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抵押及林权评估方法【汇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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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抵押及林权评估方法【汇集4篇】【导读】这篇文档“林权抵押及林权评估方法【汇集4篇】”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集体林权调研报告【第一篇】洛俄依甘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调研报告(洛俄依甘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秘书、统计员:罗晓伟)一、调研背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乡继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使用上的又一重大改革,它涉及全乡八千多农民的切身利益。作为一名刚到任的选调生,接到上级组织安排工作同时也为了对我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情况做个全面了解,我于近期对我乡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二、调研经过:2011年9月15日至22日,查阅了历年来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文件和资料,并向近几年分管林业的乡领导以及及书记、乡长咨询了我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同时咨询了我乡各村支书各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和实施效果。通过听取乡林权改革相关领导、工作人员及各村村支书的介绍,较为全面地了解了我乡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因为调研过程中,我乡办公室各项事务较为繁忙且时间较为紧迫,所以我只是通过以上方式进行了调研,没有到各村实地调研。待此次调研结束后,准备带着此次调研结果到各村实地调查后再做一个全面的调研。下面将调研中我乡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所做的工作和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并针对问题提出了个人的建议,现将调研报告提交若尘书记。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现状:我乡位于美姑县西南部,号称美姑的“南大门”,辖10个村,48个村民小组,耕地面积6389.55亩。所有村都有林地分布,分布范围较广,林地集中在高山村组。通过调查了解,以林块为单位,本乡总共101块林地。林地包括有林地、疏林地、无立木林地等地类,林地林种大部分以薪炭林和用材林为主,少部分为经济林和防护林。森林类别以商品林为主,商品林约占98%,生态公益林约占2%。自林改工作开展以来,我乡在保持林地集体所有和林地用途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明晰集体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坚持集体林权改革的五项基本原则(即依法改革、分类经营、尊重群众意愿、尊重历史、维护稳定)开展工作,落实了经营主体,顺利完成了全乡林地外业勘察工作,并以组为单位进行自查,自查结果合格。我乡于2009年10月19日至2009年12月17日开展了集体林外业勘察工作,共勘察71块地,14个点小班,1个线小班,勘验林地1222宗,共21074.75亩,其中不予划分林地2088.3亩,划分的林地18986.45亩。累计调处村与村、户与户林地纠纷2起,未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县与县林地纠纷1起。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具体做法在工作中,我乡工作队严格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总结经验,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保证了改革工作顺利完成。(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根据工作需要,我乡成立了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分别有宣传、外业勘界、纠纷调处、资料整理等几个小组,做到了任务分工、职责明确,是工作相互配合、促进。(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为搞好宣传,我乡通过广播宣传、刷写林改标语、宣传林改政策等形式,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了人人关心林改、支持林改、参与林改的良好舆论氛围。(三)严格程序,尊重民愿。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把握政策,规范操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林改工作。始终把群众意愿和政策结合在一起,实行一村一按、一组一案,确保方案可操作性,同时把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公开,确保群众在林改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把一切重大问题的决定权交给群众,让群众自己做主,工作队做好服务。(四)规范内业,减少矛盾。在内业整理过程中,把握住规范填写准确、四界叙述清楚,申请表必须是由林权人对宗地编号、面积及四至进行确认后填写。做好对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建立档案。(五)加大纠纷调处力度,维护稳定。林权矛盾纠纷问题是影响稳定的重要因素,及时调处矛盾纠纷,是开展林改工作的关键,我乡在调处每一起纠纷时,都走访群众了解情况,查看相关档案资料、实地调查,找当事人谈话,进一步了解矛盾原因,找出解决办法。同时,做到了依法、依据、公平公正、尊重历史,累计调处村与村、户与户林地纠纷2起,未解决历史遗留的县与县纠纷1起。五、存在的问题:(一)部分群众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参与积极性不高;(二)部分村、组交通、信息闭塞,加之农户居住分散,影响了外业工作进度;(三)林改工作时间紧、任务中、工作量大,工作人员少,难于有效开展工作;(四)历史遗留问题调处工作难度大。我乡林改过程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影响着林改进度和工作质量,需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解决以上问题,确保林改高质量顺利的完成。六、做好我乡林改工作的几点建议:(一)继续加强宣传,广泛动员每个赶场天通过乡广播站向农民宣传林改政策形势;在人流较大的路边刷写标语宣传林改政策形势;加大资金投入,印刷林改政策形势相关资料,发放给每个村、组,同时发放给乡中小学生,让乡中小学生成为乡林改工作的宣传员。(二)对于农户居住分散交通、信息闭塞的部分村、组,定期通知村民在村委会集中,乡政府工作队到村委会进行林改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及时解决各种矛盾冲突确保外业工作进度。(三)乡政府配备足够林业员我乡在林改中难以有效开展工作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乡政府没有配备足够专业的林业员,我乡可以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或和林业部门协商借调部分专业林业员参与我乡林改工作,待林改彻底完成后再回原单位工作。(四)多方协商调处历史遗留问题对于历史遗留的仍未解决的县与县之间的1起林地纠纷问题,许经过多方协商调处,可以先尝试通过两个乡之间调处,调处不了再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后由两个县的县委、政府出面调处,须多方协商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抚州林权贷款报告【第二篇】林权抵押贷款是指森林资源资产权利人不转移对森林资源资产的占有,将该资产作为贷款担保抵押给信用社而取得的贷款,是银行、林业部门、林农三位一体的贷款新模式。