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管理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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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关系管理模块主讲:杨海清2008年7月2经验分享:刚柔并济、柔中带刚善于倾听、学会赞美善于沟通、学会分享推荐的书:《生活中的心理学》《人性的优点与缺点》3课程大纲:第一部分劳动法与劳动关系第二部分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三部分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第四部分劳动保护第五部分劳动争议仲裁第六部分工伤与工伤保险4第一部分劳动法与劳动关系一、劳动法的概述:1、劳动法的概念广义理解与狭义理解“劳动法”与《劳动法》2、劳动法律之间的关系:新法与旧法上位法与下位法特别法与一般法国内法与国际法5近期出台的法律法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即将出台的法律法规:《社会保险法》《工资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全国养老保险接续制度》《综合保险改革方案》问题:《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实施日期?63、“劳动法”调整的对象:(1)适用的对象: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简称用人单位),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扩大性的解释)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扩大性的解释)(2)依照执行的对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非工勤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包括聘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团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7劳动法的适用范围用人单位劳动者民办非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劳动者劳动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务员非公务员工勤人员其他劳动者事业企业化管理比照公务员制度劳动者√√×√√非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非工作人员×√各种类型企业劳动者劳动者√√8劳动法的适用范围特殊主体: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家庭保姆外国人经商的农民企业职工务农的农民√√××××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企业就业的√9二、劳动关系概述1、劳动关系的概念: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2、劳动关系的确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7条3、劳动关系的确认: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0条10举例说明:1、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被派遣员工之间的关系2、用工之日、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之间的时间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第10条113、劳动关系调节的手段:劳动法律法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职工大会或职代会;企业内部劳动关系管理规则;劳动争议仲裁等。4、劳动关系管理制度的概念:企业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为协调企业劳动关系,并使之稳定运行,合理组织劳动,进行劳动管理而制定的办法、规定的总称。125、劳动关系管理的基本内容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劳动纪律(考勤、请假等)劳动定员、定额规则(人员编制、工时、产量等)劳动岗位规范制定规则(岗位职责、标准等)其他制度(培训、考核、福利等)136、劳动关系管理制度制定程序(1)职工参与劳动者通过职工大会、职代会或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企业应当听取员工意见。(2)正式公布以合法有效的形式公布,让全体员工和各个部门都了解。例如,以企业法人代表签署、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讨论:公司规章制度生效、公布的程序与方法?14第二部分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一、工作时间■类别:标准工时时间、缩短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制度: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二、休息与休假■休息■法定节假日■年休假三、加班加点■加班加点的规定■加班的补休与加班费15一、工作时间1、标准工作时间:劳动者在一昼夜和一周内从事劳动的时间。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月平均工作日:(365-104-11)/12=20.83天●月计薪天数:(365-104)/12=21.75天问题:1、每周工作六天可以吗?2、小王月薪4500元,2008年5月共工作了18天,他5月份工资应该给多少?162、缩短工作时间:对有害身体健康、劳动条件恶劣、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职工及女工和未成年工等特定条件下的职工实行。①从事矿山、井下、高山工种和从事有严重毒害、特别繁重或过度紧张作业的职工。②夜班工作时间,实行三班制的职工夜班可减少1小时并发给夜班津贴;③哺乳期女职工,每日工作时间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④对未成年工实行缩短工作时间。173、延长工作时间:劳动者每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超过标准工作时间长度的工作日制度。前提:双方协商一致。标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但有《劳动法》第42条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条限制。要求: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184、标准工时制(略)5、综合计算工时制: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要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平均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问题:请计算按季综合计算的工作时间?196、不定时工时制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适用对象:高级管理人员、推销人员、外勤人员等。7、非全日制工作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以小时计酬,工资支付周期15日以内。问题:上海小时工工资最低多少?包括社保费吗?社保费缴费比例单位和个人分别是多少?20二、休息与休假1、休息的概念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以外,不履行劳动义务而自由支配的时间。2、周休日的规定满足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24小时连续)3、工作日间的休息工作日间的休息一般不少于30分钟,夜班不少于20分钟,两个工作日间一般不少于16小时,轮班作业不得连续2班。214、法定节假日11天: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5、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建军纪念日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226、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年限,年休假天数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23三、加班加点(延长工作时间)1、加班加点的概念●广义理解:加班是指所有延长劳动工作时间,包括加点。●狭义理解:加班: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仍然工作加点:正常工作日延长劳动工作时间242、加班的补休与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无补休,3倍休息日加班:先补休,不能补休的,2倍工作日加点:无补休,1.5倍问题:加班与值班有何区别?25计算题:小王月薪4500元,公司没有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008年5月工作日共计21天,劳动节加班1天,双休日加班2天,工作日加点3小时,请计算小王5月份的加班工资?26参考答案:加班工资计算基数:4500*70%/21.75/8=18元/小时,五一节18*8*3=432元,双休日18*8*2*2=576元,工作日18*3*1.5=81元,合计:1089元问题:如果约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960元,如何计算?960/21.75/8=6元/小时,五一节6*8*3=144元,双休日6*8*2*2=192元,工作日6*3*1.5=27元,合计:363元27第三部分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概述二、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三、劳动合同的订立与生效四、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五、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六、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赔偿责任28一、劳动合同的概述1、劳动合同的概念: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2、劳动合同的形式:书面与口头3、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合同。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294、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第82条满一个月不满一年,每月支付2倍工资;满一年,视作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违反规定不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每月支付2倍工资。问题:用工前,如果劳动者提出不签劳动合同,企业如何应对?用工后,如果企业提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绝,如何应对?30请判断公司内:1、打扫卫生的清洁工签合同了吗?2、来实习的应届大学生毕业了吗?3、劳务人员的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了吗?4、兼职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合同了吗?5、有临时找来帮忙的人员吗?6、有停薪留职人员吗?7、有长病假的人员吗?8、有派驻外省市的人员吗?9、有合同到期,还没有续签合同的吗?10、有境外人士吗?……315、劳动合同的种类:第12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把完成某一项工作或劳动任务作为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约定任务完成后合同即自行终止。3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第14条“单十”条款: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无需单位同意)“双十”条款: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在十年以内的;“续签”条款: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39条(劳动者有过错)和40条1,2项(非劳动者过错: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经培训、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续订合同的。“无效转无限”条款: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4条33二、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第17条1、法定条款(必备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法第17条问题:上海现行社会保险的种类有哪些?342、约定条款(可备条款)•试用期•培训•保密事项•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其他事项35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19条)劳动合同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试用期合同期试用期合同期不设3个月以内,或约定工作任务不设6个月以内不超过1个月3个月(含)以上不满1年不超过1个月6个月(含)以上不满1年不超过2个月1年(含)以上3年以下不超过3个月1年(含)以上3年以下不超过6个月3年(含)以上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超过6个月3年(含)以上36试用期的期限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单独设立试用期,无效,该期限视为合同期限。试用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超出法定的期限,按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标准,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19条问题:2008年8月1日至2011年7月30日的劳动合同,至多可设几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后,社会保险统一补缴可以吗?37试用期的工资第20条不得低于三条警戒线:明线: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暗线: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底线:市最低工资标准。违法规定试用期工资的,责令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付,支付50-100%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20条38案例分析:2008年8月1日,沈某大学毕业进入某建筑公司工作。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正式工资2500元。9月1日,沈某发现,约定的试用期工资1500元实际到手只有1200元,向公司提出异议。公司解释,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