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教育活动总结通用4篇【导读】这篇文档“思政教育活动总结通用4篇”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思政教育【第一篇】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一.普通话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PSC:PUTONGHUASHUIPINGCESHI)是一种是我国为加快共同语普及进程、提高全社会普通话水平而设置的一种语言口语测试,全部测试内容均以口头方式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不是口才的评定,而是对应试人掌握和运用普通话所达到的规范程度的测查和评定,是应试人的汉语标准语测试。1.考试简介普通话水平测试一律采用口试方式进行。应试人在运用普通话口语进行表达过程中所表现的语音、词汇、语法规范程度,是评定其所达到的水平等级的重要依据。2.考试内容(1)读单音节字词100个(排除轻声、儿化音节),(2)读双音节词语50个,(3)朗读,(4)判断测试,(5)说话3.考试时间全国普通话等级考试是一年两次,全国统一的,就按这个,没安排表,具体安排看当地政策。上半年是约3月报名,约5月考试。下半年是约9月报名,约12月考试。二.教师资格证书1.简介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人员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2.具体流程考心理学以及教育学(对于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习的全面辅导,通常是在下半年10月份举办,考试通常在2月底和3月初,合格成绩保留三年,因此最好一次性通关;在考心理学和教育学时,就要报名好考试的等级——幼儿教师/小学/初中/高中(职高)/中专/中职/高校,你的学历一定要高你报名等级一级,如果你要教高中就一定要本科或以上学历,另外高校教师资格证是提供给大学在职教师考的)拿上你的以上三个证(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外加毕业证、身份证、体检合格证、申请表,就可以去认定了。认定的时候教委会安排说课——也就是“试讲+面试”。认定的时候你要选好级别和科目了(就是要选好教小学或初中等等,和数学、语文之类的科目)说课30分钟,分:试讲15分钟和面试15分钟,教案考之前上网下一下模板,就可以了。3.申报要求1、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2、各级各类学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按省教育厅部署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合格。(申请者学历为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免于教育学、心理学考试)3、各级各类学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说课(说课分为:面试、试讲)。(申请学历为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如能提供3个月或以上的教学证明,可免于面试、试讲)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5、报名需要学历证、身份证、照片。6、没有教师资格证的是肯定无法取得正式编制的。三.英语四级考试1.简介英语四级,即CET-4,CollegeEnglishTestBand4的缩写。是由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持的全国性教学考试;考试的主要对象是根据教育大纲修完大学英语四级的大学本科生或研究生。目的是推动大学英语教学大纲的贯彻执行,对大学生的英语能力进行客观、准确的测量,为提高我国大学英语课程的教学质量服务。国家教育部委托“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1993年前名为“大学英语四、六级标准化考试设计组”)负责设计、组织、管理与实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2.考试内容包括五个部分:听力理解、阅读理解、词语用法与语法结构、完形填空、短文写作。全部题目按顺序统一编号听力理解部分测试学生获取口头信息的能力。录音材料用标准的英式或美式英语朗读,语速约为每分钟l30词。听力部分分值比例为35%,其中对话占15%,短文占20%.考试时间35分钟。阅读理解部分包括仔细阅读(ReadinginDepth)和快速阅读(SkimmingandScanning),测试学生通过阅读获取书面信息的能力;所占分值比例为35%,其中仔细阅读部分25%,快速阅读部分l0%.考试时间40分钟。完型填空(Cloze)测试学生各个层面上的语言理解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短文长度为220—250词,内容是学生所熟悉的题材。这部分的分值比例为l0%,考试时间l5分钟。写作(Writing)和翻译(Translation)部分测试学生用英语进行书面表达的能力,所占分值比例为20%,其中写作15%,翻译5%,考试时间35分钟。3.英语四级报名资格(1)考试对象限制在高校内部(2007年起)(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和六级考试对象分别是高等学校修完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的本科生;(3)同等程度的大专生或硕士研究生经所在学校同意,可在本校报名参加考试;(4)同等程度的夜大或函授大学学生经所在学校同意,可在本校报名参加考试;(5)1987年后毕业需要补考的大学本科毕业生。4.英语四级考试日期全国英语四级考试每年举行两次,具体时间是12月、6月的第三个周六上午9:00-11:20基础学部思政理论课教师岗位职责【第二篇】课教师岗位职责2020年4月19日基础学部思政理论基础学部思政理论课教师岗位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弘扬学院精神,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管理,稳定教学秩序,加快学院教学基本建设,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订本规程。第二条教师应按照《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和义务,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教书育人,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第三条教师应热爱学院,热爱学生,发扬诚信树业、忠诚奉献、勤劳节俭、奋斗不息的学院精神,拖进学院教学事业的发展。第四条教师应加强学习,在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水平的同事,努力探索既切合学生实际与培养目标又有托普特色的教育教学方法。第二章课堂教学第五条教师应提出选用本门课程教材及学生参考用书的建议。在条件成熟时,鼓励自编教材。(具体按教材订购、管理办法执行)第六条根据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教师应制订每学期的授课计划。授课计划一式三份,交系、教务处各一份,自留一份。第七条要认真备课,写好备课笔记,必要时要编写补充讲义。第八条要根据教学内容及学生实际情况组织教学。应做到教学内容充实,条例清晰,重点突出,理论联系实际,讲究教学方法,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注重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与提高。