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颁布时间】1994.11.14【实施时间】1995.01.01【发布部门】劳动部全文第一条为指导用人单位依法正确行使裁减人员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第三条用人单位有条件的,应为被裁减的人员提供培训或就业帮助。第四条用人单位确需裁减人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二)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三)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四)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五)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裁减下列人员:(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第六条对于被裁减而失业的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可到当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登记,申领失业救济金。第七条用人单位从裁减人员之日起,六个月内需要新招人员的,必须优先从本单位裁减的人员中录用,并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录用人员的数量、时间、条件以及优先录用人员的情况。第八条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裁减人员的,应依法制止和纠正。第九条工会或职工对裁员提出的合理意见,用人单位应认真听取。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裁减人员的,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第十条因裁减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应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第十二条本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全文完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