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制度最新【汇集4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制度最新多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制度最新【第一篇】一、开展原因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指导思想,为及时有效地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在学校师生中的发生和流行,尤其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阶段,使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的开展,制定如下工作应急预案:二、目标管理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2.完善新型冠状病毒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师生中的发生和蔓延。三、组织机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长:__副组长:__常务副组长:__组员:各班主任、__四、监控预防措施1.假期学校建立学生每日上报制度,由班主任对缺勤上报学生进行逐一登记,查明上报缺勤原因,在每天上午11点30分前报常务副组长,汇总后上报区教育局社管办。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疫情、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3.学校在接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有关重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不折不扣地实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相关部门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4.学校师生员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人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人时都应立即向新型冠状病毒领导小组报告。5.假期结束后,在学校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制度,由班主任对学生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在每天上午报给常务副组长。五、应急处理1.在发现新型冠状病毒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人时,必须按照规定时间:甲类新型冠状病毒,6小时内;乙类新型冠状病毒12小时内;丙类新型冠状病毒24小时内报告。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2.班主任及时报告常务副校长,通知学生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3.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传染性肺炎病人,对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4.对新型冠状病毒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及时转送附近医院诊治。5.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的调查。6.在校期间,各班主任每天向常务校长报告本班学生的缺课情况、健康状况,班主任要及时查明学生缺课的原因,并保持联系,以便进行跟踪管理。7.学校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防疫防控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责任。8.如新型冠状病毒为烈性感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全校停课,要采取措施,封锁疫点并消毒。六、应急保障学校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尤其地要改善学生食堂、厕所、宿舍卫生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和洗漱设施,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七、善后与恢复工作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疾病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2.根据突发疾病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学校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3.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4.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新型冠状病毒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才能复课;因新型冠状病毒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才可复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制度最新【第二篇】一、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政治敏感性全面落实吉林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把防汛救灾、灾后防疫作为当前紧迫任务,充分认识到洪涝灾害后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研究分析当地灾后传染病防控形势,抓紧修复完善因台风灾害导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体系可能出现的薄弱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执行疫情防控常态化举措,逐级逐人落实救灾防病工作的各项措施。各级卫生健康、畜牧业管理(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抓,层层抓落实。明确任务分工,确保人员、技术、物资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卫生防疫处置工作在最短时间内组织落实到位。二、强化措施落实,全力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一)认真开展防疫消毒。洪涝灾害后,受饮水饮食卫生状况恶化、环境污染、病媒生物孳生、人群接触机会增加等因素影响,极易发生各类传染病,特别是肠道传染病的流行。要做到洪水退到哪里,消杀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强化水源、群众安置点、垃圾粪便点、被淹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区等消杀措施,做好动物尸体的消毒处理,消除传染病发生与流行的条件。(二)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改善灾后环境,发动群众认真清除淤泥、排除积水、填平坑洼、铲除杂草、疏通沟渠,彻底清理垃圾及粪便,修复厕所和其他卫生基础设施。设置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点,科学开展环境卫生整治,适时实施药物杀虫灭鼠,有效防控鼠、蚊、蝇等病媒生物传播疾病,教育引导受灾群众使用酒精等消杀剂开展自我消毒清洁。(三)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和报告。重点关注新冠肺炎、肠道、呼吸道、虫媒等传染病,以及人畜共患病、寄生虫病等疾病发病情况,尤其是潜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线索,做好风险评估,一旦发现异常,及时处置并上报。各级疾控中心要按照《吉林省洪涝灾害防病技术指南》落实好防疫处置工作。(四)加强饮用水水质监测和管理。建立有效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开展受灾地区特别是群众转移安置点、临时住所饮用水质状况分析,加强风险管理。严格监督供水单位执行各项卫生要求,落实供水单位和生产企业责任,依法开展执法监督和水质监测。对农村集中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自备供水实施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加强对农村集中式供水水源卫生防护的指导,加大对二次供水设施、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饮用水设施及其清洗、消毒等措施的监督检查力度。(五)加强监督检查和评估。