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维护社区医务人员的权益2009年6月21日,福建省南平市第一医院,一位“肾积水并尿毒症”的重症患者经抢救无效死亡。21日凌晨3时,家属拒绝迁移死者尸体,将泌尿外科全科室封闭,泌尿外科的值班医生、手术医生和所有在院病人,都被关在病房。同时,医闹组织开始在门诊大楼、住院大楼摆放花圈,打砸泌尿外科住院病房。21日8点,整个医院处于瘫痪的状态。警察到来后,无所作为,坐观待命。随后,市政府出面调解,医闹组织要求赔偿80万元,调解无效。2009年6月福建南平医闹事件6月21日下午,医闹组织召集了200多名社会势力,手持木棍及匕首冲至医院,封锁门诊大楼,摆满花圈,并焚烧纸钱,见到穿白大褂的医务人员即大打出手,有一名医生身中6刀,被送进医院抢救,另外有10余名医生、护士全部有不同程度砍伤。在此过程中,警察得到的命令始终是“待命”,市政府给医院指示始终是“尽快调解”。6月21日晚23点,医闹组织围攻办公楼至22日凌晨3点,声称再不按其要求赔偿,则将医院大楼炸毁。市政府责成医院赔款21万。6月23日,医务人员忍无可忍,自发组织到市政府门前请愿,要求严惩凶手……卫生部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47.8%的医务人员认为其社会地位与几年前相比有所下降,40.9%医护人员认为患者对其信任度降低了。33.1%的被调查者自感工作压力较大,36.9%的被调查者认为当前的执业环境较差,25.6%的医护人员曾经遭受过患者的语言侮辱或躯体暴力;88.1%的医护人员认为在工作中有必要防范患者在未来对医疗行为提出质疑和追究。医务人员维权现状医务人员维权现状2005年6~7月,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对全国270家医院进行相关调查的数据显示:全国有73.33%的医院出现过患者及其家属用暴力殴打、威胁、辱骂医务人员的情况。医务人员维权现状59.63%的医院发生过患者对治疗结果不满意,纠集多人在医院内围攻、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情况。医务人员维权现状76.67%的医院发生过患者及其家属在治疗结束后拒绝出院,且不交纳住院费用的情况。医务人员维权现状61.48%的医院发生过患者去世后,其家属在医院内摆设花圈、烧纸、设灵堂等情况。如何化解医患矛盾,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从而更好地维护医生权益,保证病人安全,已经成为一项亟待解决的难题。维护医务人员权益相关法律医务人员执业相关法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其他维权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卫生部、公安部“卫通[2001]12号”通告和《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维护正常诊疗秩序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维护医务人员权益的意义维护医务人员权益有利于保证患者安全长期在医患关系紧张的形势之下工作,很可能导致医生选择明哲保身,不敢承担风险高的治疗,不敢在医学上创新,这必将影响到医学学科的发展,医学发展的迟滞最终影响的是病人的权益。维护医生权益,有利于医生在诊疗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心态,最终的结果是更好地保证了病人的安全。维护医务人员权益有利于推进医疗改革重视和积极维护医务人员权益,可以最大程度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医务人员的积极参与和配合是医疗改革成功的关键。医务人员享有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一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二)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三)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四)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五)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六)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七)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条阻碍医师依法执业,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师或者侵犯医师人身自由、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二条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消护士福利等待遇。第十三条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护士条例》第十四条护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第十五条护士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四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侵权责任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医务人员享有的其他权益1.医院应该在下列节日期间依法安排医护人员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休假节日。2.医务人员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者,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3.