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停车场管理方案范例【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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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停车场管理方案范例【通用4篇】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室外停车场管理方案范例【通用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室外停车场管理方案范文(精编)【第一篇】(一)停车场设固定车位及非固定车位,固定车位需对号停泊,非固定车位车辆进入停车场均采取就近泊车原则停泊。(二)免费车辆的使用免费车辆需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后,交由车场主管发行免费卡。(三)月租车辆的使用1、有意租用月租车位的客户可与财务部接洽,由财务部同事全面介绍车场使用及收费情况;2、财务部同事与租户签订车位租赁合同,租约复印件交管理处财务部备案,同时知会车场主管车位出租情况。由车场主管发行月票卡。3、每月由财务部根据租约的规定时间发单通知、催促承租人交缴租金。4、租户在缴完租金后,凭缴款单位由车场主管对卡进行延期。5、注意事项:领取月票卡时,需向财务部缴纳100元/张作为押金。a、如因原卡遗失、损坏等原因,需重做卡时,需向车场主管阐明原因并出示缴款证明后方可重新领卡。(四)时租车辆使用方法1、车辆驶至车闸旁取得泊车票,闸杆升起;2、司机按车道标志指示驶入停车场;(注意服从保安员指挥)3、车辆选择车位泊好,锁好车门,离开;4、离开车场时,司机驾车并持时租车票驶经收银处缴费;5、泊车未到十五分钟者,免收停车费,每小时5元/小时收取;6、司机在缴完费后需尽快驶离大厦,以免阻塞车场出入口;(五)卸货车辆使用方法——货车进入首层卸货时,需停泊在卸货区内;——卸货车辆必须凭卸货单到出口岗亭处领取卸货车辆停车证,享受免费1小时之服务,超过1小时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货车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货车在卸货区泊妥后,需迅速卸下货物,并把货物运走;货物不可在停车场长时间摆放,且物品看管亦由货主自行负责;——货车在卸完货物、清点完毕后,需尽快离开,以便其他货车进场;——货车离场时,持卸货车辆停车证时租卡到收银处缴费;(六)摩托车使用方法1、摩托车进场后,由摩托车收费员发卡,一半悬挂于摩托车上,另一半由车主保管;2、摩托车必须听从摩托车收费员安排,排放整齐;3、摩托车出场时,需由摩托车收费员对卡进行核对后交付保管费方可离场;4、摩托车收费标准为一元一张,月保费40元/月;室外停车场管理方案范文(精编)【第二篇】1、结构与设施结构主体中住宅以外的部分,属停车场专有。停车场墙体与住宅地下结构毗连部分为共有部分,由双方共同维护管理。共有部分中面向停车场一侧的墙面由车场公司维护管理;停车场专用的附属设施(标识、标线、指示灯箱、反光镜等)为停车场专有,由车场公司维护管理;停车场与住宅相通的防火门,主要为业主进出自家住宅使用,另外,火灾时作为第二疏散口,为共有部分。根据停车场总平面图及住宅地下室建筑平面图,该防火门是在住宅主体结构范围,不在停车场所有权范围,仍由招商物业维护管理。2、电气设照明和动力系统中在停车场产权范围内的所有灯具、配电箱、配电柜,为停车场专有,由车场管理公司维护管理。前一级的变配电箱、柜等为共有部分,仍由招商物业维护管理;3、消防设备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包括报警主机、联动及远程控制盘、消防广播及功放、消防电话及分配盘、主(备)电源、微型打印机、中继模块等)为共有部分,因在2号住宅楼首层中控室,仍由招商物业维护管理;在停车场范围内火灾报警及联动终端设备(如:烟感、温感、手报、声光、扬声器、消火栓报警按钮、监视模块、联动控制模块、短路保护器)、监测及联动控制设备(如:防火卷帘门、补风机、排烟风机、防火阀、防火排烟阀)为停车场专有,由车场公司维护管理;消火栓系统中停车场的管线和消火栓设备(如:消火栓箱、栓、龙带、枪头)独立设计,为停车场专有,由车场公司维护管理;停车场设计配置的灭火器为车场专有,由车场公司维护管理;喷淋系统(包括泡沫系统)停车场的喷淋管线及喷淋头、报警阀、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防爆波阀等,为相对独立设计,为停车场专有,由车场公司维护管理;4、给排水系统停车场专用的自来水管线及设备为停车场专有,由车场公司维护管理;水泵房的给水泵(生活水泵、消防栓水泵、喷淋水泵)、稳压泵、水箱、水力警铃、仪表设备等为共有部分,仍由招商物业维护管理;集水坑、排污泵属停车场专用的为停车场专有,由车场公司维护管理。停车场与住宅共用的为共有部分,仍由招商物业维护管理;5、暖通系统停车场的`送风系统(风机、风口、风管等)、排风系统(风机、风口、风管等)、诱导风机等通风设备为停车场专有,由车场公司维护管理;采暖系统中属于停车场范围的管线及设备,为停车场专有,由车场公司维护管理;热空气幕、暖风机为停车场专有,由车场公司维护管理;6、监控系统停车场范围内的摄像机及线路归停车场专有,由车场公司维护管理;停车场设备的前级线路及设备(包括中控室的监控系统设备)为共有部分,由招商物业维护管理;7、停车场管理系统(道闸系统、收费系统),为停车场专有,由车场公司维护管理;室外停车场管理方案范文(精编)【第三篇】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园区停车场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停车场管理范围凡园区内所有经营性停车场(库、楼)及占用公共地块、道路的非经营性停车场都需纳入本办法管理范围。第三条本细则第二条所列的停车场,根据其使用性质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四类:第一类:临时性停车场(点)。是指因大型集会、活动、或生产、生活、经营必需等临时占用道路、空地所设置的停车场(点)。临时停车场(点)的设置时间视客观情况而定,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并应满足环境、交通要求。第二类:室外停车场。指占用道路、公用地块设置的长期使用的停车场或在项目红线范围内设置的经营性停车场。第三类:室内经营性停车场。指附着在主体建筑物内部的.并开展停车收费服务的停车场。第四类:特种停车场(库、楼)。指单独设置的,并可开展停车收费服务的停车场(库、楼)。第四条停车场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1、停车场的设置不应对现有和潜在交通造成影响;2、停车场应按国家标准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设置明显标志和标线,保障车辆安全进出;除临时占用道路的停车场外,停车场应配建照明、消防、通讯等设施;第三、第四类停车场和有条件的第二类停车场必须安装停车场监视设备。3、除占用道路的临时停车场外,停车场内应有安全设施、值班岗亭(房间),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有与停车场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停车场管理员,管理员必须统一服装,统一佩戴标志。4、第三、第四类停车场还必须满足规划、建设、环保、消防等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要求。