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3篇【导读】这篇文档“新政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3篇”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新政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1盘龙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保证便民服务中心规范、高效运行,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便民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注重实绩的原则。第三条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意见作为其年度考核以及推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第二章组织形式与考核方法第四条便民服务中心成立考核小组,由党委书记杜国发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余谦任副组长,党政办主任李悦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五条便民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实行日常考核和满意度测评相结合。日常考核主要包括服务质量、出勤和值班情况、制度执行情况,由群众接待和咨询监督服务窗口记载,月底进行公示;满意度测评年底由考核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六条窗口工作人员主要考核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行为规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等情况。(一)按规定着装、佩证上岗和摆放身份公示牌,对外办公用语规范。(二)自觉保持窗口工作环境整洁,窗口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办公资料等摆放整齐有序。(三)在工作时间不得有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或坐姿不雅、串岗聊天、嘻戏打闹、打瞌睡等行为。(四)按规定对因公、因私请假或上班时间中途外出,办理请假手续。(五)工作时间不得用电脑打游戏、聊天、看电影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第七条窗口工作人员主要考核遵守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情况。(一)政策咨询、办理事项时,有无推诿敷衍、导致当事人不满意的现象;有无因与群众争吵或服务态度、工作质量问题被群众投诉、被有关部门批评或被媒体曝光的情况。(二)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有无因告知不清,导致服务对象往返跑路的情况。(三)有无上班时间搁挂电话,对群众电话咨询不认真答复的情况。第八条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红包、礼品,严禁吃拿卡要。第四章奖惩办法第九条对不按规定签到、不按时上下班,迟到或早退的一次惩现金20元、扣1分,旷工一天惩现金50元、扣2分;对窗口值班清洁卫生打扫受到通报的一次惩责任人现金50元、扣2分。第十条对违反规定上班玩游戏、聊天等情况的一次惩现金50元、扣2分,情节严重,受到相关单位和媒体通报的一次惩现金100元、扣5分。第十一条对违反廉政纪律,借机收受红包、礼品以及吃拿卡要的一次惩现金500元、扣5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第十二条对违反政策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办理相关事项的一次惩现金50元、扣2分,造成工作失误并受到上级部门通报的一次惩现金100元、扣5分。第十三条年末对所有窗口和工作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得分占50%;每月日常考核平均得分占50%,两项相加即为工作人员总得分,窗口满意度得分加工作人员平均得分即为服务窗口总得分。第十四条按照工作人员得分高低,评选“党员服务明星”和“窗口服务明星”各1名,各奖现金500元。按照服务窗口得分高低,评选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各发给窗口工作人员一次性奖金500元、300元、200元;服务窗口得分在80分以下的不评选等次,得分最低的“最差服务窗口”,惩窗口工作人员现金各200元。第十五条镇党委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结合日常考核和年末满意度测评情况,进行专项考评,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主管单位,作为本人年度考核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第十六条违反《盘龙镇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规章制度》,年内被考核小组通报2次以上,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2次以上,或被评为“最差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排名末位的,向镇党委写出书面检讨,待岗6个月限期整改,停发全部福利,部门调整人员。第十七条违反本《考核办法》的扣款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在发放福利中扣除,弥补中心办公经费的不足。第十八条本《考核办法》由镇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考核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办法2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办法为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简称“中心”)窗口服务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服务水平。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一、首问责任制1、申办人前来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时,询问的第一个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2、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周到地接待前来办事的申办人,要做到热情礼貌、文明用语,并负责引导申办人前往主办窗口。3、首问责任人对于办事主体咨询的问题,应明确地做出答复。4、首问责任人的行为如有悖于上述规定时,按《镇干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二、一次性告知制1、一次性告知制是指服务对象到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咨询时,在职责范围内,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的制度。2、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受服务对象咨询时需一次性告知的内容:(1)如所咨询的事项属于本便民服务中心所承办的事项时,需告知其申办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是否收费、收费标准、投诉电话、承办工作人员等内容。