贷款对象包括从事森林资源生产经营的林农或其他经营主体;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50%;期限一般为三年以内,原则上不超过五年;贷款利率由县级联社根据贷款定价机制与客户商定;贷款操作流程主要包括五个环节:客户提出贷款申请、信用社贷款调查、贷款审批、与客户共同到林业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自2007年以来,全市12家联社已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12亿元,其中:林业企业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02亿元,林农林权抵押贷款余额3.97亿元。为推广林权抵押贷款,我们的做法主要是:一、建立相关配套制度,从制度层面推进林权抵押贷款。省联社制定了《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操作流程,各县积极与人民银行和银监办沟通,取得支持和配合。同时,结合林权抵押贷款涉及评估、登记等实际,县联社积极与县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沟通,县政府建立起了“森林资源资产交易中心”,负责森林资产评估、登记、交易,搭建起了开办林权抵押贷款的平台,为推广林权抵押贷款营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如资溪联社与县林业局、县财保公司三家制定了《资溪县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统一林权抵押贷款评估、调查审批、发放管理以及风险防范等行为。二、广泛开展宣传调查,做实林权抵押贷款推广基础工作。作为一项新产品,各县联社积极开展宣传和调查工作,做好前期推广工作。一是结合金融知识下乡活动,现场向老百姓讲解林权抵押贷款的含义、意义、贷款条件、办理程序、可抵押林权的界定等,让社会各界接受林权抵押贷款产品。二是结合召开林业大客户座谈会、客户回访活动和政银企对接活动,了解各地林业生产的规模、效益、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等,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情况下,有的放矢地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三、强化信贷服务,以高效的服务加快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业务。为有效实现林业资源的融资转化功能,各县联社在信贷贷款发放、贴息兑付上,积极改善服务。一是优化办贷流程,阳光操作,限时服务,及时发放。宜黄联社专门开办了小额林农授信贷款,参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做法,对有自己的林权且符合贷款条件的林农实施评级授信,在10万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随借随还。二是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积极帮助林权抵押贷款客户办理贷款贴息手续,确保贴息资金尽快、尽早到位。三是委托省联社与省林业担保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向林业担保公司同意担保的中小企业发放保证贷款,创新涉林企业担保方式。四、注重风险管控,确保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可持续发展。一是明确贷款对象和抵押人,抵押人必须是拥有无可争议的林权,并合法持有县级人民政府核发的林权证的自然人或法人。二是明确抵押物各类,抵押的林种限杉木、松木、毛竹2等可砍伐且价值较高的用材林,防护林、公益林、特殊用途林、保护区森林等不能作为抵押物。三是规范森林资产评估行为,要求林业部门配备具备资质的专业森林资产评估人员,合理评估资产价值;要求信贷人员贷前调查到实地查看抵押山林的树龄、树种、边界等情况,并与林业管理部门记载情况核对,防止抵押林木价值高估。三是加强对抵押林木的管理,在林业部门加强林权抵押登记和管理工作的基础上,信用社与林业主管部门实行林木流转登记和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信息共享,在贷款归还前不能进行林木产权变更,林木砍伐要事先取得信用社同意,确保砍伐林木收入用于归还贷款。二O一一年五月十日采矿权.林权【第三篇】采矿权评估需要以下资料:一、矿山地质资料类:1、采矿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2、地质报告,包括地质图(附采矿权范围图)、典型勘探线剖面图、主矿体储量计算图、典型的钻孔柱状图、采矿井巷工程分布图(包括采空区的分布);3、储委或地矿局审查决议;4、储量评审认定书、占用储量登记书、生产矿山储量动态表、储量套改等文件;5、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矿山开发利用方案;6、开发可行性研究方案或报告;7、申请变更采矿许可证重新划定矿区范围的生产矿山,另应提供矿产开发利用说明和地矿主管部门《划定矿区范围批复》。二、单位概况单位、公司经营情况介绍;矿山沿革及开采现状三、法律性文件1、单位、公司法人营业执照;2、公司章程;3、公司有关情况报告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四、会计报表资料1、资产负债表;2、损益表;3、矿山固定投资分大类汇总表(原值、净值);4、产品销售价格,单位成本构成明细表,近几年矿山开采量,开采回采率、矿石贫化率、选矿回收率等三率指标统计表等;5、其他有关的技术经济统计表。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指导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调动林业生产者的积极性,拓宽林业融资渠道η规范森体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管理,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贷款通则》、《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第二条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以下简称林权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或第三人依法有处分权的林木和部分林地陡用权作为抵押物向区域内农村信用社申请借款的行为。在抵押权延续期间,抵押人不得转移对抵押林权的占有;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抵押物。第三条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借款人用林权作为抵押、第三人作为借款保证人并以第三人的林权作为抵押、担保公司作为借款保证人并要求借款人以林权作为反担保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主要有以下四种贷款形式:(一)林木抵押贷款。即林业生产者以其有处分权的林木所有权、部分林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持林权证同所在地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其中:借款人为林权所有人、使用人和抵押人,农村信用社为贷款人和抵押权人);(二)第三人担保贷款。即第三人以其有处分权的林木所有权、部分林地使用权作为抵押,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向所在地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其中:第三人为林权所有人、使用人、担保人和抵押人,农村信用社为贷款人和抵押权人);(三)多人联保贷款。即根据自愿组合的原则,3人以上林业生产者以其有处分权的林木所有权、部分林地使用权作为抵押,互相联合担保,形成一个联保小组,共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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