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规章制度【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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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劳动规章制度【优秀5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劳动规章制度【优秀5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公司劳动管理制度【第一篇】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的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以及公司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劳动纪律是职工从事集体生产劳动共同遵守的规则和秩序。它要求每个职工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完成自己应承担的工作任务。第二条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全面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第三条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第四条维护和巩固纪律,主要依靠经常性的理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依靠经常性的严格管理,依靠各级干部骨干的模范作用和职工之间的监督,使广大职工养成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第五条强化劳动纪律管理,是保证公司有序进行运作的基础。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对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宣传教育和日常检查,把严格贯彻执行劳动纪律纳入岗位职责中。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第二章职责范围第七条劳动纪律管理实行公司、部门管理体系,逐级负责。公司办公室是劳动纪律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的劳动纪律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考核和通报。行政部做好公司各个部门劳动纪律的监管工作。第八条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的劳动纪律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第九条公司行政部对岗位的劳动纪律管理和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第三章劳动纪律的内容第十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应当做到:参考资料,少熬夜!一、不妨碍正常的组织、指挥;二、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三、不睡岗、不串岗、不脱岗;四、不酒后上岗;五、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六、不打架斗殴,不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七、不聚众赌博;八、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九、不起哄滋事;十、不准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或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十一、不准对公司的一些临时规定存在某种抗议的情况。第十一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视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二)无不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三)玩忽职守,违反公司规定,或者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员工生命和身体健康受到伤害和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四)工作不负责任,损坏公司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五)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财资,损公肥私,使公司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六)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八)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第十二条处分的目的:严明纪律,规范管理。第十三条处分的原则:依据事实,惩责相当。第十四条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行政警告,记过,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依据惩责相当的原则给予一次性罚款。第十五条处分条件(一)不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二)消极怠工,无故不参加学习、工作等;(三)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或者逾假不归的;(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五)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起哄滋事、聚众赌博等参考资料,少熬夜!妨碍正常工作秩序的;(六)打架斗殴或者聚众闹事的;(七)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的;(八)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责任事故或者其他损失的;(九)违反公司保密规定,造成失密或者泄密的;(十)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财物丢失的;(十一)盗窃、诈骗公私财物的;(十二)挪用、隐瞒、私分公款公物或者在其他方面违反财经纪律的;(十三)其他方面违反纪律,其性质、情节同上列违纪行为相当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第十六条对职工给予辞退和开除处分,须经部门经理提出,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给予职工降级的处分,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普通员工降为试用期员工,薪酬按照试用员工薪酬计算,试用期不超三个月。第十七条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会议充分讨论,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慎重决定。第十八条实施处分的程序(一)由行政部组织或者承办部门负责,对违纪者的违纪事实进行查证,并写出书面材料;(二)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对违纪者的处分,会议必须有公司总经理参与;(三)根据会议决定,由行政部实施处分。第十九条处分决定宣布前,应当听取受处分者本人意见。在批准职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一周内,向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诉。但在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第四章考勤管理和请假管理第二十条考勤管理:公司所有员工每日均需打卡上下班,不能按时打卡的,应事先向考勤员说明原因。上下班时间按公司通知执行。第二十一条考勤奖惩:公司所有员工考勤按月计算出勤率,每月未发生任何缺勤现象的,计全勤奖,每月奖励50元。第二十二条请假管理:公司所有员工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要请假的,应先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到人事部领取假条填写。凡未请假或请假不准未到者,以旷工论处,旷工一日扣发100元工资。参考资料,少熬夜!第二十三条公司实行国家统一的法定节假日。第二十四条具体实施办法参照“考勤管理制度”。第五章领导责任和纪律监察第二十五条各部门领导负有维护纪律的直接责任。行政部和财务部作为公司的职能部门,应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和执行纪律;各部门领导对发现违纪行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对带头违反纪律的,应当从重给予处分。第二十六条各部门领导必须按照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属严重违纪的,负领导责任,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劳动规章制度【第二篇】一。目的为更好地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范劳保用品的管理,减少和预防职业病、工伤事故,特制定本规定。二、适用范围公司员工三、内容劳动保护用品: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简称劳保用品。公司安全组根据劳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部门不同岗位的工作条件、性质,制定出《劳保用品发放配发标准》,下发于各个部门并且每年进行更新,对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及时更换。劳保用品的采购执行《采购控制程序》,由采购部依《分供方评审程序》对供方进行选择评估,提供一般劳保用品的供方必须具有省级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合格证,提供特殊劳保用品的供方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产品安全鉴定证。(特殊劳保用品经营单位须取得省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资格认证)。公司对产生噪音、粉尘、有毒气体的部门配置防护耳罩(耳塞)、防护眼镜、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防护耳罩(耳塞)、防护眼镜的使用期限为一年,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使用期限为两个月。防护耳罩(耳塞)、防护眼镜超过使用期限未损坏的,使用人继续保留使用,损坏后再进行更换。劳保用品根据配发标准进行发放,职工领用劳保用品时履行领用登记手续。防护耳罩(耳塞)、防护眼镜、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等劳保用品在更换时必须以旧换新,由部门进行统计更换,更换完毕后,将旧的劳保用品同统一放置于辅料参考资料,少熬夜!仓,由辅料仓同一进行报废处理,凡不交旧品者,每件扣交新品80%金额。劳保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应正确使用,杜绝野蛮违章使用劳保用品;应做好清洗、保养工作,保持其正常的使用状态,在规定有限使用期间,发现有丢失、损坏现象,个人进行赔偿。职工离职后,必须上交所发的劳保用品,保存于部门。若离职后未上交,部门承担新品80%的金额。行政人力资源部安全组每日对现场职工劳保用品佩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未按规定佩戴的,对当事人进行处罚10元/次,领班负连带5元/次。劳动规章制度【第三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和全体职工。第三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产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五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第六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应当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第七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第八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第九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第十条企业招用职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9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参考资料,少熬夜!第十一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第十二条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企业、职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十四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当将加班凭证交付职工,作为职工要求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的凭证。第十五条年休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第四节工资福利第十六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正常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第十七条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第十八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第十九条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处理,并可按规定幅度从职工工资中扣除。第五节社会保险第二十条企业用工当月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第二十一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2)实行打卡考勤的,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3)因事、因病请假必须报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同参考资料,少熬夜!意,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4)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5)职工辞职应当经用人单位批准,并办理工作移交手续。第二十二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1)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2)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3)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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