(2)如所咨询的事项不属于本便民服务中心所承办的事项时,需告知承办的单位、承办人、联系电话、及其申办事项的名称、依据等等,必要时可以给予电话联系等方式帮助服务对象办理。4、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服务对象办事时需一次性告知的内容:(1)如所办理的事项属于本便民服务中心所承办的事项时,需告知其申办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是否收费、收费标准、投诉电话、承办工作人员等内容。如属于本窗口承办事项的且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有关方针政策的按接件办理,如服务对象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有关方针政策、不具备审批条件的按否定报备制办理;如不属于本窗口的,引导服务对象到相应的窗口办理。(2)如所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便民服务中心所承办的事项时,需告知承办的单位、承办人、联系电话、及其申办事项的名称、依据等等,必要时可以给予电话联系等方式帮助服务对象办理。(3)特定件和特殊件由窗口工作人员全权代为办理。5、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被服务对象投诉并确认投诉有要效的,按《镇干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三、A、B岗零缺位制度1、A、B岗工作制是针对我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在行政许可项目的受理、审核和许可等业务时,岗位第一责任人不在位时,规定相应工作人员代行承办的一种工作制度。2、便民服务中心的所有窗口岗位都要建立A、B岗工作制,各个岗位都要明确A岗(主办人)和B岗(协办人)。A岗(主办人)只确定一人,B岗(协办人)确定一人或一人以上。3、A岗责任人处理岗位工作后,要将有关情况主动告诉B岗。5、B岗应熟悉了解A岗的工作内容,A岗离岗期间代为行使A岗的岗位职责,对已明确规定的事项,应及时处理,待A岗返岗后主动说明代行职责的情况,并将有关材料、资料交A岗。6、窗口实行A、B岗制度,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在认真作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也要熟练掌握本窗口的其它业务,遇有急事或重要工作时,A、B岗应协同处理,保证工作繁忙时两个人可以同时办理一项业务,从而减少服务对象的等候时间。7、如果A岗请假或因事外出,B岗必须及时补上,不能延误工作,如检查发现有缺位,同时追究A、B岗的责任。四、日常考核细则1、到岗迟到或者早退,1次扣10元。时间长的扣30元。2、不按规定在窗口坐班的一次扣50元,如果不愿意在窗口坐班,可向主要领导申请变动工作。3、以其他工作弄虚作假请假的,查实一次扣50元。4、需下村或者办事、开会的,1天以内向中心主任或副主任请假;1天以上必须由分管领导批准。5、在岗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每次扣10元;6、在岗时间举止不雅的,一次扣10元;7、在岗时间擅自离岗30分钟的,一次扣10元;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8、服务态度不好的,一次扣10元;9、不服从中心管理的,1次扣50元。10、搞好卫生,当班人员不打扫卫生的扣20元;11、所有窗口人员物件摆放不整齐的扣10元。12、应在中心受理、办理的事件不受理、办理的,1次扣50元;13、对受理件不及时办理的,1次扣20元;16、不按照规定办理的1次扣20元;17、擅自收费的每件扣50元。18、被上级通报的,1次扣100元;19、因其他过错,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100元;五、奖励细则1、上报党政办信息被市级部门采纳的,奖励50元;2、中心每月对所有人员进行考核,评选当月政务服务明星一名,奖励200元;六、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3乡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乡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服务的规范化管理,落实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把我乡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成便民、高效、廉洁、诚信的政府服务平台,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二、考核办法和形式(一)考核办法:由乡政府分管便民服务中心领导负责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实行基本分100分。加超额完成任务分,减未完成任务倒扣分。(二)考核形式:采取动态与静态相结合,季度与年度相结合,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三、考核内容1、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分值20分)严格遵守便民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窗口管理办法》、《一次性告知制度》、《办件规则》、《限时办结制度》等制度、工作职责、工作规范的得20分。2、办事态度和效率(分值10分)办件准确率达到100%得5分,群众满意率达到100%得5分。3、到岗到位(分值20分)严格按规定到岗办公,自觉遵守中心工作人员考勤、值班制度得20分。4、学习、开会、报表和信息报送(分值10分)自觉遵守中心学习、开会、报表制度、完成信息报送任务得10分。5、工作作风(分值10分)团结同志好,思想作风正,大局观念强,服务态度优,遵纪守法好得10分。6、工作环境(分值10分)自觉遵守便民服务中心卫生制度,保持窗口整洁,办事须知、告知承诺书及其它资料摆放整齐的得10分。7、不乱收费(分值10分)严格按规定收费的得10分。8、资料归档(分值10分)档案管理规范,台帐、资料齐全的得10分。9、加分项目:原则上要求每个窗口工作人员每月向各级市级相关部门投稿1—2篇,被市媒体采用的每条加1分,被省级以上采用每条加4分。10、倒扣分项目:①不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的扣5分;未及时、准确、认真解答服务对象咨询的,每次扣2分;受理事项未按承诺时限办结,每超一天扣0.5分。②办事结果有差错,每起1分,接到投诉或举报,每次扣1分。③上班时间擅自离岗,每次扣0.5分;旷工半天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请假弄虚作假的,每次扣1分;值班擅离职守、不履行职责的,每次扣0.5分;全年累计请假30工作日以上扣10分,累计请假60个工作日以上的取消年终考核奖。④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工作会议、向上报表,每缺一次扣0.5分。⑤言行举止不文明的,出现一次扣0.5分;与办事群众及窗口工作人员间争吵的,每次扣0.5分;应当受理的事项借故不受理的每起扣1分;有吃、拿、卡、要等不廉行为的,每次扣3分。⑥工作台不整洁,穿戴不整齐每次扣0.5分;上班串岗、吃零食、玩游戏、头戴耳机听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事,出现一次扣1分;不打扫窗口、卫生区卫生的,出现一次扣1分。⑦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设收费项目或“搭车”收费等,经查实后每次扣5分。⑧资料不规范或资料遗失,每件次扣0.5分。⑨违反“六条禁令”,被检查组检查到没有遵守相关纪律规定,工作中被投诉查实且造成不良影响或被上级通报批评要求整改的,出现一次扣5分。四、考核奖惩乡党委、政府根据考核结果,对成绩优秀的窗口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