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调查实习报告范文优选精选4篇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报告具有双向沟通性的特点。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网友收集分享的“精编调查实习报告范文优选精选4篇”,欢迎学习下载与收藏。调查实习报告【第一篇】春节之后,为了积极响应学校要求的在毕业前需进行工作实习的政策号召,并为我以后的正式上岗作必要的热身准备,我主动联系了我的签约单位巨化集团公司。在与公司人力资源部的相关领导进行了热忱的磋商之后,我被安排到了集团公司下属的电化厂财务科成本室进行会计实习工作。在与该厂人事科的主管人事调配的领导进行相关的交流之后,我便被其领到了财务科科长处,并与诸位同事见了面。初来乍道,我当然对本单位的财务工作一无所知,所以一切都理所当然地应该从最基本的事情做起。看凭证当然是最基础也是最为实在的行为选择与开展工作的入手点。虽说在以前的实习经历中,我已经看过相当多的凭证了,但对于一个全新的实习工作周期来说,其还是十分必要的,毕竟各个企业之间的会计科目与凭证样式的设置几乎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差异。我所要做的就是从这之中看出差异,并总结出其间相通的原理点。经过我几天的不懈努力,我终于对本岗位的各类凭证有了一个较为全面的认知。由于本集团公司采用了较为先进的德国sap公司开发的erp(企业资源管理计划)r/3系统,其意在应用信息技术实现对整个企业资源的一体化管理,为整个集团公司提供跨地区、跨部门的实时信息整合服务,为企业经营管理层及员工提供一个运行手段和工具的有效管理平台。erp系统集信息技术与先进的管理思想于一身,以权变理论联动内部控制,优化业务流程,成为现代企业信息化建设的运行模式,反映了企业对合理调配资源,最大化地创造社会财富的要求,从而成为企业在信息化时代生存与发展的基石。该应用系统实现了很好的集成性和层次丰富的功能,其应用系统一般分为财务系统、供应链管理系统、制造资源管理系统、项目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等几大系列。其中的财务信息系统已经涵盖了企业会计和财务管理的主要职能。财务管理模块也已经完成了从事后财会信息的反映到财务管理信息的处理,再到多层次、异地化财务管理支持的转变。据单位领导介绍,巨化集团公司是一个拥有总资产达55亿、下设40多个分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的国有特大型化工企业。除在浙江衢州本地设有一个大型生产基地之外,还在浙江兰溪、温州、宁波、杭州以及北京、深圳、上海、厦门、香港等地设有分子公司与联络处。对于这样一个大型企业来说,要是没有erp系统的协助,想要实现整个集团公司内的运营信息尤其是财务信息的及时、有效整合,势必会面临非常大的挑战性,其不可避免地会暴露出信息传递滞后、管理指令难以及时下达等诸多弊病,呈现出“上不通,下不达”的混乱局面,这也正是以前我们国有大型企业所面对的一个共同症结。在集团内部各部门之间逐步实现了erp系统上线联网之后,企业的信息传递状况及运营状况已得到显著的改善。不仅在生产经营方面企业的原材料采购、库存控制、生产规划以及销售管理周期得到大幅的缩减;更为重要的是在企业管理方面,尤其是财务管理的效率得到了大幅的提升。由于系统能在月末自动汇总相关的数据并生成相应的报表,从而极大地促进了帐目的结帐进度、解放了财务人员的双手。最为显著的成果就是集团公司的计财部门可以方便、及时地统驭、汇总下属各单位的各项财务指标数据,而不用再像以往那样需要人为地去上报各项数据。对于各厂的财务科来说,则更真切地体会到了erp的推广应用所带来的便捷性。仅拿处理领料单这一项来说,以往在从仓库取得领料单后,财务部门都需要自行将其数据一个个地录入财务系统之中,而如今由于仓库部门与财务部门同处于erp的信息共享之下,财务部门就可以直接从系统中提取仓库部门输入的相关原材料变动数据,使得以前那种自成体系、各自奋战的局面得以彻底改善,大大地节约了企业的人力物力。同时,成本控制岗位所下的生产用料定单亦可通过erp物料管理系统及时地送达生产车间,使得生产用料情况得以被及时地控制与掌握。另外,实施erp企业管理信息化管理方案之后,亦便于公司实施网络营销战略。公司同全球五大洲33个国家和地区200余家大商社建立了贸易关系,极大地拓展了公司的市场范围。事物总是具有其双刃性,erp财务管理系统亦是如此。虽然erp财务管理系统的功能十分的强大,但是其是建立在复杂的数据输入操作程序的前提之下的。它不像以往我们所使用的其他财务软件那样只是单纯地使用“借”和“贷”,其为了更便于搜集、汇总相关的数据,将“借方项目”和“贷方项目”进行了更为精细的划分。