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北京吉利学院招生章程导语:北京吉利学院成立于2000年,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由吉利集团创办,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院校。下面是网友分享的“2022年度北京吉利学院招生章程”,欢迎学习下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吉利学院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名称:北京吉利学院,国标代码:12802第三条学院地址:北京市中关村昌平科技园,邮政编码:102202第四条北京吉利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隶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普通民办高等学校。第五条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第六条学院招生贯彻“阳光工程”的精神,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10-60751969。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本科、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校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第八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第三章招生计划第九条根据北京市教委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学院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市、自治区)的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条学院各专业录取批次、调档比例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第十一条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学院依照各省招生政策执行。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专业分数级差,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录取时,在服从专业调剂的前提下,将其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第十二条遵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新生入学后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三条对本科、专科艺术类专业有联考(统考),承认各省市联考(统考)成绩,无联考(统考)专业成绩的我院认可任何一所本、专科院校的合格证。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十四条高招录取期间,招生部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及家长录取事宜。北京市考生及家长根据学院通知来校办理领取通知书、缴纳学费、入学注册等手续。京外考生及家长可通过银行转账、现场缴纳学费等方式办理入学注册等手续。第十五条凡是国家级贫困县的考生,高考成绩超过省本科重点线,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车辆工程或汽车服务工程本科专业,经我院录取后,即可免四年学费。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如浙江、山东等),参照往年所在省份的本科重点线。第十六条凡属河北张家口,陕西宝鸡,贵州贵阳,湖南湘潭,山西晋中,四川成都、南充、雅安,浙江杭州淳安、台州、景宁畲族自治县等7个省11个市县的政府精准扶贫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本科“车辆工程”或“汽车服务工程”专业、专科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被我院录取后由吉利控股集团和我院共同全额资助学费和住宿费。第五章颁发文凭第十七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本科生颁发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北京吉利学院本科毕业证书;专科生成绩合格颁发北京吉利学院专科毕业证书。第六章其他第十八条学院严格执行北京市教委和发改委批准的学费标准和相关退费政策。各专业均实行学年学分制,按学年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为以报考指南为准。第十九条学院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王兴贵签发第二十条学院招生部门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北京中关村昌平科技园北京吉利学院招生部全国统一咨询电话:400-890-3311咨询电话:010-60758989010-6075199560752136全国统一咨询QQ:800008666邮编:102202招生网:新浪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bgu2000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