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总纲1.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1主题内容本规范主题内容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要求及方法。1.1.2适用范围本管理指南适用于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非工业生产和没有特殊污染产生的、以人居和人们社会经济、科教文化活动为主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中的房地产开发类和社会产业类建设项目。其中,房地产开发类主要包括:住宅、公寓、公寓式写字楼及以居住为主的综合型建筑项目;行政、司法、税务、监察检查等政府机关办公建筑项目;以居住为主的城镇新区建设、旧区改造类建设项目。社会产业类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中的批发、零售市场、餐饮、停车场、长途客运站、展览馆、博物馆、游乐场、娱乐服务、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高尔夫球场;金融、证卷、保险、商贸等建筑项目;居住区内的中、小学、托幼建设项目;没有特殊污染物排放的教学、科研、医疗卫生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2002年10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4号,2002年10月1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5号,2002年11月1日)《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1.3参照标准HJ/T2.1-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1]HJ/T2.2-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2]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3]HJ/T2.4-19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4]HJ/T19-199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5]《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年4月《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要点》(2001年版)2HJ/T6-94山岳型风景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6]HJ/T10.3-1996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7]GB9175-88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8]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9]《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10]JGJ134-2001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11]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12]SL204-9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13]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如图1所示。图1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建设单位提出已批准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1研究国家有关的法律文件2研究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有关的其它文件3确定环评形式确定评价技术路线和评价重点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1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2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3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国家、地方有关法规、标准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环境影响要素识别2评价因子筛选3单项环境要素的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环境现状调查33环境影响评价形式3.1环境影响评价形式的判别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形式(以下简称环评形式)根据评价深度要求分为环境影响登记表、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加专项评价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书四种等级。环境影响评价形式按表3.1-1、表3.1-2进行判别。表3.1-1居住为主的房地产类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形式判别表①建设规模项目与环境的关系环评形式环评等级建筑面积<3万m2或占地面积<1万m2地处非敏感区②环境影响登记表低高建筑面积<3万m2或占地面积<1万m2地处敏感区环境影响报告表3万m2≤建筑面积<20万m2或1万m2≤占地面积<10万m2地处非敏感区3万m2≤建筑面积<15万m2或1万m2≤占地面积<5万m2地处敏感区环境影响报告表+专项评价报告15万m2≤建筑面积<20万m2或5万m2≤占地面积<10万m2地处敏感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建筑面积≥20万m2或占地面积≥10万m2全部注:①此表也适于金融、证卷、保险、商贸及没有特殊污染物排放的教学、科研建设项目;按表中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判别的评价形式不一致时,取高的等级。②敏感区指环境影响评价法中规定的需特殊保护地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和社会关注区。4表3.1-2社会产业类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形式判别表注类别建设规模项目与环境的关系环评形式批发、零售市场、超市、餐饮、娱乐服务不限地处敏感区环境影响报告表+专项评价报告地处非敏感区环境影响登记表展览馆、博物馆、游乐场不限地处敏感区环境影响报告表占地面积≥3万m2地处敏感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体育场容纳人数≥5万人敏感与否不限环境影响报告书容纳人数<5万人环境影响报告表体育馆容纳人数≥1万人敏感与否不限环境影响报告书容纳人数<1万人环境影响报告表高尔夫球场不限敏感与否不限环境影响报告书停车场车位≥2000敏感与否不限环境影响报告表车位<2000环境影响登记表长途客运站、驾校不限敏感与否不限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小学、托幼所在校(园所)师生≥1500人敏感与否不限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校(园所)师生<1500人环境影响登记表医院、疗养院、专科防治所(站)医院床位≥500、疗养院床位≥700、专科防治所(站)床位≥200环境影响报告书床位分别小于上列数环境影响报告表卫生站(所)、血站不限敏感与否不限环境影响报告表注:①表中医疗卫生是指没有特殊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②敏感区指环境影响评价法中规定的需特殊保护地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和社会关注区。