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规范性附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志A.1表A.1规定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中标志的图例和设置要求。对图例之外的其他需设置标志的可结合实际制定。消防安全标志牌应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如金属板、塑料板、木板、荧光材料等,但不应采用易燃材料。用于室内的消防安全标志可以用粘贴力强的不于胶才料制作。表A.1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志序号标志图例名称设置说明1火警电话标志设置在显著位置或者报警电话附近,标明在发生火灾时报警电话。2灭火设备标志设置在灭火设备附近,标明灭火设备位置。一般搭配其他文字说明。3消防水带标志设置在消防水带附近位置4地下消火栓标志设置在室外地下消火栓附近或墙面上,标明名称和位置。表A.1(续)序号标志图例名称设置说明5发声警报器标志设置在发声警报器或其启动装置附近。6消防梯标志设置在消防梯附近,标明消防梯的位置。7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标志设置在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或附近的墙面上,标明名称和供水系统。8喷淋水泵接合器标志设置在喷淋水泵接合器或附近的墙面上,标明名称和供水系统。9消防手动报警按钮标志设置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附近,标明名称和使用方法。10紧急出口标志设置在安全出口的显著位置,说明安全出口位置和方向。11地面辅助疏散标志设置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表A.1(续)序号标志图例名称设置说明12安全出口标志设置在安全出口旁边,标明严禁锁闭。13防火间距标志设置建筑物墙面上,标明“防火间距”字样及宽度,提示严禁占用。14消防车道标志设置在消防车道两侧墙面上,标明宽度,提示严禁占用。15总平面布局标志设置在单位显著位置,标明单位的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安全出口、疏散路线和主要消防设施位置等内容。16疏散指示图标志设置在房门后中上部或每个楼层显著位置,标明本层疏散路线、安全出口、室内消防设施位置等内容。17消防电梯标志设置在消防电梯口,标明消防电梯位置。18电梯提示标志设置在每个楼层电梯口表A.1(续)序号标志图例名称设置说明19防火门标志设置在防火门上或附近,提示常闭防火门保持关闭(结合单位实际,标识既可为横向、也可为纵向)。20报警阀组标志设置在湿式报警阀组附近,标明测试方法。21末端试水标志设置末端试水装置附近,标明测试和操作方法等。22消防稳压泵标志设置在消防稳压泵附近,标明稳压泵注意事项和稳压泵位置。23正压送风口标志设置在机械防烟系统的正压送风口附近适当位置,标明禁止遮挡。24机械排烟口标志设置在机械排烟系统的排烟口、排烟阀附近适当位置,标明禁止遮挡。25消防水池标志设置在消防水池醒目位置,标明取水口、容积。表A.1(续)序号标志图例名称设置说明26湿式报警阀标志设置在湿式报警阀或附近的墙面上。27喷淋泵标志设置在喷淋泵或附近的墙面上。28水力警铃标志设置在水力警铃附近的墙面上。29气压罐标志设置在气压罐上。30消防控制室标志设置在消防控制室门口。31电脑CRT主机显示屏标志设置在电脑CRT主机适当位置。32双回路电源标志设置在双回路电源适当位置。33防火卷帘控制柜标志设置在防火卷帘控制柜上,数量多时编号。表A.1(续)序号标志图例名称设置说明34消防报警联动主机控制柜标志设置在消防报警联动主机控制柜上。35消防广播控制柜标志设置在消防广播控制柜上。36消防排烟阀控制柜标志设置在消防排烟阀控制柜上。37消防正压风机控制柜标志消火栓泵控制柜、喷淋控制柜、配电室、消防水箱、消防电话插孔、消防排烟控制柜、消防送风控制柜等设施的标识,参照此图样式制作。结合单位实际,标识既可以为横向,也可以为纵向。38严禁住宿与生产、存储、经营场所使用设置在生产、储存、经营场所。39电闸下严禁堆放可燃物品设置在电闸上或附近。40仓库物品堆放要符合“五距”要求设置在仓库物品堆放处。41配电箱下严禁堆放可燃物品设置在配电向上或附近。42防火卷帘地面标志设置在防火卷帘下方地面上,标明防火卷帘下方禁放物品。43防火卷帘按钮标志设置在防火卷帘按钮旁边,标明操作方法。表A.1(续)序号标志图例名称设置说明44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设置在生产经营场所,住宿场所,建筑工地。45禁止烟火标志设置在可燃物品仓库、易燃易爆产所或其他场所,提示该场所严禁烟火。46禁止吸烟标志设置在易燃易爆场所、公共聚集场所显著位置,提示该场所禁止吸烟。47禁止穿钉鞋标志设置易燃易爆场所出入口,提示该场所禁止穿带钉鞋。48禁止存放易燃物品标志设置在不能存放易燃物品的场所,提示该场所禁止存放易燃物品。49易燃易爆场所禁带火种标志设置在易燃易爆场所显著位置,提示该场所禁止携带火种。表A.1(续)序号标志图例名称设置说明50易燃易爆场所禁穿化纤类服装标志设置在易燃易爆场所出入口位置,提示该场所禁穿化纤类服装。51易燃气体标志设置在存放容器上或存放易燃气体的场所。可以标明储存的种类和数量。52易燃液体标志设置在存放容器上或存放易燃液体的场所。可以标明储存的种类和数量。53易燃固体标志设置在存放容器上或存放易燃固体的场所。可以标明储存的种类和数量。54氧化剂标志设置在存放容器上或存放氧化剂的场所。数字表示氧化剂的种类55当心火灾标志设置在容易发生火灾或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场所。图A.1标志图例名称设置说明图A.1灭火器使用标志设置在灭火器设置点的上方或灭火器箱箱体上面,标明操作使用方法、维护保养责任人。图A.2标志图例名称设置说明图A.2室内消火栓标志设置在室内消火栓箱门上,标明名称、操作使用方法、维护保养责任人。8ICS13.220.01DB64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DB64/T588-2010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2010-06-04发布2010-06-04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64/T588-2010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建设要求和验收等。本标准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本数,下同)的录像厅等演出、放映场所,建筑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的舞厅、卡拉OK厅、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水吧、茶艺馆,保龄球馆、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旱冰场、桑拿浴室(不含洗浴面积)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计算机在30台以上的网吧和游戏机在30台以上的游戏厅,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其他游艺、游乐等公共娱乐场所。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DB64/T587-20!03术语和定义DB64/T587-201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建设要求4.