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专业现行人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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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附件2.化学专业现行人才培养方案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09级按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专业)、材料类(含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与工程专业)、化工与制药类(含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材料化学专业)和化学(师范)本科专业方向招生。新生入校后,根据学生本人志愿和考核,选拔20—30名学生组建“强化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使用英语原版教材,实行全英语授课和精英化培养。一、培养目标1、化学专业培养具备化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在化学及与化学相关的科学技术和其它领域从事科研、教学、技术及相关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具备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化学教学和化学教学研究的教师和化学教学研究人员以及其他教育工作者。2、应用化学专业培养具备化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在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应用以及相关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3、化学(师范)专业培养具备化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化学教学和化学教学研究的教师和化学教学研究人员以及其他教育工作者。4、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培养从事精细化工产品的合成原理、生产工艺、设备设计和新产品研制开发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5、环境工程专业培养具备环境工程的基本理论及基本技能,能在管理部门、科研单位、生产企业等从事环境科学研究、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设计、环境污染监测、环境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6、材料化学专业培养从事电子化学品、高能含能材料、纳米材料、环境材料、高分子材料、各类发光分子材料等新型材料的合成与制备、结构与性能的分析、表征等方面的基础研究。在此基础上,逐步向创新型、应用开发型方向发展。7、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培养具备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领域的基础知识,了解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的相关专业知识,能在无机非金属材料的制备、加工成型、结构与性能、应用等领域或材料综合领域从事技术开发、工艺设计、技术改造及经营管理等方面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高层次、高素质、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科学研究与工程技术人才。8、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材料的合成、改性、成型加工等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够从事材料改性、产品质量控制、新材料开发、工艺和设备设计等工程科技工作和技术经济管理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9、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高分子材料的合成、改性、成型加工等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够从事高分子材料改性、产品质量控制、新材料开发、工艺和设备设计等工程科技工作和技术经济管理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10、强化班以先进的教育理念为指导,采用新型的人才培养模式——全英文专业课授课方式,培养热爱祖国、有责任感、有国际视野、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备化学化工及材料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技能,有较强的英语应用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能在化学化工与材料学科继续深造、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二、基本培养规格(一)政治思想与德育方面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二)智育方面1、化学专业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独立获取知识、运用知识、创新知识的基本能力及开拓进取的精神,具备一定的从事本专业业务工作的能力和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英语水平达到《苏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苏大教[2005]111号)的相关规定,计算机水平通过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掌握化学方面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与方法,受到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的训练,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应用研究及科技管理的能力;通过教育课程的学习和教学实践的锻炼,具有良好的从事化学教学和化学教学研究的基本能力。2、应用化学专业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独立获取知识、运用知识、创新知识的基本能力及开拓进取的精神,具备一定的从事本专业业务工作的能力和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英语水平达到《苏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苏大教[2005]111号)的相关规定,计算机水平通过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掌握化学方面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以及相关的工程技术知识,受到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的科学实验训练,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具备运用科学知识和实验技能进行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管理的基本技能。3、化学(师范)专业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独立获取知识、运用知识、创新知识的基本能力及开拓进取的精神,具备一定的从事本专业业务工作的能力和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英语水平达到《苏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苏大教[2005]111号)的相关规定,计算机水平通过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掌握化学方面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与方法,受到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的训练,通过教育课程的学习和教学实践的锻炼,具有良好的从事化学教学和化学教学研究的基本能力。4、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独立获取知识、运用知识、创新知识的基本能力及开拓进取的精神,具备一定的从事本专业业务工作的能力和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英语水平达到《苏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苏大教[2005]111号)的相关规定,计算机水平通过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掌握化学工程与化学工艺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化学与化工实验技能、工程实践、计算机应用、科学研究与工程设计方法的基本训练,具有对现有企业的生产过程进行模拟优化、革新改造,对新过程进行开发设计和对新产品进行研制的基本能力。