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隐患治理方案范例【热选8篇】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安全风险隐患治理方案范例【热选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安全风险隐患治理方案范文(通用)【第一篇】为保障“双节”期间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办事处安委会决定要进一步加强我辖区“双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制订方案如下。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办事处按照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相关精神指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二、突出重点、强化专项整治根据我辖区的实际情况,结合“双节”期间的安全生产特点,各司其职,把“双节”期间重点地段加强监管,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在我辖区发生。三、认真开展“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双节”即将来临,为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使全辖区人民群众渡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经办事处安委会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立即在全辖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起来,根据冬季气候严寒的特点,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本单位的检查整改方案,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进行全面检查。四、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要组织人员,深入、彻底、全面地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着手进行整改,该健全制度的要健全制度,该配备人员的要配备人员,该培训的要及时培训,该配备劳保用品的要配备劳保用品,该安全技术改造的要进行改造。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计划和防范措施,落实投入,落实责任人,限期完成。对拒不进行隐患排查,或敷衍了事、查而不改的单位,除通报批评外,将依照上级有关政策比照事故严肃处理。五、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一)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建立长效机制的基础。各单位必须依照《安全生产法》规定,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投入,编制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将机构设立情况和人员配备情况上报区安监办备案。对于新投产企业、未建立安全生产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单位必须依法建立机构和配备人员。(二)加强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监察条例》对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作了明确规定,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加强对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各单位要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制度制定情况、特种设备按期检验检测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情况进行检查并建档备案。对未制定管理制度的企业要及时制定,对未参加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要积极组织培训,通过企业自查自纠,把安全管理方面的欠帐还上,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三)充分发挥单位协作网的作用要充分发挥单位协作网的作用,激励和动员成员单位积极参加。各协作组在企业充分协商同意的基础上,开展互查活动和技术措施上的协作。通过企业互查、互帮、互带,提高检查质量,增加整改比率,提高人员素质。“双节”期间,在节日期间严格执行领导同志节日值(带)班制度。节日期间安排加班生产的企业,要特别注意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安全措施,加强自我防范意识,防止松懈麻痹。对因组织不力、工作不扎实而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依法行政是各执法部门履行职责的基本准则。各部门要肩负起这一神圣职责,加大检查监督执法力度。对不参加区安全生产会议、不参加安全培训、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不服从监管、拒绝执行整改指令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检查。对那些领导不重视、责任制不落实、麻痹侥幸心理严重而又不服从管理的后进企业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对这些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长期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禁而不止、整改不力的单位,主管部门要采取联合执法手段,坚决予以取缔或关闭,发生事故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安全风险隐患治理方案范文(通用)【第二篇】为全面提升我镇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经教管办研究,定于5月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校园安全集中整治活动。为开展好此次整治活动,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优先”的教育发展理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管理要求,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力度,全面落实校园安全建设标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使学校的安全保卫、校车、校舍、食品、消防等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杜绝重特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预防一般安全事故,确保全镇各学校、幼儿园校园安全无事故。二、集中整治重点校园安全集中整治活动期间,各学校、幼儿园在全面抓好校园安全建设标准规定的各项要求的同时,重点做好安全保卫、校车、校舍、食品、消防等内容的集中整治:1、大门值守集中整治重点及要求各学校、幼儿园落实大门值班制度不严,外来人员随意进出校园问题。外来人员一律做好登记,实行在安全保卫室会客制度;值班期间值班教师不按要求佩戴值班标志,保安不按求着保安制服、手持警械坚守岗位,出现擅离职守、脱管失控现象问题。值班教师值班期间一律佩戴值班标识,按时到岗,保安一律着装持械值班;保安在岗不尽责,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问题;在学生上课期间,学校未实行封闭管理,大门、侧门未上锁且保安未上岗值班问题。上课期间,小门路、一律封闭,学校大小门一律上锁关闭;在学生上下学时段,值班人员数量不足、未提前到岗值班和到岗不尽责等问题。上下学及中午午休时段,一定要由校干带领足够数量的保安、教师值班。2、交通秩序集中整治重点及要求各单位要联系有关部门坚决取缔接送学生、幼儿上下学的非标准校车;校车超员、超速现象。坚决杜绝超员超速现象;校车乱停乱放,校车未停稳前学生随便上下车和攀爬车窗上下车问题。学校要画好停放位置,校车停放在规定的位置,校车停稳后,组织学生有秩序的上下车;无随车照管人员或随车照管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问题。