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规范提交人:人力资源部经理编号:H.R2005—0706批准:总经理生效日期:2005/07/06主题:入职培训制度分送:各部门目的:为配合新员工顺利完成酒店入职培训,增加对酒店各方面的认识,以及对酒店行来基础知识的了解。1、C级(含C级)以下员工,必须经过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的迎新培训。2、员工入职后,原则上第1个月需参加入职培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入职培训的,需由部门申请,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可在第2个月参加入职培训。3、考核成绩在45分以下者,需重新参加入职培训,成绩在46至59分者,可不参加第二次的入职培训,只申请参加补考。4、每位员工如二次补考不合格,不予再次补考机会,酒店将不再聘用该员工。5、遵守酒店《培训课堂经律》6、在培训过程中,如有两节课以上未参加者,取消当次参加入职培训的资格。并于一次再参加入职培训。7、培训时间为二天,培训期间无薪酬。8、必须穿着制服参加,仪容仪表须符合酒店的规定。9、军训时穿运动服或便装。10、不迟到、早退、旷工,迟到两次以上或合计时间超过15分钟的员工,取消当次考试资格。下一次参加入职考试。11、不可请其他员工代考,发现有此情况将不予终止该两名员工的聘用。12、尊重培训讲师和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