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纳税筹划课程心得体会范文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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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纳税筹划课程心得体会范文最新4篇【导读】这篇文档“学习纳税筹划课程心得体会范文最新4篇”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税法与纳税筹划课程总结.【第一篇】税法与纳税筹划课程总结这门课程从税收筹划的角度,在具体介绍我国的各税收种类及相关法规的基础上,针对每项税种,着重介绍了企业和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如何通过合理的筹划,在国家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的减少税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相关知识与技巧。以下具体展开本课程所授内容。第一章税法概论。主要学习内容:掌握税收的含义,以及由含义延伸出来的四个注释中所揭示的税收的目的、主体、征收形式和外部特征;掌握税收制度的内涵,税法主要构成要素,我国的现行税法体系和税收管理体制,特别是按税法征收对象不同和按税法职能作用不同进行的分类;掌握我国税收征收管理范围。1、税收的含义:税收是国家(征税主体为了实现其职能(目的,向单位或个人(纳税主体强制、无偿、固定(外部特征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其征收形式:实物和货币以及力役。2、税收制度的内涵:税收制度,简称“税制”,它是国家征收税款的各种法令和办法的总称。3、按税法征收对象分类:流转税法、收益税法/所得税法、财产税法、资源税法、行为税法按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收管理权限的不同: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根据税负是否转嫁,税负承担者与纳税人是否同一,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根据计税标准不同,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根据税收和价格的关系,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4、我国税制结构:基本上是以间接税(50%和直接税(25%,个税占6.7%为主体的结构。5、我国税收管理制度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具体包括立法权、执法权、司法权的划分。第二章个人所得税法主要学习内容:本章主要学习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的概念和相应纳税义务;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范围、允许扣除范围,适用税率的选择应用,其中重点掌握工资薪金所得、劳动报酬所得、稿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及相应成本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1、个人所得税概念: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2、纳税义务人: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分为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3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工资、薪金所得(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稿酬所得(比例税率20%;劳务报酬所得(一般情形:比例税率20%特殊情形:一次收入畸高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和50000元,对超过部分加成征收,考虑加征的情况后,税率变成了20%、30%、40%的超额累进税率。;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比例税率20%。4、应纳税所得额规定费用减除标准:工资薪金所得(定额扣除;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会计核算扣除;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会计核算扣除;财产转让所得(会计核算扣除;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不得扣除、全额计税5、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每次收入额—800*20%每次收入额在4000~20000元的;=每次收入额*(1—20%*20%每次应纳税所得额在20000元以上的;=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每次收入额—800*20%*(1—30%每次收入额超过4000元;每次收入额*(1—20%*20%*(1—30%财产租赁所得每月收入不足4000元;=(每月收入额‒准予扣除税费‒修缮费‒800*20%每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每月收入额‒准予扣除税费‒修缮费*(1‒20%*20%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第三章企业所得税主要学习内容:要求熟练掌握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纳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和不予扣除项目的规定,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正确选择适用税率,其中特别注意掌握公益救济性捐赠、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标准、研究开发费用的税前扣除等规定;掌握税前亏损弥补的规定;1、企业所得税是中国境内的企业或组织(纳税义务人组织形式,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税对象缴纳的一种税。2、纳税义务人: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企业:指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非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有限纳税义务3、应纳税所得额确定概念: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4、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方法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计税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5、公益救济性捐赠、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标准、研究开发费用的税前扣除等规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业务招待费: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当年销售收入还包括《税法实施条例》中的视同销售收入额。公益救济性捐赠: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第四章增值税法主要学习内容:本章是本课程的重点学习税种,核心内容是增值税的计算。征税范围、纳税人及税率的规定是计算的基础,一般纳税人的计算是重点讲授和练习内容。