3.2环评形式的调整环评形式调整或从简应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若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已进行了区域(城镇新区建设或旧区改造)环境影响评价且已通过环保管理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环评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从简。3.3环评的专题设置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各环境影响评价形式的专题设置见表3.3-1。5表3.3-1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专题设置(注1)环评形式专题设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专项环评环境影响报告表前言:建设业主及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简介√//1总则:建设项目的必要性、评价项目的由来,评价的总体构思,评价专题设置及评价重点,编制依据,采用的标准,环境敏感点或环境保护目标√√(注2)√(注2)2建设项目概况√√√3工程分析:施工期、营运期√√√4环境现状评价及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5环境质量影响评价:(水、气、噪声、固体废物)√√√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注2)√(注2)7人居环境适宜性评价√//8环境保护措施技术经济论证√√(注2)√(注2)9外排污染物总量核定ΟΟΟ10环境监测及环境管理√//11评价结论及对策建议√√√12环境现状主要污染源调查Ο//13环境现状特征污染源或特征污染物调查√√/14社会环境调查ΟΟΟ15社会环境影响分析Ο//16环境承载能力分析Ο//17绿色人居环境评价或分析Ο//18公众参与Ο//注1:表中“√”表示必须设置该专题;“Ο”表示选设该专题;“/”表示无须设置该专题。注2:环境影响报告表部分评价专题的简要说明:①总则,主要包括:环境敏感点或环境保护目标,采用的标准;需作专项环评的报告表,还应对专项环评的由来,评价方法予以简要说明。②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简要分析主要生态影响、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需作专项环评的报告表,还应对特征污染物的生态环境影响予以简要分析。③环境保护措施技术经济论证:简要分析评述防治措施、污染控制流程和处理水平,环保投资及预期环境保护效果。3.4多场址的评价和优选服务产业类项目及以居住为主的城镇新区建设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如需要进行多场址优选,则应对各场址的环境影响分别进行预测和评价。4评价范围的确定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项目建设和投入使用后对外环境的影响范围;二是项目本身的敏感性,对外环境有较高的要求,需要考虑外环境对其影响,从而需明确外环境的影响调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和外部环境的相互影响范围划分见表4-1。6表4-1房地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项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划分外环境对建设项目影响调查范围气建设项目场界外200~500m卫生防护距离邻近拟建项目边界的或200~500m的废气影响源噪声建设项目场界外100~200m200~500m范围内的噪声源水建设项目污水直接排入污水处理厂集水管网的可不考虑其影响范围;建设项目污水进入相关集水管网后汇入河流,或污水直接汇入河流的,取相关河流排污口上游500m~下游1000m河段作为评价范围;涉及地下水取用的,以其埋深及开采范围为评价范围供水水质不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可根据具体情况将供水水厂(或其它水源地)或周界100m范围内的末端供水管线列为外环境影响的调查范围电磁辐射/500m以内电视塔,50m以内移动通信基站,40m以内的高压送变电设施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场界外200~400m外环境构成生态影响的直接作用区和间接作用区,一般200~400m社会环境由项目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的目标人口及影响的敏感区与项目的距离确定外环境对项目构成社会影响的作用范围,一般取200~400m5环境现状调查5.1总体要求①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项目,应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自然环境现状调查;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进行简单的生态环境现状调查;③评价范围内有污染源的项目,应进行污染源现状调查;④与社会环境密切相关的项目,应进行必要的社会环境现状调查。5.2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现状调查5.2.1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项目,其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或监测的要求:a)主要调查项目或监测因子:环境空气调查PM10、SO2、NO2;声环境调查昼间、夜间噪声及交通噪声;水环境调查与生活相关的COD、BOD5和粪大肠菌群,若涉及地下水取用的,监测因子增设氡;固体废物主要调查其类别、数量及处置方式。生态环境主要调查动植物类、绿化或植被、土壤属性及水土保持状况。b)监测布点:(1)环境空气:在评价范围内以环境功能区为主兼顾均布性的原则布1—3个点。若评价范围内已有例行监测点的,可利用该例行监测点近2年内的监测资料。在建设项目邻近存在恶臭、油烟等污染源的,应在外环境污染源一侧的周界设置1个恶臭或油烟监测点。(2)声环境:监测布点以能覆盖评价范围为原则,一般可沿周界东西南北共布置4个周界噪声现状监测点,周界外100~200m范围内布置1—2个环境噪声(包括交通噪声)现状监测点。(3)水环境:①建设项目污水直接排入污水处理厂集水管网的可不设置地表水环境监测断面。②建设项目污水进入相关集水管网后汇入河流,或污水直接汇入河流的,取相关河流排7污口上游500m和排污口下游1000m河段作为监测断面;断面取样点布设按导则HJ/T2.3-93;若该河段已有例行监测断面的,可不再设置地表水环境监测断面,可利用该例行监测断面的监测资料。③建设项目污水进入相关集水管网后汇入湖泊、水库的,或污水直接汇入湖泊、水库的,以排污口为中心按放射状每4km2布设1个监测点;若该湖库已有例行监测点的,可不再设置地表水环境监点,利用该例行监测点的监测资料。引用环境空气、地表水例行监测资料应为近两年的资料,声环境应作现状监测。c)监测频率按监测规范执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按表5.2-1编制。如有其它特征污染物,可另外补充。5.2.2污染源现状调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根据5.1节确定是否在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作污染源现状调查。a)调查的主要污染源调查废气、噪声、辐射和放射源,并作污染源现状分布图。b)污染源情况调查大气、噪声主要调查特征污染源源强参数及与房地产建设项目的相对位置、距离,其中,道路交通噪声应调查其车流量、车类型统计、坡道、路面情况及与邻近建筑或拟建项目的距离,机场噪声调查各种类型飞机的起降次数、起降航线、距离等;水污染源调查应标明废水排水管网、排污口的位置,查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