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劳动法ChapterSixLaborLaw第一节劳动法的概念是调整劳动关系和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劳动法的调整对象:1、劳动关系。2、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它社会关系。Section1TheConceptofLaborLaw劳动关系特征1、当事人是特定的。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2、劳动是劳动关系的基础和内容。3、劳动者为用人单位的成员。4、兼有平等性和隶属性。隶属性成为劳动关系最本质的特性。劳动法的适用范围(1)中国境内的各类企业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个体经济组织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3)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劳动者与就业者不同有一定职业的就业者,如果未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则不能称为劳动法上的劳动者。包括:1、公务员2、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3、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4、现役军人5、家庭保姆等均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规范、协调劳动关系最基本的法律形式,是劳动者实现和维护劳动权利的重要保障,是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管理的有效手段。劳动合同的形式书面劳动合同是法定形式。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劳动合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事实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时,通常强调用人单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双方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即可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的效力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或者双方约定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则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种类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选择有下列情形之一,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即劳动合同条款,分为必备条款和补充条款两部分。必备条款应包括:(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约定,涉及事项有试用期、培训与服务期、保守秘密与竞业限制、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用人单位为了避免本单位商业秘密的泄漏,可以与接触、了解或掌握了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协商签订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明确保密的对象、内容、范围、期限、措施等。竟业限制条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期限不得超过二年。试用期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服务期即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时或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或者提供特殊待遇,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劳动者必须为用人单位工作的期限。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劳动合同的履行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各自的义务。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征得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劳动合同的变更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对劳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增减。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情形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终止下列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终止的程序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为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的解除指劳动合同有效期间,由双方当事人合意或因一方当事人单方要求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协议解除、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协商解除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也称双方解除或协议解除。《劳动法》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在符合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不损害对方利益、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双方当事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有三种情形:1、过失性解除。也称即时解除,指用人单位因为劳动者自身存在一定过错,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解除,用人单位无需提前告知劳动者,无需征求劳动者同意,也无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2、非过失性解除。也称预告解除。3、经济性裁员。过失性解除的情形(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非过失性解除指用人单位不是因为劳动者的过错,而是基于客观情况的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从而解除劳动合同。非过失性解除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并且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非过失性解除的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经济裁员是指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时,通过辞退部分员工来减负增效、改善经营状况的一种手段。用人单位以经济性裁员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严格遵守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并且应当依法对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裁员的情形用人单位在濒临破产、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况下,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减人员。包括:(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的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而裁减人员的,如果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限制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以非过失性解除和经济性裁员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预告解除。是指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以法定方式提前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2、即时解除。是指在出现法定事由的情况下,劳动者无须提前预告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3、无告知解除,是指用人单位存在严重过错或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形下,劳动者无需告知用人单位,立即解除劳动合同。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这种辞职权的实现,不需附加理由或者条件,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应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即时解除是指在出现法定事由的情况下,劳动者无须提前预告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只有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能行使:(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无告知解除是指用人单位存在严重过错或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形下,劳动者无需告知用人单位,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