讲课要用普通话,板书要规范、清晰;要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第九条教师负有对学生听课考勤和维持课堂秩序的责任。教师应对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不遵守课堂纪律的学生及时进行教育,并把情况及时反映给班主任。对学生的听课考勤情况要如实记录在案备查,任课教师每学期末将“课堂考勤表”统一交基础学部。第三章作业与辅导第九条任课教师要根据课堂的教学特点,向学生布置适量的作业,既达到使学生对所学内容练习、复(预)习的目的,又不要使学生负担过重。第十条教师应认真批改学生作业,并定期讲评,作业原则上需全批全改,有特殊情况(如因教师任课班多,无法全批全改),则至少每次批改三分之一以上。对不合格的作业,应要求学生重做。第十一条教师要定期对学生进行课外辅导答疑,形式、时间、地点可由教师自行确定。第十二条作业批改情况应详细记录在案,对缺交、迟交作业的学生应有所记录并扣除平时成绩。第十三条教研室、系(部)要对教师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作不定期的检查。第四章教学纪律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第十四条任课教师必须按时上、下课。第十五条任课教师不得擅自调课、停课。如因特殊情况(如教师公出、病事假等)确需请假调课或停课,必须事先(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请假与调课、停课手续。一般情况下所停课时须在事后补足。若需较长时间停课的,还须经分管校长批准。任课教师不得私自请人代课。第十六条教师须具有良好的师德,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不说、不做有损于学院教学和教师形象的话和事。第十七条教师应按照职务聘任制的要求,主动、积极承担系(部)分配的教学任务。第十八条教师不能擅自离开教学现场价,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它事情,确保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安全。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岗位职责规程适用于绍兴托普信息技术学院全体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及兼课教师。第二十条本规程由基础学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随着托普学院的发展,本规程将作适当的修订与补充。修订权归基础学部。2020年4月19日思政部主任岗位职责【第三篇】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领导和主持思政部行政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2、领导制定教学、学科建设、师资培养、实验室建设等规划。对重点学科的发展、教学改革、管理改革提出意见,经部务会讨论通过,报学院批准后实施。3、负责本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对教学、办公室等人员的业务培养、考核等工作。4、制订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学期工作。参与对有关教学人员的使用、晋级、奖惩等工作的讨论。5、建立、健全并管理好本室的教学文件、教学档案、教学资料。组织教师编写教材、教学参与资料,主持或参加编写、审定工作。6、组织业务学习,定期组织本部门教职员工开会。开展教书育人和共建精神文明活动。坚持下班级听课并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和建议。7、领导和支持所属各教研室主任开展教学工作,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任务的贯彻执行情况,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8、负责掌握本部各种经费,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按职权审批行政、教学等各项费用。9、完成学院领导下达的其他任务。基础学部思政理论课教师岗位职责【第四篇】基础学部思政理论课教师岗位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弘扬学院精神,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管理,稳定教学秩序,加快学院教学基本建设,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订本规程。第二条教师应按照《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和义务,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教书育人,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第三条教师应热爱学院,热爱学生,发扬诚信树业、忠诚奉献、勤劳节俭、奋斗不息的学院精神,拖进学院教学事业的发展。第四条教师应加强学习,在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水平的同事,努力探索既切合学生实际与培养目标又有托普特色的教育教学方法。第二章课堂教学第五条教师应提出选用本门课程教材及学生参考用书的建议。在条件成熟时,鼓励自编教材。(具体按教材订购、管理办法执行)第六条根据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教师应制订每学期的授课计划。授课计划一式三份,交系、教务处各一份,自留一份。第七条要认真备课,写好备课笔记,必要时要编写补充讲义。第八条要根据教学内容及学生实际情况组织教学。应做到教学内容充实,条例清晰,重点突出,理论联系实际,讲究教学方法,注重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与提高。讲课要用普通话,板书要规范、清晰;要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第九条教师负有对学生听课考勤和维持课堂秩序的责任。教师应对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不遵守课堂纪律的学生及时进行教育,并把情况及时反映给班主任。对学生的听课考勤情况要如实记录在案备查,任课教师每学期末将“课堂考勤表”统一交基础学部。第三章作业与辅导第九条任课教师要根据课堂的教学特点,向学生布置适量的作业,既达到使学生对所学内容练习、复(预)习的目的,又不要使学生负担过重。第十条教师应认真批改学生作业,并定期讲评,作业原则上需全批全改,有特殊情况(如因教师任课班多,无法全批全改),则至少每次批改三分之一以上。对不合格的作业,应要求学生重做。第十一条教师要定期对学生进行课外辅导答疑,形式、时间、地点可由教师自行确定。第十二条作业批改情况应详细记录在案,对缺交、迟交作业的学生应有所记录并扣除平时成绩。第十三条教研室、系(部)要对教师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作不定期的检查。第四章教学纪律第十四条任课教师必须按时上、下课。第十五条任课教师不得擅自调课、停课。如因特殊情况(如教师公出、病事假等)确需请假调课或停课,必须事先(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请假与调课、停课手续。一般情况下所停课时须在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