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率先开征物业税”消息不实作者:汪晓霞点击数:12更新时间:2008-1-1319:53:48前日有消息称,南京可能将率先开征物业税,这在楼市引起极大反响。然而,记者昨天向权威部门证实这一消息时获悉,南京率先开征物业税的消息不实。权威部门称,至目前,尚未把物业税开征提上议事日程。南京市地税局办公室负责人态度坚决地表示,目前有关物业税的运转没有任何新的进展。他向记者陈述了三条理由:一、南京不可能率先开征物业税,要征也是全国统一征;二、国家税务总局迄今无文下发;三、征收新税种需要立法,必须经过全国人大相关程序通过,至少也需要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出条例,确立相应的法律地位。这也是物业税运转的制度基础。去年10月,江苏被国家列为物业税首批试点省份,我省随即将南京市作为模拟试点城市,以其鼓楼区、江宁区和高淳县为调研对象。所谓“模拟试点”,就是设置一个新的计算模型和公式,从而得出一个新的税率,重新计算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调研成果将为研究物业税问题提供一些数据和参考。“模拟试点”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对物业进行重新估价,然后按物业现有评估价进行计税。这种从价计税的具体方式是:先测定出南京全市的基本房价,然后不同区域给出不同的系数,得出不同区域的房价,按照新的房价再计算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相关人士称,按照新的模型和公式计算出来的房地产税,与原来的计税方法相比,会有大幅提高。比如,南京城东一套130多平方米的房子,5年前购买时是50万元,现在可能涨到了140万元,如果按照新估价值计税,税负总额将比购买之初增加好几倍。相关人士表示,物业税的出台非常复杂,涉及征收范围的确定、纳税人的承受能力、社会的反应、起征标准、征收途径以及财政的负担,等等。因此,目前还没有把“实转”提到议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