加强公共场所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检查,评估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防范发生传染病聚集疫情。一旦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苗头,立即组织核实研判,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检测等工作。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处置不力等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三、突出重点防范,扎实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一)加强重点动物疫情监测和免疫。加大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力度,增加采样频率,加大采样数量,及时掌握疫情动态,扎实做好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布病、结核病、炭疽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的监测工作。加强与卫生部门沟通协调,对养殖场户开展教育培训,根据当地强降水等天气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养殖场户加强防范。(二)强化动物卫生监管。进一步规范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加强动物卫生流通环节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查屠宰、出售、违规转运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等行为,严防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流入市场。(三)严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加大排查和整治力度,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制。坚决执行技术规范要求,做好病死畜禽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严禁随意丢弃、露天堆放病死畜禽。对病死及死因不明的畜禽及产品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规定。(四)强化动物防疫消毒工作。健全灾后动物防疫消毒制度和操作技术规程,强化工作条件保障,扎实推进灾后消毒工作。突出抓好畜禽圈舍、屠宰场点、病死畜禽中转场所、无害化处理场、畜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的消毒工作,严防动物疫情传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制度最新【第三篇】一、教职工返校工作要求1.返校工作条件。教职工无流行病史、近14天身体正常,杭州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申报表经学院审核符合返校条件。4月10日以后湖北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和绥芬河市)、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揭阳市)重点疫区返校人员必须提供血清抗体及核酸检测报告。2.校园进出管理。教职工一律从东大门使用“一卡通”刷卡或自驾车凭车辆识别码进出校园,并接受体温检测和杭州市健康码查验。杭州市健康码为绿码和体温<37.3℃可进入校园,红、黄码不得进入校园;体温不正常者,按照《教职工体温异常情况应急处理流程图》处置。3.个人防护要求。教职工返校工作必须规范带好口罩,勤洗手,不聚集,做好办公室清洁及消毒工作。4.考勤要求。各单位、部门考勤员每日做好教职工考勤登记,报人事处备案。5.外聘教师、合作单位人员到校工作程序同教职工。二、教职工健康与信息报告6.教职工返校后继续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照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每日体温及健康监测,做好晨、午两次体温自测并登记健康情况报人事处,由人事处每天两次汇总。7.教职工个人体温出现异常,应立即如实报告医保中心,同时报告单位、部门负责人,不得隐瞒,并按照《教职工体温异常情况应急处理流程图》处置。三、教职工坐班、考勤及出行要求8.疫情防控期间,学院实行封闭式管理,教职工实行坐班制。行政人员坐班时间:按原分院行政人员与行政部门教职工作息时间表实行。辅导员(学工系列人员)坐班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学生管理要求分时段实行。教师坐班时间:实行8小时弹性工作制,每天保证在校8小时。疫情防控坐班期间,所有教职工应服从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学院的疫情防控管理,认真承担学院所安排的防控管理工作。9.工作期间不串门、不聚集、减少面对面交流,保持距离。如有必要组织线下会议、培训的,应减少参加人员,保持防护间距。10.各单位、部门按坐班制要求做好教职工日常考勤、外出管理工作。教职工临时外出校园须向所属单位、部门负责人口头申请,经同意方可外出校园;超过2小时以上须履行相关外出申请手续,由教职工本人填写《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外出审批表》,经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报人事处备案。未履行相关手续,不得擅自离开校园。11.教职工因公因私请假,按照《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教职工请假及延长工作日加班的规定》第三条至第十一条执行。12.教职工因病请假,按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因病缺课/勤登记及追踪报告制度执行。13.疫情防控期间,学院原则上不安排出差,特殊情况需要报备审批。所有教职工外出须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批;中层副职及以上人员外出须经分管院领导审批,所有审批均须报人事处备案。14.疫情防控期间,假期外出不出浙江省,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浙江省的,需提交书面申请,经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批,人事处备案。教职工外出注意防护安全。假期结束返杭,须第一时间书面说明整个行动轨迹,报人事处备案。四、其他15.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违反者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6.本规定由学院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教师与教学管理组负责解释与修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制度最新【第四篇】一、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各分中心,各处、各窗口部门、各相关单位所有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和政务办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格要求,压实责任,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主动参与疫情防疫工作。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违反规定或严重影响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二、根据市防控指挥部的规定,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各分中心,各处、各窗口部门、各相关单位所有人员及其家属有从境外和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来扬返扬的,须由专车接驳,配合做好“防控4+防控4”隔离医学观察(防控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防控4天居家观察管理),配合做好病毒核酸检测。居家观察管理期间不得外出,每天如实向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及本单位报告健康状况。三、所有来访办事人员和工作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在第一时间上报备案的同时,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规范化设置的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就诊,并做好核酸检测。待发热、咳嗽症状痊愈后,凭防控部门的合格检测报告方可到相关单位上班或办事。四、所有来访办事人员和工作人员一律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