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改进情况自评报告(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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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改进情况自评报告(通用5篇)在当下社会,报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报告成为了一种新兴产业。一听到写报告就拖延症懒癌齐复发?以下是网友收集分享的“绩效改进情况自评报告(通用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绩效改进情况自评报告(通用)1一、部门基本情况(一)部门职能。惠州市医疗保障局为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单位,本部门无下属单位。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识别、预警和防控机制,拟订应对预案并组织实施。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措施,完善动态调整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4.按国家、省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5.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6.按国家、省有关规定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办法并监督实施。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开展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开展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10.职能转变。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提高医疗保障统筹层次,增强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促进健康惠州建设。11.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1.年度总体工作:(1)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2)继续攻坚医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3)推进医疗保障法治化建设。(4)强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5)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2.年度重点工作:(1)建立防止返贫监测中心,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继续实施“百企帮百村”,精准对接、精准帮扶。稳定现有帮扶政策,保持相对薄弱村的驻村工作队,继续做好定点帮扶工作。(2)推进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的常态化和制度化,落实省《关于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国家组织的第一批(延续25个品种)、第二批(32个品种)、第三批(55个品种)、第四批药品集中采购挂网工作和第一批医用耗材(冠脉支架)集中采购挂网工作。(3)探索基层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两院一体”服务模式,推进1-2个试点。(4)推动基本医保、商业健康保险融合发展,落实《关于推进基本医保—商业健康保险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指导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实施“惠医保”项目。(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全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保持医保基金平稳高效运行,积极发挥医保职能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努力推动我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四)部门整体支出情况(以决算数为统计口径)。2021年本年收入2854.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51.75万元,占99.89%;其他收入3万元,占0.11%。2021年本年支出2850.02万元,其中: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支出2849.72万元,占99.99%,其他支出0.3万元,占0.01%;按支出性质,基本支出1155.19万元,占40.53%,项目支出1694.82万元,占59.47%;按支出经费分类,工资福利支出924.6万元,占32.45%,商品和服务支出1767.14万元,占6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6.88万元,占5.5%,资本性支出1.39万元,占0.05%二、绩效自评(一)自评结论2021年,我局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局2021年度评价得分为99.79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1、预算编制情况得分23分。2、预算执行情况得分40.79分。3、预算使用效益得分36分。(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已按规定完成相关项目的绩效目标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主要成效如下:——截止2021年底,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77.38万人,参保率长期保持在95%以上,医保基金总体运行平稳。——截止2021年底,221种国谈药中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在用数186个,占总品规数84%,在用数比2021年增长151%,全年订单金额比2021年总额翻了一番以上。——深入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药品采购费用大幅降低,群众用药负担进一步减轻,同时减轻了医保基金支付压力,为调整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体现医护人员的劳务价值腾出了空间。——2021年全市医保系统行政处罚案件34宗,移交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案件5宗,行政约谈93家,解除医保协议1家,暂停医保协议1家,曝光29宗我市查处的典型案例,追回医保基金8180万元,守护了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安全。——打好医保信息化建设基础。简化经办流程、优化服务方式。推动全市通办、异地互办,减少群众跑腿。推动医保经办服务数字化。实现“码”上看病,“码”上拿药。——树立医保特色宣传品牌。全年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刊登报道,在网络媒体首发报道并得到广泛转发传播。在惠州新闻发布厅举办医疗保障专场发布会,通过20多家中央、省、市级新闻单位的报道,主动发布我市医疗保障改革发展成效和医保惠民政策,开展了县区巡回宣传等线下活动,服务性强,接地气、得民心,线上线下齐齐发力,营造医保宣传声浪。(2)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我局2021年重点工作均已完成。