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6商业秘密保护关于商业秘密WhatWhyWhenHow是什么为什么什么时候如何什么是商业秘密?为什么要保护商业秘密?什么时候用商业秘密的方式来保护?商业秘密如何泄露?商业秘密如何管理?如何应对商业秘密危机?已经从公司辞职的原副总经理何建华,和同样从公司辞职的原教练员王士成在一起,在2003年3月12日共同组建了郑州B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与A公司基本相同。而且原本接受A公司服务的一些客户现在成了B公司的客户。这一下子,A公司终于明白自己经营困难的原因。一怒之下,A公司一纸诉状。将B公司告上法庭。A公司诉称,B公司的组建人原作为A公司的股东,剽窃了A公司的服务流程、为客户提供的建议书、方案、培训项目、实施培训各模块及要求等,并恶意抢走了原告的客户,其行为违反了正常的市场竞争规则,侵犯了原告的商业秘密,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请求法院判令原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由于侵权行为而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20余万元。一、课前案例二、商业秘密概述—定义第十条第三款商业秘密定义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三、商业秘密概述—构成要件1、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指商业秘密不为该信息本行业的人普遍知悉。(1)该信息已经在公开出版物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2)该信息是否通过在国内的使用而公开;(3)该信息从其他公开渠道可以获得;(4)该信息为所涉信息范围内的人的一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5)该信息无需付出一定的代价而容易获得。丧失秘密性三、商业秘密概述—构成要件2、能为权利人带来效益(价值性):指商业秘密必须具有商业价值性能给权利人能带来收益。三、商业秘密概述—构成要件3、保密措施:商业秘密权利人必须为拥有的商业秘密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下班之前,关机锁柜泄密载体莫上网△在以下情况下,法院应当认定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1)限定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围,只对必须知悉的相关人员告知其内容•(2)对于涉密信息载体采取加锁等防范措施;•(3)在涉密信息的载体上标有保密标志;•(4)对于涉密信息采用密码或者代码等;•(5)签订保密协议;•(6)对于涉密的机器、厂房、车间等场所限制来访或者提出保密要求•(7)确保信息秘密的其他措施。四、商业秘密概述—类型商业秘密类型技术信息主要指专业技术、技术诀窍。它主要包括大家熟知的配方、研究开发的文件如会议纪要、实验结果、检验方法等、图纸、改进的机器设备、工艺程序、产品。经营信息主要是指技术秘密以外的能够构成商业秘密的其他信息。它包括客户情报、其他与竞争和效益相关的商业信息,如采购计划、供货渠道、重要的管理方法等图纸产品客户情报供货渠道案例:科研资料泄密“两步发酵法生产维生素C”为国家级重大科技发明,这是人类需求极大、前景无比广阔的科学成果,瑞士和美国闻风而至,竞相出价要买下这项技术专利,但没想到一星期后,争得脸红脖子粗的两国代表欢天喜地的回老家了。因为这项专利便宜到只值一本杂志的价钱!某学报将全部研制过程、细节、配方、剂量刊登无遗。给我们的启示1、对外发表的学术报告、科研资料等,一定要现经过技术和保密管理部门的审核。2、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使广大职工增强法制观念、责任感、归属感,树立保护商业机密人人有责的思想,普遍提高保护商业机密的自觉性案例2:工艺流程泄密日本人在参观景泰蓝厂时,中方慷慨地允许其拍下全部制作工艺流程,不出两年,大陆传统的出口创汇产品景泰蓝直线贬值,原因是日本货杀来了!景泰蓝的国际市场被日本占据。给我们的启示发现公司外来人员在生产现场使用数码相机或录像机设备,一定要主动询问是否经过相关部门和领导的批准,否则应予以制止。发现公司同事在生产现场使用摄像设备,一定要主动询问其用途,是否经过领导同意。案例3:经营秘密泄密为了得到一家零售业公司,一家民营企业的老总和他的幕僚挑灯夜谈,为的就是能在收购谈判中掌握更多话语权。但是,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这家民营企业突然遭到税务局的调查。事后,这家企业的老总才得知,他们自以为很秘密的收购谈判,其实早已被对手、一家合资企业知道了,结果对方散布谣言导致税务局的突然检查,使其失去了收购机会.给我们的启示企业在重大的商业活动中,一些高度机密的行动计划或数据被泄漏出去,会错失很多商机,造成重大的损失。案例4:人员流动泄密原华为3名技术人员王志骏、刘宁、秦学军辞职后,成立了上海沪科科技有限公司,并将“窃取”的核心技术资料卖给了华为公司的直接竞争对手,使其通过使用华为公司的商业秘密开发出与华为公司功能相同的产品,2002年8月,深圳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王志骏等三人,最终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3年。华为在此案中的损失超过1.8亿元人民币。给我们的启示公司应与重要岗位的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和维护公司的利益。《刑法》的保护--第219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竞争对手或工业间谍窃密,包括通信、谈话截取或窃听、收集或盗取文件资料废旧电脑磁盘、办公废纸、工业垃圾等载体。五、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行政法的保护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对侵犯商业秘密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除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外,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侵权物品可以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并监督侵权人将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资料偿还权利人;(2)监督侵权人销毁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生产的、流入社会将会造成商业秘密公开的产品,但权利人同意收购、销售等其他处理方式的除外。