校车必须有随车照管人员,照管人员做好接送学生过程中的工作,教育学生在车上不打闹,行车过程中不能探出窗外;进出校园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超速行驶、不按规定停放、不避让上下学学生人群,与学生争道抢行问题;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问题。组织好学生会和家长会,做好要求,坚决杜绝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家长接送学生车辆停放混乱问题。划定专门区域停放家长接送学生车辆;校园周边存在驾校培训点,规划考试路线导致的交通秩序混乱等。3、校舍隐患集中整治重点及要求校园场地、房屋出租或出售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利用校园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问题。有此现象坚决停止;学校危楼危房、墙体开裂、门垛不坚固问题。立即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好整改计划,并上报备案,时时做好防范工作;走廊护栏、天花板、日光灯、吊扇、电视、空调、保温桶、多媒体等设施设备安装不合理、不牢固问题。做好排查工作,建好台账,安装不合理的立即整改;未在事故易发地设置警示标识或防护设施,未在校内高层建筑及大型活动场所安装避雷设施问题。做好排查,立即整改;未在每层楼房、每栋平房醒目位置悬挂统一的安全负责人、监管人标牌等问题。未悬挂的立即制作标牌悬挂到位。4、食品卫生集中整治重点及要求取缔私自设立的小卖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取得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问题。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食堂要有餐饮许可证;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不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问题。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必须要有正规渠道;未按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体检证书;未对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进行净化、消毒;未按规定设立卫生室,未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等。要按照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人员。5、消防设施及特种设备集中整治重点及要求各消防重点部位未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或消防器材过期未检验问题。灭火器数量要足,要按时检修;教学楼、宿舍楼未安装应急照明设备及疏散标识,消防通道不畅通问题。应急照明灯数量足,能正常使用,疏散表示张贴在合适位置;校内用电线路布置不规范、老化问题。线路不规范、老化的要立即进行规范更换;锅炉等特种设备未按要求检验检修,锅炉工未经培训无证上岗;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液化气钢瓶等问题。煤气罐要按时检修。三、方法步骤校园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集中检查与不定时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集中整治时间为20xx年5月份,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1、组织发动阶段(5月1日至5月4日)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安全集中整治要求和各自实际,建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发动,层层部署,全面启动集中整治活动。各学校、幼儿园要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于5月8日前报教管办。2、自查自纠阶段(5月5日至5月20日)。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潍坊市校园安全建设标准》,结合这次集中整治重点,立即开展校园安全拉网式排查,排查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所有问题和隐患都要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一般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整改计划,逐步进行整改;对学校自身难以整改的在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的同时,及时上报教管办,教管办将上报教育局及有关部门。各学校、幼儿园要将这次集中整治的台账于5月19日前报教管办,教管办将于5月20前报教育局安全科。3、督促提升阶段(5月21日至5月27日)。教管办将组织人员对各学校、幼儿园校园安全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组织得力、隐患排查彻底、整改到位的及时予以表扬;对思想不重视、隐患排查不彻底甚至被动应付、整改走过场的单位督促整改,并在全镇通报;对仍有较大及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进行责任追究。4、总结工作阶段(5月28日至5月31日)。对学校安全隐患自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巩固集中排查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各学校、幼儿园要于5月30日前将集中整治活动总结(纸质版、电子版)报教管办。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本次集中整治活动的领导,教管办成立以教管办主任任组长,各学校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本次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性,结合各自实际,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全面部署集中整治活动。(二)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各学校、幼儿园要以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由校长、园长负总责,学校其他领导分工把关校门值守、校车、校舍、宿舍、食堂等各个方面,细化校园安全职责,共同分担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不走过场,确保校园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三)强化督查,严格问责。集中整治活动期间,教管办将对各学校、幼儿园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各学校要加强对学校安全的领导,切实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自活动开始起,教管办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安全隐患严格实行问责前置: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下达整改通知书和通报或被投诉举报并查实的,对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及学校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对存在校园封闭管理不严外来人员随便进出校门、学校校车严重超员超速、校舍存在严重隐患危及师生安全、学校食堂及校内小卖部向学生出售违禁物品及“三无”、变质食品等严重安全隐患的,将向教育局汇报,并学校相关人员追究责任。(四)创新内容,巩固成果。各学校、幼儿园要留存好整治活动的影像资料,及时将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教管办,教管办将择优向教育局上报。集中整治活动后,各单位要坚持常态、长效的工作机制,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不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