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4.11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应开展1次防火检奁。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记录上签名。4.1.2公共娱乐场所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b)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c)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d)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e)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19一DB64/T588-2010f)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g)员工本岗位消防知识掌握情况;h)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i)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j)有无违章设置员工集体宿舍;k)门窗有无设置金属栅栏、大型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1)其他消防安全情况。4.1.3公共娱乐场所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每2小时至少1次,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值班人员夜间防火巡查不应少于1次。防火巡查、检查时应当填写检查和巡查记录,检查、巡查人员应当在记录上签名。4.1.4公共娱乐场所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h)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c)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令标志完好情况;d)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e)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f)营业期间有无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情况;g)营业期间有无超过额定人数现象。4.1.5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口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4.1.6员工岗位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a)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b)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c)营业结束后是否切断场所内非必要用电设备、器具电源;d)有无违章燃放烟花爆竹现象;e)有无遗留火种。4.1.7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发现人应及时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4.1.8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消防安全管理人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4.1.9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4.1.10公共娱乐场所应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20DB64/T588-20104.2扑救初起火灾能力4.2.1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抓好第1、第2灭火力量的建设,熟悉初起火灾扑救的组织指挥程序。4.2,2员工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在1分钟内形成第1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a)电话或火灾报警按钮附近的员工立即摁下按钮或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b)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员工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灭火;c)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附近的员工引导人员疏散。4.2.3消防控制室接到探测器报警信号后,应立即通知现场最近的丁作人员、巡查人员或通过视频监控设备进行确认。现场人员确认火灾后,向控制室报告,并立即形成第1灭火力量使用附近消火栓、灭火器等灭火。4.2.4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3分钟内形成第2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a)通讯联络组通知员工赶赴火场,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b)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消防设施、器材扑救火灾;c)疏散引导组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确认房间内无人后应关闭房门,在房门上做记号;d)安全救护组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e)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4.2.5公共娱乐场所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等。4.3组织疏散逃生能力4.3.1公共娱乐场所员工应熟悉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及引导人员疏散程序,掌握避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具备火场自救逃生的基本技能。场所包房内应配备呼吸面罩等逃生自救器材。4.3.2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4.3.3发生火灾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a)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b)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c)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d)多个防火分区的,首先通知着火区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4.3.4发生火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