完成情况如下:——发挥已建立的医保扶贫长效机制作用,继续将符合政策规定的“帮扶对象”(原“建档立卡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做好资助参保,筑牢门诊、住院、特定门诊、医疗救助四重医疗保障,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今年以来共资助9.2万名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基金资助参保支出共2620.86万元;全市共救助33.21万人次,医疗救助基金支出8773.38万元。——我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基本建立,按照“良性竞争、价优者得”的原则,努力促成三个省级采购平台相互补充、有序良性竞争的格局,着力破解药价虚高难题。药品集采方面:年内开始实施第一批和第二批续约国家集采以及、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国家药品集采,执行进度均远超计划进度。1-12月累计节省医药采购费用8.98亿元,药价综合降幅40.32%。医用耗材方面:1月1日开始实施国家高值耗材冠脉支架集采,与2019年相比,相同企业的相同产品平均降价93%;已完成第二批骨科类品种报量;2021年2月1日省级组织冠状扩张球囊、人工晶体,以及新冠核酸快速检测产品和人工晶状体植入器械3682089个(套)也已落地实施。预计今年可节约医用耗材采购费用1.10亿元。——将符合规定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惠医保”项目已完成2021年投保工作,全市共64.7万参保人投保,占基本医保参保人数的14.8%。2021年4月起,已顺利开展项目理赔业务,截至11月底“惠医保”已累计为1.5万人次报销医疗费用,报销总金额达5000多万元。(3)对部门本级支出的经济活动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1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65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58万元。“三公”经费减少主要原因:遵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简三公开支。会议费支出情况:2021年会议费总额1.01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52万元。会议费减少主要原因:本年度会议开展较少,会议费支出减少。培训费支出情况:2021年度培训费总额33.2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决算增加14.42万元。培训费增加主要是因为:由于工作需要,开展医疗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培训。我局2021年度整体支出情况良好,资金使用规范,管理制度齐全,预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发挥了保障有效履行职能职责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支撑作用,全面实现了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财政资金使用效果良好。(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1.要强化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管理和监督,预算管理制度加以完善,借助岗位培训学习等途径,强化预算人员的素质能力,以提高预算管理的质量水平。2.基于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的重要性,行政事业单位要给予充足的预算编制时间,使预算编制人员能够对本单位的财务运行状况加以总体把握,并做好预算编制参考数据及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论证单位预算项目,在确保项目可行的基础上再制定出具体的编制计划,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针对性。3.对本单位预算资金的实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确保资金的流向及使用符合预算目标,对出现的偏差及时加以纠正。三、其他自评情况(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经费项目自评99分。市财政对医保基金负担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补助-本级项目自评99分。绩效改进情况自评报告(通用)2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2021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及风险补偿金(二)项目基本情况2020年,区乡村振兴局用足用好用活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积极应对因新冠疫情造成对困难群众增收的影响,对符合办理扶贫小额信贷的非卡边缘户、建档立卡脱贫户及达到无还本续贷、展期、延期、追加贷款、风险补偿条件的及时予以支持和办理,做到应贷尽贷、应续尽续、应展尽展,做到确保不因疫情而影响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按季度及时为2018年、2019年、2020年投放、2021年投放的3年期扶贫小额信贷按基准利率进行贴息。2021年应发放贴息资金907.94万元、配备风险补偿金250万元,因财政困难导致2021年未拨付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一)前期准备隆阳区扶贫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财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安排,按照相关项目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区乡村振兴局根据各股室实施管理职能,进行自评。(二)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贯彻落实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机制,从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入手,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及时纠正绩效偏差,延伸财政管理链条,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一)项目资金情况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扶贫小额信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隆财农〔2021〕16号)文件,下达资金1300万元,2020年结转于2021年,其中: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1050.00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250.00万元,下达资金1300万元于2021年末指标追减,资金到位0元,到位率为0%。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1年应发放贴息资金907.94万元、配备风险补偿金250万元,因财政困难2021年拨付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0元,执行率为0%。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执行《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隆政办发〔2019〕47号)、《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隆办发〔2019〕126号)、《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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