和企业三方代表进行民主协商,按照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劳动者的生活实际确定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