5、环境工程专业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独立获取知识、运用知识、创新知识的基本能力及开拓进取的精神,具备一定的从事本专业业务工作的能力和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英语水平达到《苏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苏大教[2005]111号)的相关规定,计算机水平通过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受到污染物监测和分析、工程设计及规划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环境工程领域的科学研究、工程设计和管理规划方面的基本能力。6、材料化学专业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和较宽厚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掌握材料制备(或合成)、材料结构与性能测定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实验技能;了解相近专业的一般原理和知识;了解材料化学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外国语(一门)水平,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较强的自学能力,较强的实践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英语水平达到《苏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苏大教[2005]111号)的相关规定,计算机水平通过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7、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获得工程师的基本训练,掌握专业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一定的无机非金属材料加工工艺原理知识及生产技术经济管理和科研的能力;英语水平达到《苏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苏大教[2005]111号)的相关规定,计算机水平通过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8、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培养掌握坚实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理论、计算机基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受到较强工程技术和研究技能的训练,并掌握较系统的材料科学基础知识,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材料科学与工程技术人才。英语水平达到《苏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苏大教[2005]111号)的相关规定,计算机水平通过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9、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培养掌握坚实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理论、计算机基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受到较强工程技术和研究技能的训练,并掌握较系统的材料科学基础知识,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材料科学与工程技术人才。英语水平达到《苏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苏大教[2005]111号)的相关规定,计算机水平通过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10、强化班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通过学习国际先进的通用专业教材,用英语掌握化学、化工和材料科学方面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与方法,受到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的训练,具有独立获取知识、运用知识、创新知识的基本能力及开拓进取的精神。具备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基本能力和素质,高起点、高标准、精英型、国际化,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应用研究及科技管理的能力。英语水平达到《苏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苏大教[2005]111号)的相关规定,计算机水平通过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三)体育方面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受到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能够履行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三、学制与学习年限学制4年;允许学习年限为3-8年。四、学分要求和授予学位1、化学专业在允许学习年限内,学生必须修满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160学分,其中通识教育课程69学分,大类基础课程48.5学分,专业教学课程(含实践环节)的必修课程22.5学分、选修课程20学分,方可申请毕业。达到学位授予要求者,经申请可授予理学学士学位。2、应用化学专业在允许学习年限内,学生必须修满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160学分,其中通识教育课程69学分,大类基础课程51.5学分,专业教学课程(含实践环节)的必修课程28.5、选修课程11学分,方可申请毕业。达到学位授予要求者,经申请可授予理学学士学位。3、化学(师范)专业在允许学习年限内,学生必须修满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160学分,其中通识教育课程79学分,大类基础课程44学分,专业教学课程(含实践环节)的必修课程31、选修课程6学分,方可申请毕业。达到学位授予要求者,经申请可授予理学学士学位。4、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在允许学习年限内,学生必须修满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160学分,其中通识教育课程69学分,大类基础课程42.5学分,专业教学课程(含实践环节)的必修课程38.5、选修课程10学分,方可申请毕业。达到学位授予要求者,经申请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5、环境工程专业在允许学习年限内,学生必须修满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160学分,其中通识教育课程69学分,大类基础课程41学分,专业教学课程(含实践环节)的必修课程43、选修课程7学分,方可申请毕业。达到学位授予要求者,经申请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6、材料化学专业在允许学习年限内,学生必须修满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160学分,其中通识教育课程69学分,大类基础课程40学分,专业教学课程(含实践环节)的必修课程46学分、选修课程5学分,方可申请毕业。达到学位授予要求者,经申请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7、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在允许学习年限内,学生必须修满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160学分,其中通识教育课程72学分,大类基础课程40.5学分,专业教学课程(含实践环节)的必修课程37学分、选修课程10.5学分,方可申请毕业。达到学位授予要求者,经申请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8、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在允许学习年限内,学生必须修满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160学分,其中通识教育课程72学分,大类基础课程39学分,专业教学课程(含实践环节)的必修课程40学分、选修课程9学分,方可申请毕业。达到学位授予要求者,经申请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9、高分子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