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最新校车安全管理承诺书例文优选第校车安全管理承诺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校车安全管理,保证校车正常安全运行,切实保障乘车学生的'人身安全,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我作为校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向社会做如下承诺,请政府社会进行监督:一、加强校车安全管理1.高度重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有关校车安全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车安全运行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保障校车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的各项经费,保证校车技术状况始终处于良好状态。2.凡未经交运、教育、交警等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车辆一律不作为校车使用,凡未经资格审核的人员一律不得驾驶校车,凡技术状况不合格的病校车一律不得运载学生。二、组织开展校车安全教育1.针对校车可能出现的事故,积极开展对校车驾驶员、随车老师和乘车学生的定期安全教育活动。把校车安全教育纳入到学校安全教育课时,保证教育内容、时间、经费、人员四落实。2.保证校车驾驶员作风正派、身体(心理)健康、技术过硬、遵章守纪、责任心强,爱护车辆,尊重乘车学生生命;杜绝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闯红灯,私自改变行车路线等严重违章违规现象;杜绝中途加油(水、气)停车,按时接送学生;对车辆进行定期保;积极配合随车老师共同做好学生的接送工作。同每辆校车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3.保证随车老师认真负责地对接送学生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解决问题。监督驾驶员遵规驾驶、谨慎行车。发现驾驶员有酒后开车、闯红灯、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其它不文明驾驶行为立即进行劝阻,并向学校报告。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安排好学生安全候车,有序上下,在车辆完全停稳前,不让学生事先等候在过道、门口等候下车;学生上下车时,随车老师先行下车进行保护。在学生上车未就座坐好或学生下车未脱离车辆运行安全威胁的,杜绝让车辆过早启动。每次接送学生完毕,认真核对接送学生人数、检查车内。对于校园周边非法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学校积极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反映举报。4.保证对学生开展经常性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学生乘车时不在车上打闹、不与司机谈话或大声喧哗、不使用或玩耍笔、筷子、小刀等利器;不将头、手或身体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不把玩车内应急工具及紧急出口设施;不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搭乘校车;严格遵守其他相关校车乘坐安全的规则。以上承诺,我坚决做到,并在学校安全管理中认真落实。如因自己失职引发学生安全事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罚。承诺人学校(盖章):xxxx承诺人(签名):xxx20xx年x月xx日第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承诺书为确保幼儿乘车安全,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湖北省车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园就2016年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相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一、自觉履行校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园长是校车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园校车安全负总责;幼儿园与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及家长签订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管理职责,落实责任。二、校车实行一车一档,配齐应急设备并严格遵守执行校车安全管理各项规定。明确专人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三、接送幼儿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校车安全标准,并按规定办理校车许可手续后方可运行,严格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定期检验、保养和维修,为校车购买足额保险,及时办理续牌手续。自觉抵制使用不具备校车资质、手续不全的车辆接送学生的现象。四、在接送学生时,严格按交警核定的线路行驶,严格按交警核定的人数承载学生。照管人员要尽职尽责,监督和提醒校车驾驶人遵守交规、维持车内秩序;发现驾驶人有违法行为的,要立即制止并向相关部门举报。五、按照规定使用校车警示标志,校车运行时驾驶人必须开黄色警示灯,上下学生、幼儿时停车必须打开停车警示牌。六、加强校车驾驶人、照管人交通安全法治教育,提高驾驶人遵纪守法意识,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员、超速、强行强超、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校车驾驶人在驾驶车辆时,必须服从交通民警管理和指挥,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七、保持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完好状态,自觉接受教育局校车监控中心的监督和指挥。车载视频设备若有损坏,要主动维修更新。八、严格落实校车安全例检制度,校车驾驶人每天出车前、收车后都要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认真填写行车日志,排除安全隐患,保证车辆安全性能良好。九、把校车交通安全作为幼儿园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每月开展一次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对广大家长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交通安全意识。十、自觉接受公安交警、交通、教育部门的监管,在幼儿园显著位置公开有关校车牌号、核载人数、驾驶人、运行线路及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广大家长的监督。按规定在2016年淘汰非标准校车,更新后的校车在2016年9月30日以前办妥校车资质许可手续和视频监控入网手续。幼儿园(盖章):xxxxx承诺人(签字):xxx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