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暂行办法为了规范公司员工休息休假管理,维护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暂行办法。一、年休假享受对象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服务1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员工无故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10天以上(含10天)的;(二)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连续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二、年休假时间员工根据在本单位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休假时间:—2—1、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2、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3、连续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三、年休假待遇(一)年休假期间,员工岗位工资全额计发,绩效奖励按出勤天数考核计发。(二)员工在年休假期间的月度工作考核,无特殊情况视作考核合格,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三)年休假期间,员工其他福利发放享受在岗员工待遇。四、休假安排公司根据市政公用行业的生产、工作的特点和员工本人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一)年休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安排,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二)年休假一般安排在雨季、生产淡季或其他不能正常生产的时期。(三)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年休假,若员工放弃休假的,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按正常工作标准计发。若员工本人申请休假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五、其他规定—3—1、工作年限按自然年限计算,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年休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节假日不计算在年休假天数内。3、员工可用年休假时间抵消病假、事假天数,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可按照年休假待遇执行。4、当年享受年休假后,有第一项规定中不能享受年休假情况之一的,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5、员工申请休假的需提前半个月办理申请手续,在每次休完规定休假天数后,按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七、本规定与今后国家、省、市制订的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省、市制订的实施细则规定调整执行。八、本规定自公司职代会讨论后执行,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杭州市路桥有限公司二○○八年五月十四日—4—员工年休假登记备案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部门工作岗位可享受年休假天数已享受年休假天数申请人意见根据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规定,本人申请年休假天,休假时间自月日至月日。申请人:年月日所在部门意见负责人:年月日人力资源部意见负责人:年月日分管领导意见签字:年月日—5—备注员工年休假通知书存根同志: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规定,根据公司生产、工作情况,安排你休假天,休假时间自月日至月日,休假结束后按时到人力资源部销假手续。若不愿休假的,则视作放弃休假。签收人:年月日员工年休假通知书同志: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规定,根据公司生产、工作情况,安排你休假天,休假时间自月日至月日,休假结束后按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若不愿休假的,则视作放弃休假。—6—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