其根据消费者、供应商、资产以及商品等科目使用内容的不同,将凭证借贷方分录代码划分为99类。每一个分录代码都代表不同的凭证内容、借贷方向与使用内容。其次,erp系统凭证的类型也根据所反映的对象不同,将其分为42种类型,而不像以往我们平常所使用的“收、付、转”那样的简单分类。另外,erp财务管理系统人为地将整个会计核算主体划分为若干利润成本中心,用以区分、归结各部门所发生的成本费用。并设置了wbs索引元素,系统可通过它来自动汇总需要汇总的相关成本费用。这些都抬高了初学者的入门门槛,增加了企业的员工培训成本负担。对于这一点我是深有体会!在我实习的这四十多天当中,我一直没有放弃对erp财务系统的钻研,但也只是学到了一点皮毛而已,而且还只是仅限于成本核算岗位的范围内。要想真正地熟练掌握erp的相关操作,对于这短暂的实习期来说是绝对不可能的,非得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时日才可。调查实习报告【第二篇】1、调查对象和方法本次调查在石家庄市范围内高职院校中展开,主要的调查对象锁定在于20xx年毕业的已经参加过顶岗实习的大学生群体。在石家庄市高职院校中已经进行过顶岗实习的院校中共调查了国办高职院校学生260名,民办高职院校学生40名,共计300人。调查的实施采取自填式的方法,将问卷发给被调查对象,然后当场收回的方式,有效回收问卷为296份,回收率为98.67%。2、调查资料分析调查结果表明在顶岗实习的组织安排过程中,各高职院校面临着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建立专业对口并能容纳所有学生的实习实训基地。同时,在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的工作时间、实习报酬及实习协议的签订等方面同样存在着程度不一的隐患,具体表现在:(1)各顶岗实习单位与学生的实习协议签订率不高,学生权益保护存在隐患。在受调查的学生样本中,与顶岗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的仅仅占全部样本的56.8%,不签订实习协议的有35.1%,根本不知道需要签订实习协议的学生占8.1%。从签订实习协议的单位看,各种不同性质的单位间并无大的差别,由此可见,大多数学生在顶岗实习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并未进行明确的界定。从实习协议的制定主体看,由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共同制定的仅占样本总量的19.7%,学校和实习单位协商制定的占39.7%,实习单位自行制定的占到29.2%,中介与实习单位制定协议的占样本总量的10.2%,这表明大部分学生在与实习单位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过程中明显处于被动地位。(2)顶岗实习过程中学生工作时间较长,加班工资缺乏保障。调查结果显示,顶岗实习过程中,学生日平均工作时间为9.02小时,周平均工作天数为5.62天,大多数学生对于加班并不陌生,调查中仅有6人在平时未加过班,3人未在节假日加过班。而在加班以后,大部分单位会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报酬或安排时间休息,但仍有16.9%和15.9%的企业没有任何说法,或只是给予少量报酬。(3)顶岗实习过程中学生的报酬为月人均769.43元,存在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实习期间学生的工资待遇有待规范。调查显示,占总样本总量xx.9%的35名学生在实习期间没有任何报酬,只有接近一成的学生其所获得的报酬与同岗位正式员工的工资相同,25.3%的学生与同岗位正式员工的工资相差50%以上,19.9%的学生与同岗位正式员工的工资相差30%~50%,22%的学生与同岗位正式员工的工资相差20%~30%,22.6%的学生与同岗位正式员工的工资相差10%~20%。其中酒店管理专业、主持与播音专业,其实习报酬与同岗位正式员工待遇差别尤为明显,其分别有80%的样本与正式员工工资相差在30%以上,和50%的样本与正式员工工资相差在50%以上。此外,实习期间,除加班后加班工资缺乏保障之外,大部分学生(占样本总量的63.2%)还会遇到各种不合理现象,其中大约18.2%的学生遇到过乱收押金和其他名目费用的现象,26.7%的学生遇到过克扣工资的现象,从实习协议内容应包括哪些项目的调查中,73.6%的学生认为实习协议中应该包括实习报酬,由此也可以看出,规范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工资待遇,是学生的期望,也是学生权益保障的一部分。