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前培训(第15期)招生简章我国将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从业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1年8月3月批准实施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南京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根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开设人力资源管理系列课程。经过规定的培训,通过相应的执业资格鉴定,获得任职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证书。共设四个等级: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组织实施★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组织命题、考务管理、质量督导和发放证书等工作。★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报名、鉴定考核、考前辅导、考务管理、证书办理以及统计分析等工作等级人力资源管理员(4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3级)人力资源管理师(2级)入学条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取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取得人力资源3级证书,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培训费用集体报名面议鉴定和教材费¥430培训费¥1150(现优惠至770元)合计:1200元鉴定和教材费¥730培训费¥1570(现优惠至1070元)合计:1800元超值收益进入见习计划提供实习机会免费参加国家人事部人才测评(已享受其他服务除外)免费进入人力资源高级人才库免费参加国家人事部人才测评(已享受其他服务除外)培训教材《职业道德》《基础知识》《劳动法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工作要求》《考试指南》培训内容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培训串讲师资★培训师资来自国内知名高校的教授、人力资源职业资格考试专家、资深职业经理人★专家委员会权威教授串讲授课时间2008.9-2008.11两个月)周六周日上课报名须知报名时携带学历证明书复印件、执业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二寸黑白或彩色照片3张课程特点系统化管理知识、专业化管理能力建立遍布本地区的高层次人际网络人性化培训服务、科学化教学模块报名地点:龙蟠中路323-1号4楼南京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培训部咨询电话:025-84761068/1/051674367(24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