五、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五、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合同法》的保护--第43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劳动法》的保护--第22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年10月31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6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的内容,用人单位也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五、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劳动合同法》的保护--第23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五、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劳动合同法》的保护--第24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五、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劳动合同法》的保护--第90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五、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民法通则》(1987年1月1日)《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9月2日)《科学技术进步法》(1993年10月1日)《关于审理科技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1995年4月2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1996年10月1日)《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家科委,1997年7月2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2001年11月10日签订)五、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六、商业秘密的泄密途径使商业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使商业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什么是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1、内部人主动泄密内部窃取跳槽泄密保密措施不当出版泄密六、商业秘密的泄密途径2、外部人窃密收买内部人策略偷梁换柱策略直接测探策略间谍策略六、商业秘密的泄密途径计算机泄密主要途径-网络泄密台湾间谍入侵数百个大陆机密网络,特别针对大陆的简体中文系统,制作特殊的木马病毒,而且根本不能被常规的杀毒软件发现;使该计算机成为肉机;再通过U盘的混用窃密。计算机泄密主要途径关键网络技术及软件受制于人--漏洞与后门计算机泄密主要途径控制你的电脑,soeasy!六、商业秘密的管理1、商业秘密本身的管理管理商业秘密本身的基本思路将商业秘密与外界进行隔离。区域管理:严格的控制接触商业秘密的人数电脑管理:设置保密“防火墙”2、员工商业秘密的管理--强化保密意识六、商业秘密的管理1、不泄露公司商业秘密2、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公司商业秘密文件、资料-保密柜3、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文章、著作中涉及公司商业秘密4、不在公开宣传报道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涉密人防规划上网六、商业秘密的管理5、不在出国和接待境外人员等涉外活动中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保密提醒、签订保密承诺身披友谊外衣,一副君子面貌,专偷技术情报,却打交流旗号,小心,着了贼道!六、商业秘密的管理6.不在无技术防范措施的计算机网上处理、传输、保存涉密材料-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六、商业秘密的管理7.不准用普通电话、传真等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备和普通邮政传输涉密材料手机在开机、待机、关机状态下都可能泄密《谍影重重3》《窃听风云》六、商业秘密的管理8.不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公司商业秘密六、商业秘密的管理9、不擅自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10、不擅自携带公司商业秘密、资料和物品出境11、不擅自对外出口、提供公司商业秘密技术或资料--审批12、不擅自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公司商业秘密文件、资料13、对所承担的科研、实验项目过程中,所形成的涉密文件和原始数据,要及时整理,送交课题负责人,按有关规定保管14、对所需用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办理手续,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外借或复制六、商业秘密的管理15、对外交流学术材料或发表文章,须经审批16、认真保管在用的涉密资料;凡作废的涉密资料底稿,不准倒入公共垃圾箱或以废物出卖,及时销毁17、调离工作时,要如数上交涉密文件、资料,不得私自留存18、发生遗失泄密事件及时上报六、商业秘密的管理•不瞎传•不乱丢•不猎奇•不上当法规已出台,红线已划出,不要因为自己不慎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六、商业秘密的管理七、商业秘密危机的应对1、起诉侵权人的举证方向侵权人商业秘密的有效性不正当手段获取遭受的损失43是指拥有商业秘密的原告,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与其商业秘密有“接触”,并且又证明被告使用的被控信息与其商业秘密。“相似”,除非被告有相反证据证明其掌握的信息具有合法的来源,否则法院将认定被告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2、“接触+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