(4)岗位培训缺失,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问题重视程度不够。调查结果显示,占样本总量32.1%的学生上岗之前并未进行过岗前培训,从培训主体看,企业同事(师傅)和人事部门成为主要负责人,学校在顶岗实习期间的培训职能缺失,“放羊”现象突出,未能很好地实现顶岗实习的规范化,导致学生的顶岗实习流于形式,不利于真正发挥顶岗实习在教学中的作用,也不利于发挥学生顶岗实习的积极性和合法权益的保障。从培训内容看,安全教育并未得到高度重视。在接受培训的学生当中,57.1%的学生接受过安全教育内容的培训,而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技能培训分别占到了73.7%和67.7%,从各种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看,生产安全的重视(下转第89页)(上接第82页)程度也要高于交通安全、财产安全和住宿安全。而从现阶段看,我国尚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合法权益,这些都使得学生的安全问题成为顶岗实习工作安排中不可忽视和回避的问题。(5)实习期间,保险申请及购买情况不容乐观,学生意外伤害的处理缺乏有效监管机制。从调查结果看,在接受调查的学生群体当中,除3.7%的学生不清楚自己有无保险之外,明确表示自己已申请和购买保险的仅占40.3%,而55.9%的学生是没有保险的,这就是说,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除了难以寻求法律救济以外,也很难取得经济上的补偿。从保险申请主体看,在已申请及购买保险的学生当中,由实习单位组织购买的占到了58.8%,学校组织购买的则占到了41.2%,这表明,学校在顶岗实习期间对学生的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6)从学生的角色认同看,顶岗实习期间,面对角色的转变,学生相关法律知识匮乏,自我保护方面表现出了差异。调查中显示,在顶岗实习期间遇到克扣工资等不合理情况时,37.8%的学生会与企业进行协商,25%的学生会寻求学校的帮助,13.5%的学生选择向劳保部门进行投诉,8.8%的学生选择忍气吞声,3.4%的学生选择报警。而实习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后的处理措施统计显示,35.1%的学生选择了实习单位有专门负责部门,25%的学生选择了寻求学校的帮助,25%的学生选择了保留相关证据,5.1%的学生表示不知道采取什么措施,1.4%的学生则表示怕麻烦,自认倒霉,还有0.7%的学生表示会让父母进行处理。从法律知识水平看,对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了解程度是不高的,只有17.2%的学生表示对这些法律是非常了解,并知道自己的权益及如何保障,而73.6%的样本学生表示,对这些法律仅有一点了解,但不知自己的权益有哪些,9.1%的学生表示对这些法律是完全不了解的。从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看,是比较分散的,从选择次数看,在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中,书籍的选择次数占总人次的33.8%,网络占33.1%,课堂占29.6%,电视占3.5%。以上数据表明,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学生面对学习环境和身份的转变,并未做好思想准备。一方面,法律知识的匮乏,使学生无法知晓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双重身份的尴尬使得学生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中表现出了无奈和弱势。3、结论综上所述,顶岗实习是现阶段高职教育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中小私营企业已经成为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的主要平台,各高职院校在顶岗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法律知识普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调查同时显示,在高职院校顶岗实习的落实过程中,在学生合法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