用人单位应该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4.医护人员在应当休息的时间段被安排工作,有权从单位获得加倍工资补偿。医务人员享有的其他权益5.医护人员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单位也应支付工资。6.医护人员在工作中受到不公正对待时可通过法律或行政途径获得帮助。7.医护人员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益。“医闹”的产生的原因1.患者或家属往往对疾病治疗的期望值过高,认为只要出现死亡或伤残,就认为是医疗事故,就要求赔偿。2.在医疗损害赔偿案中,通过医疗事故鉴定得到公平、合理的赔偿相对历时长,且且花费较大,大多数患者因依法寻求公力救济的成本过高,于是转而寻求私力救济。3.医疗事故鉴定复杂,鉴定结论的公平、公正性颇受质疑。4.在有些医疗争议事件中,确实存在诊疗操作违规及医务人员不作为过失。5.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以后,患者自己承担的医疗费用部分增加,一旦治疗失败,家属认为人财两空,希望医院赔钱。“医闹”的产生的原因6.“大闹多赔、小闹少赔、不闹不赔”现象催生了“医闹”巨额利益,这是“医闹团体”出现的主要原因。7.部分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回答患者问题时不耐烦、出言不逊,激化了医患之间的矛盾。8.医患之间沟通不够,不能互相尊重,医患之间充满敌意。“医闹”的产生的原因9.部分患者和家属目的不纯,有恶意诉讼之嫌,而医院和政府为息事宁人,最终赔钱。因此产生了“职业医闹”。10.媒体一边倒的舆论报道,造成人们对医疗服务普遍产生怀疑,促使医患关系紧张。“医闹”的产生的原因社区医务人员维权的途径医务人员加强自律:社区医务人员要培育高尚的医德医风,消除红包、回扣等不良现象。医务人员加强同社区居民的沟通和交流:使双方能互相体谅,互相尊重,进一步改善医患双方的关系。医务人员规范诊疗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化操作以及医学界公认的诊疗检查技术实行诊疗行为。医务人员重视病人的知情同意权:在社区卫生服务中进行有风险的医疗护理服务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尽量告之药品的作用和用法.执行告知义务。上门从事各种诊疗操作时如安尿管、胃管、肌肉注射、输液等,在操作过程中对可能出现的注意事项、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告诉病人及家属,执行操作前与病人或家属签定相关协议书,有书面承诺,以作为法律依据。医务人员注意保护病人隐私:在从事社区卫生服务时,要注意保护病人隐私,不要伤害他人感情。如未经本人同意不能拍照、录音,不能用病人姓名作为宣传资料等。医务人员规范病案书写:社区医务人员必须养成一丝不苟的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格规范病案或健康档案的书写,认真、详细、准确地记录病人的相关信息。卫生服务管理者医疗机构应加强自律,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上狠下工夫,应建立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体系,保障医疗安全。卫生服务管理者要注意对全员进行关于医患沟通技巧、相关法律法规、医疗风险与危机意识等培训,培养医务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建立防范和解决医疗纠纷的机制。卫生服务管理者发生医疗纠纷时,要尽量与患者及家属保持接触,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来感化他们,为寻求法律解决问题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卫生服务管理者要注意改善医疗机构在公众中的形象,发生不良事件时不应一味回避媒体,而要从容应对,甚至主动联系媒体,善于正面运用舆论的力量,同时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维护医生权益。媒体媒体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如实报道,客观反映医疗中的事件,不能错误引导读者误入歧途。也要进行有助于维护医生权益的相关事件报道,引导病人理性地对待医生。政府积极推进医疗事故鉴定主任鉴定员负责制和错案追究制,不断提高鉴定质量,进一步推进医疗事故鉴定的透明度,提高其公信度。同时应尽快探讨建立独立于卫生系统的公正性强、高信度和透明度高的第三方医患纠纷调解中心。政府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在介入处理医患纠纷时应注意分清责任意外,不能为平息事件,一味要求医疗机构赔钱,助长不正风气,需要相对公平的解决纠纷的意识和方法,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政府应规范保险市场,使医疗责任险发挥其应有作用,把医院从复杂的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尽快还医生一个安静的诊疗环境,让医生把精力都用在病人的诊疗工作上,提高病人安全系数。政府根据当地卫生服务需求合理配备社区医务人员,减轻医务人员的工作量,保证合理的休息时间;增加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工资和待遇水平,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社会地位。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要依法对“医闹”进行处罚和打击,使医疗纠纷通过合法的途径得到解决切实保障医疗机构的良好秩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