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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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gjwang@whut.edu.cn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王光杰gjwang@whut.edu.cn劳动法1-2gjwang@whut.edu.cn教材与参考书教材:关怀.劳动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12。韩君玲.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简明教程.商务印书馆,2005.5。参考书:1.贾俊玲.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2.12.2.王益英.社会保障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3.余世平.劳动法实务与案例评析.中国工商出版社,2002。4.王昌硕.劳动法学案例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61-3gjwang@whut.edu.cn知识点劳动法及相关概念(劳动力、劳动);劳动法调整的对象(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某些关系);劳动法的渊源;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法的内容和体系1-4gjwang@whut.edu.cn绪言一、劳动法学的研究对象与其学科地位(一)劳动法学的研究对象与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不同,劳动法学研究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劳动法的理论与实践的法律科学劳动法学与劳动法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二)劳动法学的学科地位1802年,英国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1-5gjwang@whut.edu.cn二、建立市场经济要求重视劳动法学(一)市场经济下劳动关系的变化要求加强劳动法学的研究(二)建立市场经济下的劳动工资机制需要加强对劳动法学的研究三、研究与学习劳动法学的指导原则与方法(一)研究与学习劳动法学应遵循的原则1.以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原理为指导2.以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为指导3.坚持党中央确定的政策和路线1-6gjwang@whut.edu.cn(二)研究与学习劳动法学的方法1.深刻理解、领会《劳动法》的立法精神《劳动法》的制定,从1956年第一次起草工作开始,经历了1979-1983年的第二次和1989-1994年的第三次起草工作2.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劳动法》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律依据3.采取比较法学的方法对外国劳动法学进行比较研究1-7gjwang@whut.edu.cn四、树立新的观念,提高《劳动法》的研究水平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合同是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当事人共同签订的有关生产和职工生活福利问题的集体协议,它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1-8gjwang@whut.edu.cn第一章劳动法概述第一节劳动法的概念第二节劳动法的调整对象第三节劳动法的渊源第四节劳动法的内容第五节劳动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习题1-9gjwang@whut.edu.cn劳动法,又称劳工法,具有多种含义。1.指法律体系中的劳动法律部门,即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2.指一个国家的劳动法典,如《苏俄劳动法典》、《土耳其劳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3.指劳动法学或劳动法课程。这里使用的劳动法概念,仅限于第一种含义。第一节劳动法的概念1-10gjwang@whut.edu.cn一、劳动力和劳动的概念劳动关系是一个以劳动力和劳动为内涵要素的概念,要认识劳动关系,先必须了解什么是劳动力和劳动。(一)劳动力的概念:人所具有的并在生产使用价值时运用的体力和脑力的总和。劳动法中的劳动力的特征:1.其存在具有人身性。劳动力天然地以劳动者人身为载体,与劳动者人身不可分离。2.其形成具有长期性。劳动力需要很长时间才可形成,即经过人体生理发育过程阶段才可形成一定的体力;经过家庭教育、学校及职业教育、生产时间等阶段才可形成一定脑力。3.其储存具有短期性。劳动力产生后以潜在的、无形1-11gjwang@whut.edu.cn的状态寓于人体内,如果在一定时间内不被使用,体力就会自然地消耗,脑力就会失去使用价值,而不能象物品一样长期储存待用。体力的储存时间更是大大短于脑力的储存时间。4.再生产具有不可间断性。劳动力再生产与劳动力存续和劳动者生命是同一过程,不论劳动力是否被使用都必须持续进行。劳动力再生产一旦中断就难以为继,也就意味着致残或死亡。5.其投入使用具有不可分割性。一个劳动者的劳动力就其内容而言往往是由多个部分构成的整体,但各个部分劳动力之间不能分开存在。6.其支出具有可重复性和不可回收性。1-12gjwang@whut.edu.cn劳动力形态的分类:1.潜在形态和外在形态。潜在形态劳动力,即蕴含于人体内部,处于静态形式和无形状态的劳动力。未被使用的劳动力只以潜在形态存在。它创造使用价值的可能性尚未转化为现实性。外在形态劳动力,即表现于人体外部,处于动态形式和行为状态的劳动力。被使用的劳动力才以外在形态存在。它具有创造使用价值的现实性。两种形态的劳动力对劳动力的所有者和使用者都是必要的。2.商品形态和非商品形态。1-13gjwang@whut.edu.cn商品形态劳动力,又称劳动力商品,即进入市场成为买卖客体的劳动力,它由其所有者有偿地让渡给他人使用。非商品形态劳动力,即没有进入市场而成为买卖客体的劳动力,它由其所有者自己使用或无偿地让渡给他人使用。(二)劳动的概念马克思:劳动是劳动力的使用(消费)。一般意义的劳动,是指人们在物资生产和精神生产过程中,通过使用(消费)劳动力,运用劳动资料作用于劳动对象,创造使用价值以满足人们需要的有目的活动。最简明的表述为劳动力的使用。1-14gjwang@whut.edu.cn劳动法中的劳动概念,除了有一般含义外,还有其特定内涵:1.从主体看,它是以职工(雇工)身份所从事的劳动。凡不在职工之列的人所从事的劳动,或者虽在职工之列却以职工以外身份所从事的劳动,如现役军人的军工劳动,家庭成员的家务劳动,个体劳动者和合伙人的劳动,都不属于劳动法所指的劳动。2.从目的看,它是作为一种谋生手段的职业劳动。即为获取报酬作为其生活主要来源,而相对固定在一定劳动岗位上所从事的劳动。“义务劳动”和其他无偿劳动,以及虽有一定物质补偿但目的不在于以此谋生的劳动,都不属于劳动法所指的劳动。1-15gjwang@whut.edu.cn3.从性质看,它是履行劳动法律义务的劳动,也就是为了向用人单位履行以劳动法规、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为依据的法律义务的劳动,如履行技术咨询等义务的劳务活动,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的劳动,都不属于劳动法所指的劳动。4.从形式看,它是用人单位的集体劳动。这是指各个职工由用人单位组织起来并在用人单位指挥或指派下,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共同从事劳动。在这里,职工的劳动受用人单位内部规则的约束,受用人单位意志的支配。这种劳动对于职工来说,是一种从属性劳动。