掌握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适用税率;一般纳税人的销项税的计算、进项税的扣除标准和范围。1、增值税是以法定增值额为课征对象征收的一种税。2、纳税义务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3、征税范围:一般规定: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特殊行为的征税范围:视同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4、基本税率:17%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除低税率适用范围和销售个别旧货适用低税率外,一律适用17%税率。第五章消费税主要学习内容:明确了消费的概念,与增值税的关系、征收的范围、目的、环节以及消费税的性质等,然后具体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开始,详细介绍有关消费税的有关知识,这包括税目、税率,纳税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1、对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税。2、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和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3、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基本计税方法从价计征:应纳税额=销售额×消费税税率从量计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固定税额复合计税:卷烟:应纳税额=销售额×56%/36%+若干支×0.003调拨价格≥70元/条,56%;调拨价格白酒:应纳税额=销售额×20%+若干斤/每500ml×0.5(二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三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四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五进口的税务处理第六章营业税法主要学习内容:理解营业税和增值税这两种流转税在对生产经营行为课税时的范围划分,理解营业税的课税目的、范围和特点、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的规定。熟练掌握征税范围、不同行业的适用税率,特殊业务的计税依据,以正确计算应纳税额。了解营业税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联系。1、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额课征的一种流转税。2、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第七章纳税筹划概述主要学习内容:掌握纳税筹划的概念、目标和特点1、概念:纳税人采用各种合法的或非违法的方法对涉税行为作出有利的事先策划和安排,并谋求税后利润和企业价值最大化。2、目标:(一税后收益最大化、(二推迟纳税义务的发生、(三控制办税成本、提高办税效率、(四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3、特点:1.事先筹划性2.非违法性3.权利性4.规范性5.收益和风险并存第八章纳税筹划的基本内容、方法和程序主要学习内容:具体学习纳税筹划的基本内容、方法和程序。1、计税依据筹划:将计税依据从某个纳税人转移给另一个纳税人;将计税依据在同一个纳税人内部的不同应税项目之间进行划分和转移;将计税依据从某个纳税期间转移到另一个纳税期间;降低或控制计税依据2、税率筹划:在累进税率下回避较高税率;通过税目间的转换改变适用税率;谋求税收优惠政策的决策。《纳税筹划》教学大纲【第二篇】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业(开放本科)《纳税筹划》教学大纲第一部分大纲说明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业、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的教学计划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大纲。一、课程性质纳税筹划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和中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纳税人权利意识不断增强的形势应运而生的一门课程。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纳税筹划涉及税收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现代企业管理等多学科的内容,是一门综合性的交叉学科。纳税筹划是在对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充分了解的基础上,通过对公司组织结构、筹资形式、投资方向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设计等途径,或通过对纳税人个人具体情况的分析,为纳税人提供合理的纳税建议,以合法减轻纳税负担的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本课程从纳税筹划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出发,在介绍纳税筹划基本方法的基础上,以我国现行税制中的主要税种为研究对象,分别介绍筹划的思路与技巧。是一本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专业性教材。纳税筹划贯穿于企业运行或个人家庭理财的全过程,是各类高校税收、会计、企业管理等专业学生的重要课程,也是相关专业人员实际工作迫切需要的基本知识与技巧。二、课程任务通过纳税筹划课程的教学,能使学生较全面地了解纳税筹划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纳税筹划的方法与技巧。在熟悉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法律制度的前提下,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的导向,通过对企业各项行为的调整,或者个人家庭理财方案的选择降低自身的税收负担。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解决企业纳税筹划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养成随时追踪国家税收政策变化信息,并据此调整筹划行为与方案的习惯,为学生将来从事的财务规划与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三、与相关课程的关系纳税筹划必须要有税收理论、税收制度、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经济法知识作为基础,才能更好地统筹规划,处理好纳税筹划问题。因此最好安排在上述基础课程之后学习。四、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在纳税筹划课程的教学中系统讲授纳税筹划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思路、方法,由浅入深,由表及里,从实践出发,提出和分析理论问题,培育学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由于纳税筹划是一门操作性很强的课程,受国家政策规定制约随时需要调整,培养学生灵活严谨变通等能力十分重要,所以案例教学是有效的教学形式。课程中将运用大量实际案例教学,一方面教师在讲课中会提供与教学内容紧密结合的典型案例;另一方面也鼓励学生从其它途径收集更多现实案例,以达到拓展思路,增强能力,将所学知识运用于实践的目的。五、教学方法和教学形式建议1.对本课程教师的教学方法建议(1)要了解和熟悉远程教育规律,研究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