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先进集体嘉奖令篇1:市消防支队嘉奖令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xx年,市消防支队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忠实践行xx“三句话”总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团结拼搏,创新进取,无私奉献,积极提升部队战斗力,不断提高执法服务质量,全面清剿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城市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升,为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突出贡献。全市全年火灾形势始终保持高度平稳,未发生亡人火灾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部队被公安部消防局评为“全国安全工作先进支队”,被省消防总队评为“xx年先进支队”。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市消防支队予以通令嘉奖。希望市消防支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市消防支队为榜样,团结拼搏,努力工作,为实现我市“xx”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构筑“四个之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市人民政府二○一六年*月*日篇2:为表彰公安消防官兵在处置郴州市“7.18”天燃气罐车泄漏事故中的出色表现,7月25日,湖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黄关春亲自签署嘉奖令,对省公安消防总队予以通令嘉奖。7月18日下午18时19分,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天龙油气站内,1台满载20吨液化天然气的罐车尾部发生泄漏,现场人流密集,火源控制难度大,一旦发生爆炸,极易引发并排停放的另1台液化天然气罐车,以及站内11吨储气罐和60吨储油罐发生连环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万分危急。接到险情报告后,省公安消防总队迅速反应,万志祥总队长、卢安生政委第一时间赶到总队指挥中心,向郴州支队下达作战命令,立即启动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先后调集5个大(中)队、17辆消防车、92名官兵参与处置。在处置过程中,总队指挥部指挥有力、决策科学、调度得当,结合现场情况,与前线指挥部密切会商研究,适时调整作战指令;全体参战官兵在总队指挥部和郴州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与当地公安机关各警种、安监、环保、电力、燃气等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克服作战环境复杂、处置难度大、随时可能发生爆炸等困难,不怕牺牲、顽强拼搏、连续奋战、科学处置。经过近24个小时的艰苦奋战,成功实施事故车辆罐体阀门关闭和就地泄压排空作业,解除了爆炸危险,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油气站内储油罐、储气罐以及现场周边居民区和商铺的安全。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激励斗志,省公安厅决定给成功处置郴州市“7.18”天燃气罐车泄漏事故中成绩突出的省公安消防总队以及全体参战消防官兵予以通令嘉奖。此次通令嘉奖,充分体现了省公安厅党委对消防部队灭火救援实战能力的`肯定褒奖,和对此次事故参战官兵的关怀肯定、鼓舞鞭策。总队广大官兵纷纷表示,将以受到嘉奖为动力,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顽强拼搏、扎实工作,忠诚履行公安消防部队的职责使命,为党和人民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