综上所述,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专指职工为谋生而从事的,履行劳动法规、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所规定义务的集体劳动。1-16gjwang@whut.edu.cn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一些关系的法律。对劳动法各种定义的共同特点:1.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是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独立的部门。2.劳动法与工厂立法有密切关系,是由工厂立法逐步发展而成的。3.劳动法不仅调整劳动关系而且还要调整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一些关系。1-17gjwang@whut.edu.cn第二节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包括两个方面的关系: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某些关系。一、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指人们在从事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在我国,劳动关系具体表现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一)作为劳动法调整对象的劳动关系的特征:1.这种关系与劳动有直接的联系,劳动是这种关系的内容。2.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一方是公民,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如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1-18gjwang@whut.edu.cn或:当事人一方固定为劳动力所有者和支出者,即劳动者;另一方固定为生产资料占有者和劳动力使用者,称用人单位(或雇主)。其中,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及其前后都是劳动力所有者,并且在劳动过程中还是劳动力支出者;用人单位以占有生产资料即劳动力吸收器,作为其劳动力使用者的必要条件劳动关系的内容以劳动力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核心。它是人身关系属性和财产关系属性结合的社会关系。它是平等性质与隶属性质兼有的社会关系。1-19gjwang@whut.edu.cn3.劳动关系的一方——公民,要参加到另一方有关单位中,成为这一单位的成员,执行一定种类的工作,并且遵守有关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4.这种关系的发生、变更和终止,及当事人双方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以及劳动条件均应依法处理。5.即使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工作人员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是国家法律、法规对调整其关系另有特殊规定的,则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畴。(二)劳动关系的类型劳动关系可依据不同标准进行多种分类:1.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标准进行分类。在我国,一直划分为全民所有制劳动关系、集体所有制劳动关系、私营企业劳动关系、个体经济组织劳动关系、股份1-20gjwang@whut.edu.cn制企业劳动关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等。《劳动法》颁布前,劳动立法的重要特点之一是按不同所有制分别立法;《劳动法》颁布后,仍在一定场合对某种所有制性质的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的特别法。2.以劳动者特定身份为标准进行分类。如工人劳动关系与职员劳动关系(可进一步分为一般职员劳动关系和高级职员劳动关系),一般职工劳动关系与女工劳动关系、未成年工劳动关系、临时工劳动关系、学徒劳动关系、商业推销员劳动关系、外籍雇工劳动关系等。3.以劳动关系所在产业为标准进行分类。如划分为工业、商业、农业、海运劳动关系等。1-21gjwang@whut.edu.cn4.以劳动岗位地点为标准进行分类,分为家外劳动关系和家内劳动关系,前者的劳动岗位设在用人单位的营业场所或者用人单位指定的劳动者住家以外的其他场所;后者的劳动岗位由用人单位安排在本人住家内,劳动者“足不出户”地为用人单位劳动。5.以劳动关系确立方式为标准进行分类。在我国,划分为劳动合同与非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法仅适用于劳动合同关系。在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不存在这种划分,即劳动关系全部为劳动合同关系。1-22gjwang@whut.edu.cn(三)我国现阶段的劳动关系中国大陆,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阶段,劳动关系也处于“转型”状态。计划经济条件下几乎只存在一种劳动关系,即全民所有制劳动关系。改革以来,多种所有制劳动关系并存。劳动合同关系和非合同劳动关系并存。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几乎只存在非合同劳动,即固定用工形式劳动关系。1-23gjwang@whut.edu.cn二、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某些关系1.处理劳动争议而发生的关系:有关国家机关、人民法院和工会组织由于调解、仲裁和审理劳动争议而产生的关系。2.执行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社会保险机构与企业、事业单位及职工之间因执行社会保险而发生的关系。3.监督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方面的关系:有关国家机关、工会组织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因监督、检查劳动法的执行而产生的关系。4.工会组织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5.劳动管理方面发生的关系:劳动行政部门同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单位,因管理劳动工作而发生的关系。1-24gjwang@whut.edu.cn第三节劳动法的渊源法律渊源一般是指法律的具体表现形式。一、宪法中有关劳动问题的规定我国宪法中有关劳动问题的规定,构成全部劳动法律规范的立法基础。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有关劳动的基本法属于这一层次的劳动法的渊源,是1994年7月5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是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准则。1-25gjwang@whut.edu.cn三、国务院制定的劳动行政法规包括条例、规定、决定、命令、办法、实施细则等。国务院颁布的大量的劳动法规,是当前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四、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劳动规章五、地方性劳动法规六、我国政府批准生效的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劳动公约和建议书七、工会制定的经政府部门认可或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