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纺协函[2010]50号关于开展创建全国纺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纺织行业协会(行业管理办公室)、财贸轻纺烟草(轻纺、纺织)工会,有关企事业单位: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推动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促进纺织行业发展,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决定,在全国纺织行业继续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以下简称全纺创建活动)。现将创建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题,以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为原则,以实现企业与职工良性互动、真诚合作、共谋发展为目—2—标,推动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二、组织领导成立全国纺织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纺织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省(区、市)纺织协会、产业工会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三、推荐范围“全国纺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主要在规模以上纺织企业中推荐30家。在2009年创建活动中被授予“全国纺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单位不在此次推荐之列。四、推荐条件1、严格依法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用工行为规范。企业依法与本企业全体职工(包括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合法、全面,管理规范、有效履行。2、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商充分,程序规范,内容具体,标准量化,可操作性强,合同(协议)履行好。建立工资分配平等协商机制和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立相应的职工参与、考核评价、监督检查和违约责任追究制度。3、依法保障职工劳动经济权益。自觉贯彻执行纺织服装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CSC9000T),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按时足额支付工资,—3—依法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切实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近3年内无重大伤亡和职业危害事故发生。4、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制度和职工监事制度;坚持厂务公开,职工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得到有效保障。5、尊重和维护职工精神文化权益。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注重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保障职工的教育权、发展权,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满足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6、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组织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工作制度完善,化解矛盾及时,有效调解劳动争议,没有发生职工群体性事件。7、维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女职工的平等劳动权利、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及特殊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依法落实。没有招用童工、损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行为。8、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支持工会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依法拨缴工会经费。五、推荐程序1、省(区、市)纺织协会、产业工会协商推荐产生候选单位。—4—2、全纺创建活动办公室组织初审,视情考察。3、全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审定。4、网上公示。5、对获得“全国纺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单位予以授牌,并在评选“全国纺织工业先进集体”、“五一劳动奖状”、“模范职工之家”和“全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时优先推荐。被推荐为“全国纺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单位,若发生违反推荐条件的重大问题,由全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核实后,取消其称号。六、活动要求1、各级纺织行业协会和工会组织要按推荐条件和创建活动的要求,认真做好审查工作,从严掌握推荐条件,严格按程序办事,保证创建活动顺利开展。2、各级纺织行业协会和工会组织要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内容,在全国纺织行业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引导企业积极参加创建活动。3、“全国纺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登记表”(可在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网站下载),于2010年6月30日之前报全纺创建活动办公室。地址:北京东长安街12号524室邮编:100742—5—联系人:唐文玲郑国峰联系电话:(010)85229524、85229581传真:(010)85229576电子信箱:zfqw85229524@yahoo.com.cn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咨询方式:联系人:杨冬旭周玲联系电话:(010)6859132368591317传真:(010)68011601附件1、全国纺织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2、全国纺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登记表3、全国纺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推荐名额分配表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二○一○年四月七日主题词:纺织劳动关系创建活动通知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办公室2010年4月7日印发—6—附件1全国纺织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组长:杜钰洲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会长贾艳敏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主席副组长:杨纪朝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秘书长蔡瑞霞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副主席李少苓中国纺织工业协会财务总监办公室主任:刘慧兰中国纺织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副主任:孙雷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办公室副主任杨冬旭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纺织工作部部长成员:唐文玲中国纺织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副秘书长周玲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纺织工作部调研员—7—附件2全国纺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登记表企业名称(公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企业法人姓名职务性别工会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职工总数固定工人劳务工(季节工、临时工)人劳动生产率企业类型劳动合同签订率上年销售收入万元上年税金万元申报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移动电话电子信箱05年以来企业获得何种荣誉—8—企业概况及创建工作做法(2000字左右,可加页)—9—省(市)纺织主管部门意见省(市)产业工会意见推荐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盖章)年月日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意见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意见全国纺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意见(盖章)年月日(盖章)年月日注:1、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打印,字迹要工整清晰;2、单位名称填写全称,不能简化,凡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3、企业类型指国有、国有控股、集体、民营、三资、其他;4、工作概况应按照评选条件填写,请勿漏项(填写不下可另附纸);5、此表填写一式三份,于2010年6月30日前报评审活动办公室。—10—附件3全国纺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推荐名额分配表省(区、市)名额省(区、市)名额北京1江西1天津1山东2河北1河南1山西1湖北1内蒙1湖南1辽宁1广东1吉林1重庆1黑龙江1四川1上海2陕西1江苏2宁夏1浙江1新疆1安徽1直属1福建1其他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