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怎么看”到“怎么办”—谈谈对“廉政消防”的几点认识近日,部消防局党委提出建设“廉政消防”的意见,刘金国副部长给予充分肯定并作出重要指示。“廉政消防”这一概念的提出,反映出部党委、部局党委对当前消防部队廉政建设的高度重视,折射了人民群众对消防部队的新期待、新要求,是打造现代化公安消防铁军的有力支撑和坚实基础,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部队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方向和终极目标。结合工作实际,笔者就“廉政消防”建设谈几点粗浅认识。一、怎么看“廉政消防”从国家层面上讲,“廉政”就是“廉洁的政治”,是公正廉明的政局、政制、政策和政德的良性结合与辩证统一,在不同的时代和具体范围内有不同的含义。现代认为,“廉政”包括四个要素:一是“廉正”,即廉洁、公正、正直、正气,不贪污、不受贿、不枉法;二是“廉朴”,即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三是“廉节”,即廉德,具有清廉无私的品德或节操;四是“廉制”,即有关廉政的制度。其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受国家委任从事国家公务的人,主观方面没有牟取私利的动机,客观方面不滥用权力或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违反公认的规范的行为。“廉政消防”是指在新的历史时期,通过开展反腐倡廉建保持部队的纯洁性和战斗力,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责,做到廉洁行政、勤政为民,不为己徇私,不与民争利,是保证消防部队建设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是消防部队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本质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新课题。其内容应该包括消防廉政建设理论研究、廉政规章制度建立、廉政教育宣传、廉政行为监督、廉政组织建设、违纪案件查处等。开展“廉政消防”建设,对于提高部队凝聚力、战斗力,提升执法服务能力水平、树立消防部队良好形象、打造现代化公安消防铁军等方面影响深远、意义重大。一是由消防部队的性质决定的。消防部队是在党领导下的一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现役部队,是公安机关的一支重要力量,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具有武装性质的专门执法力量,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安居乐业。因此要保持人民军队的性质不变,就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开展“廉政消防”建设。二是由消防部队的特点决定的。公安消防部队不同于一般部队,它具有行政执法权,而且也不同于一般的行政执法,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消防部队处在执法第一线,国家法律赋予的执法权力多,和社会各界接触多,面临各种诱惑,加之全国消防部队有16万余人之多,如果不加强廉政建设,一些经不过诱惑和考验的同志就会产生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就会严重损害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三是由消防部队的内外部形势决定的。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以及企业改制的新形势下,国情、社情、民情复杂,消防现实斗争日趋激烈,各种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大量存在,火灾和各种灾害事故发生的机率也随之增多,特别是新《消防法》颁布实施以来,对部队战斗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受市场经济发展的冲击,消防官兵面临着情与法、钱与法、权与法的严峻考验,官兵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都发生着变化,如何不加强廉政建设,就会人心涣散,一盘散沙,就会削弱部队战斗力,不仅难以完成保卫改革、发展和维护稳定的任务,改履行好重大责任使命也就更无从谈起。四是由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的新期盼所决定的。应该说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当前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时期之一,特别是在灭火救援行动中,消防官兵以实际行动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同时人民群众对公共消防安全和公正廉洁执法的期望也越来越高,加强队伍廉政建设的要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迫切。开展“廉政消防”建设对于保持人民军队的性质永不变质,实现消防部队科学快速健康发展,保证部队完成职责使命,忠诚践行“三句话”总要求,确保消防部队走在公安各警种的最前列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是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理念在消防部队的升华。二、开展“廉政消防”建设应该怎么办?要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这也是开展“廉政消防”建设的基本方针。在具体实施中,要形成“教育倡廉、制度保廉、监督促廉、惩处护廉”的廉政建设机制,真正使官兵“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不让腐败”。一是以思想教育为牵引,营造“不想腐败”的氛围。胡锦涛同志强调指出:“防治腐败,教育是基础。”抓好廉政教育是开展“廉政消防”建设的基础,是从思想上预防腐败、“不想腐败”的源头所在。消防部队各级干部尤其是执法、掌财、管人的干部身处各种矛盾漩涡的中心,一定要坚持不懈地进行理想信念、党的宗旨、艰苦奋斗等教育,做到警示高悬,警钟常鸣,防微杜渐。要坚持以领导干部和执法岗位人员为教育重点,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筑牢廉政理念。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艰苦奋斗教育、正反面典型教育、法纪法教育为重点,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使部队上下风清气正,为开展“廉政消防”建设打牢思想基础,形成“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二是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建立“不能腐败”的机制。党的十七大指出,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消防部队尤其要不断加强队伍管理和反腐倡廉的制度机制建设,真正形成靠制度用权、按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机制,不断构建权力运行的阳光机制,以制度遏制腐败产生。要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寓于各项业务工作之中,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使之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要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深入查找高风险岗位、高风险环节、高风险人员和高风险时段,配套出台相关制约机制,形成风险排查、风险评估和风险防范于一体的廉政风险防控新机制。要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和程序,健全党内生活和民主监督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要继续深化警务公开,规范消防执法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行网上执法,让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消防执法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切实加强审计工作,有效地发挥审计监督特殊职能作用,切实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绩效考核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以从严惩治为抓手,形成“不敢腐败”的态势。俗话说:“慈不掌兵”。对制度执行中的不良倾向要敢于批评,不正之风要敢于纠正,不法行为要敢于查处,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着力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和公信力,使执行制度的人不吃亏、不执行制度的人受惩罚,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肃查处广大干部违纪案件,将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作为重点,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案件。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中必须坚持“动真格”,不论是谁,不管职务高低,法律法纪面前一律平等,该受什么处分就给什么处分,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就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坚决杜绝失之于宽、失于于软的现象,才能有威慑力,才能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才能让广大官兵“不敢腐败”。同时,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堵塞漏洞,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反腐倡廉制度的惩戒功能,让试图以身试法的干部悬崖勒马,让广大官兵增强对“廉政消防”建设的信心。四是以齐抓共管为合力,构筑“不让腐败”的格局。牢牢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官兵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积极调动并整合各方面的工作力量,努力开展“廉政消防”建设的最大合力。要充分借助社会、群众、媒体力量,促进“廉政消防”建设,通过聘请廉政监督员,公开廉政举报电话、消防服务热线、社会舆论监督等形式主动倾听社会各界对官兵在遵纪守法、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继续推行消防监督执法回访制度,完善军政主官信访接待日制度,积极参与地方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自觉接社会各界以及新闻媒体的监督;推行消防监督员向社会公开述职述廉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评议和监督;积极推进警务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及公民权利和义务的执法依据,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群众提供全方位、高效能的优质服务,全面接受人民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