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问题及律师答复1.员工合同未到期,而08年前社保怎样缴纳?答:应当自员工入职时开始补交社会保险2.法定节日工资按日工资3倍发放,宾馆能否将工资分成若干块,把基本工资定得较低(假设为260元,那么法定假日工资能否以此为标准计算,为37元)答:员工在未加班的前提下,月工资不得低于680元.3.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买保险,是否意味着用人单位给任何岗位员工工资至少在961员.对于酒店来讲,少数岗位难以操作,例如:清洁工.答:最低工资和社保的最低缴费基数是不同的概念.4.同一集团下属的2个独立企业,可以按4小时/天的非全日制合同用一个员工吗?答:在新的解释和实施意见出台前,这个方法是可行的.但由于其明显在规避法律,估计政府会出台相应的文件和解释予以规范.5.劳动者不愿缴纳社保8%怎么办,可以不给他参保吗?答:社会保险属于强制保险.即使劳动者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也应当履行代扣代缴的义务.6.如果劳动者自己缴纳保险费,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将单位承担的保险费补偿给劳动者.答:应当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社会保险.7.劳动者吃住在工作场地,能否作为24小时工作计算答:用人单位应当制订明确的工作时间制度和建立考勤制度,避免工作\休息不分的情形.如果劳动者的人身始终受到限制状态,是有可能被认定为24小时均上班的.8.用人单位员工手册及规章制度中明确了相关工作操作要求,如果员工违反其要求而受伤,请问:应该怎样处理?答:即使伤害事故系劳动者违章造成的,也不影响工伤的认定及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9.我宾馆的厨房工作承包给厨师全面负责,每月固定承包费.请问以何种方式处理厨师的劳动关系比较合适?答:应当与厨房的所有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具体变相处理方式,需针对实际情况处理.10.因为旅游业特殊性,在旺季员工可能常加班,淡季又较闲,那么旺季的加班可否调到淡季补休?答:依法报批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可以拉通计算工作时间。11.公司为员工已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他保险可以不缴吗?答:社会保险共有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用人单位均应当依法缴纳保险费用.12.竞业限制中甲方支付乙方的经济补偿金能否约定体现在乙方月薪中?答:不行,应当在竞业限制期按月支付补偿.13.事业单位用工有无特殊规定答:事业单位与没有事业编制的人员建立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相关规定;与有事业编制的人员为聘用关系,适用于人事制度,如果没有相关人事规范适用,才使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事业单位用工(与没有人事编制的人员形成的劳动关系)没有特殊规定.14.家在农村的女员工,年龄在50到60岁之间,且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如何签定?答:仍然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应当签定劳动合同.15.2008年是否必须用新的劳动合同书,以前的劳动合同是否继续使用?答:2008年前签定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16.员工工作满一年,可以享受年假;但企业是否必须给员工探亲假?答:探亲家系原针对国有企业的规定,是否适用于非国有企业,目前仍有争论.17.培训费用可否从工资中扣除?答:培训费属于企业的人力成本,不能从员工工资中扣除.18.劳动法规定,每周不得超过44小时,”劳动合同法“无规定,国务院规定40小时,我们企业是否可按”劳动法执行?答:企业应当按照劳动法执行(劳动合同法有新规定除外).即使安排员工加班,但其周工作时间也不能超过44小时.19.客房保洁工是按计件(也就是房间数)来执行工资的,可否按非全日制员工签定合同?答:非全日制工是相对与全日工而言的另外一种劳动合同形式,而计件工仅仅是工资的计算方式.所以,只要职工每日工作超过4个小时或每周工作超过24小时,就不应当签定非全日制劳动合同.20.厨房的小工可否签非合同制员工?答:我国已不存在非合同制员工这个概念,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定劳动合同.21.未到退休年龄,但办理了40,50的是否还要继续参保?答:应当参加社会保险(有相关文件另行规定除外).22.请问买断的工龄在续签劳动合同时能不能算作连续工龄?答:工龄是一个事实状态,只要劳动者连续工作,其工龄就应当从其入职时起算,类似于华为集团先买断工龄辞职,再重新就业的做法是不会导致工龄重新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