第五条:停车场交通标志和标线应委托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实施。第六条各类停车场审批流程如下:1、根据停车场分类性质,到苏州工业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一站式中心”)领取或从一站式中心网站直接下载《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设置申请表》,并按表格要求正确填写完毕;2、临时性停车场和室外停车场若需占用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道的,准备好规定的材料后报园区交警大队审批;无需占用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道的,准备好规定的材料后报园区城管执法大队审批;室内经营性停车场和特种停车场(库、楼),应按基建报批程序取得施工图纸规划、环保、消防和建筑结构批准书。3、取得以上报批部门的批准意见后,将以下材料报园区一站式中心申请停车场设置审批:(1)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的《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设置申请表》;(2)以上第2款所列的相关批准书或批准意见;(3)停车场设置位置图、总平面图(非临时性停车场需附电子图)和加盖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资质单位公章的停车位图;(4)主要设备配置明细和设施情况说明;(5)对占用地块的,需提供场地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如设置单位非场地产权或使用权所有者,还需提呈设置单位与产权或使用权所有者的租赁合同或协议;(6)经营性停车场,还需同时提供工商名称核准书或营业执照。4、对经营性停车场,业主取得停车场设置意见书后,方可到园区工商局申办营业执照。第七条除室内经营性停车场和特种停车场(库、楼)的相关基建审批按照有关审批时限外,以上流程中各部门审批时限原则上均为3个工作日。第八条停车场建设竣工后(或道路停车场设置完成后),业主应按照本类停车场的审批要求,分别向第五条第2款所列的相关审批部门报送验收申请。第九条取得各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意见后,停车场设置单位应到园区一站式中心领取《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验收申请表》(或从一站式中心直接下载后填写),并按表格要求正确填写完毕。第十条经营性停车场申请前还需到园区物价管理部门办理收费标准核准手续。第十一条表格填写完毕,且经营性停车场取得收费标准核准后,占用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道的,设置单位须报园区交警大队申请验收;无需占用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道的,报园区城管执法大队验收(原则上每个环节不超过4个工作日)。第十二条以上专业部门验收合格并在验收申请表上出具验收意见后,设置单位到一站式中心申办城管局验收;城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验收合格或不合格的决定;合格者,业主需与园区城市管理局签订市容环境“门前三包责任书”;临时停车场设置,业主还应提交保证书,保证在城市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需要时,无论设置期满或未满均应无偿拆除。以上手续完毕后,由园区城市管理局按停车场类别核发《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设置证》(非经营性)或《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经营性)。对不符合验收要求的,由设置单位限期进行整改,直至通过验收。第十三条验收合格的经营性停车场申请者凭《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至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第十四条《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实行年审制度,自核发之日起每年年审一次,每三年换证一次。程序如下:1、业主在一站式中心领取或从一站式中心下载《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年检/换证申请表》。2、停车场设置期期满前一个月内,业主应将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提交到一站式中心,提出年审或换证申请。同时提交原申请设置时所要求提交资料的最新材料。3、由一站式中心分别转交或业主直接呈交到原各相关审批部门验收(原则上每个环节不超过7个工作日)并签署合格意见后,符合设置要求的,一站式中心在《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上盖年检合格章(不超过2个工作日);因特殊情况需要会办的,由一站式中心交相关部门讨论同意后核发。第十五条设置单位逾期未申请或通过年审的,将给予吊销《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的处罚。第十六条设置单位应当负责停车场的日常管理,保证设施齐全、设置规范、环境整洁、车辆停放整齐。园区城管执法大队对不按规定管理、设施配置不到位、车辆无序停放的停车场,将责令其整顿规范,并依照相关规定处罚。第十七条在《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前在园区范围内已设置的经营性停车场,设置单位必须在2个月内到园区城管局申领《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或限期予以撤除;办法公布以后擅自设置的停车场应予以撤除。第十八条本细则适用范围为中新合作开发区。周边地区和各镇参照执行。第十九条本细则解释权属苏州工业园区城市管理局。第二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室外停车场管理方案范文(精编)【第四篇】1.目的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车场内整齐有序。2.适用范围本公司辖区内停车场(库)3.职责3.1车场收费员负责按标准收取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放行。3.2车管员负责指挥车辆整齐停放、存放、巡视、监护并做好进出场记录。3.3安全班长负责车辆管理的监督、指导。4.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5.工作程序5.1硬件标准5.1.1停车场内应按消防要求设置、配备手提或便携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5.1.2停车场和车行道路应做好停车位和行车线以及禁停、转弯、减速、禁鸣、限高等醒目标识。5.1.3停车场内应设置垃圾桶(箱),在必要的位置设置路障和防护栏。5.2车辆进场必须服从车管员的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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