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前期与末季区域人才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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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前期与末季区域人才的变化-1-清朝前期与末季区域人才的变化一一以引见官员、鼎甲、翰林为例在清朝的不同时期,活跃于政治、军事、教育、文化舞台上的各省籍、各旗籍的人充当了不同的角色。开始是出身于辽、吉的旗人驰骋于政治、军事领域;后期则是湘、淮系统的人执军事、政治牛耳;两广人稍露头角;江、浙人始终是文化教育方面的佼佼者和政治上的主角之一。显而易见,各个地区的人才状况不同。这里说的地区是以省区划分的,然而在清代的多民族国家中,满族是统治民族,满人主要不以地域来区划,而是以八旗旗籍来区别,同时八旗又分出满、蒙、汉三种,旗人的八旗旗籍就相当于汉人的省籍。讲到区域人才要包括省区的和旗籍的两类人才较为全面,较为符合清代实际。清代区域人才的不同,在今存的清人笔记里可以找到很多纪录。段光清是安徽宿松人,宿松的邻县是太湖县,段氏在《镜湖自撰年谱》中写道:“太邑发人比吾邑原多,然其风气不如吾邑忠厚”①。这是说宿松出的科举人才不如太湖多,但民风比太湖好。这是在两个县之间进行比较。刘体智则在省区之间作对比,他说:“皖省科甲门第,逊于江浙,然于学问渊源,则较为早”②。认为安徽科甲虽不如江浙发达,但学术却不让于人。在文化上,周亮工以福建为例作说明:“闽中才俊辈出,颖异之士颇多,能诊者,十得六七”。“八闽士人,咸能作小楷,而会城人尤工此,两浙、三吴所未有,勿论江以北也”③。这样把江浙以外的人也带上了。刘继庄把江苏和江西作比较而赞赏后者,说“江西风土,与江南通异”;江南“虽美丽,而有富贵闺阁气”,江西“有超然远举之致”④。苏州人总以出状元多而自豪,不时招来非议,如云“苏州出状元,亦犹河间出太监,绍兴出惰民,江西出剃头师,句容出剔脚匠”⑤。将状元和贱民或卑贱职业者相提并论,自然含讥讽之意,然而也显出各地职业和人才的不同。人才和风俗的差异,也带来矛盾。刘体智指出:“南北风气不同,性情亦异,微特满汉不能一家,即畿辅与江浙亦分两派”⑥。他的目的是要说清朝皇帝重满轻汉、亲北疏南,不过这反映出了满汉、南北风情与人才的不同。若对清代各地区人才作全面说明,一篇文章难于做到,故本文只涉及清代前期和末季的官僚人才及科举人才。笔者在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以下简称“一史馆”)看到一些官员履历档,特别是雍正朝和光、宣时期的。“一史馆”的履历档,是皇帝引见、考察、任用官员形成的档案文书。被引见的官员包括四品至七品文官、三品至六品武官,以及少数三品文官及七品以下文武官。在引见过程中,被引见人要自写履历,其主管衙门也要为之写包括履历在内的申请引见报告,是以有履历文书的出现。履历中要书写姓名、年龄、籍贯、出身、经历、奖惩,因为皇帝在引见中有时会写出对其人的印象,所以有的履历文书中有朱批。“一史馆”今存履历档五万四千余件,并区分为三大类:宫中履历片、宫中档案履历单、宫中履历引见折。笔者主要利用这些史料进行本专题的研究,试图比较区域人才的异同及其变化,并希望能对产生这些差异的原因作些说明。一、省籍、旗籍官员统计表反映的区域人才差异笔者在履历档案中查阅了二千七百多个雍正朝引见官员的籍贯和旗籍,近三百个光绪十①段光清:《镜湖自撰年谱》道光二十年条。②刘体智:《异辞录》卷1《皖省学问渊源》。③周亮工:《闽小记》卷1《才俊》。④刘继庄:《广阳杂记》卷4。⑤梁绍任:《两般秋雨庵随笔》卷1《苏州状元》。⑥《异辞录》卷3《清廷亲北疏南》。清朝前期与末季区域人才的变化-2-八年(1892年)和四百五十四个宣统元年(1909年)引见官员的籍属资料,现利用它们制作出四份统计表,以期揭示不同时期区域人才的差异。表一、雍正朝各旗籍、省籍引见官员统计暨位次表①籍属旗籍省籍合计20满蒙汉军顺天奉天直隶山西山东河南江南江西浙江福建湖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四川陕西官员数8821937341491551629628849181232117833459371295982729百分率3.250.070.077.070.155.465.685.943.5210.551.746.638.54.293.041.252.161.364.7321.91100位次122041419876112165310131815179120令人吃惊的是陕西竟有近六百名官员被引见,占全部引见官员的21.91%,即1/5以上,位居第一,而且比第二位的江南高出一倍多,为其他地区所不能比。当然,那时的陕西包括今天的陕西、甘肃、宁夏和青海。但是这些都是落后地区,加进它们也不能解释陕西引见官员之多的疑问。江南(包括今之江苏、安徽两省哈上海市)位居第二,从前述人们对它的种种议论可知,是毫不足怪的。第三位是福建,达二百三十多人,可与江南媲美,也多少有点令人意外。这两省可视为第二个层次。第四至第十位的汉军、浙江、山东、山西、直隶、四川、湖广(包括湖北、湖南两省),引见人数均在一百名以上,是第三层次。第十一至第十五位的河南、满洲、广东、顺天、云南,是第四层次。下余的引见人数都在五十人以下,是为第五层次,蒙古、奉天尤少,江西竟然落至第十六名,也是出人意料。表二、光绪十八年各旗籍、省籍引见官员统计暨位次表②籍别满蒙汉军顺天奉天直晋鲁豫苏皖赣浙闽鄂湘粤桂滇黔川陕总计人数691522425366163512151741773885297%23.25.17.41.40.71.71225.411.84.75.60.32.413.82.42.412.72.71.7位次1641214111310105376159299138811在表二中,我们惊异地发现满人(含宗室成员)跃居首位,以六十九名占据引见官总数的23.2%,为第二位湖南的1.68倍,是当然的第一层次。湖南、安徽分居二、三位,第四位的汉军与它们的距离比较大,不能相提并论,故划为第二层次。第三层次有汉军、江苏、浙江、蒙古和江西。蒙古地位的变化,自然也是让人刮目相看的。此外都是第四层次,陕西引见官仅占总数的l.68%,少得可怜,而福建已跌落到最后一位。与光绪十八年(1893)仅差17年的宣统元年各地域在引见方面有没有变化呢?让我们看一看表三。表三、宣统元年各省籍、旗籍引见官员统计暨位次表③籍别满蒙汉军顺天奉天直晋鲁豫苏皖赣浙闽鄂湘粤桂滇黔川陕总计①“一史馆”藏档,宫中全宗·履历单·雍正朝,卷2—140,缩微胶卷第1盘。②“一史馆”藏档,宫中全宗·履历单·光绪18年,卷157—171,缩微胶卷第3盘。③“一史馆”藏档,宫中全宗·履历单·宣统元年,卷352—374,缩微胶卷第5、第6盘。清朝前期与末季区域人才的变化-3-人数1182629133177511363116268922162119831454%265.76.42.90.73.81.51.12.47.96.85.25.71.724.13.50.42.421.86.9位次15491571314102385121168161011123表中显示,满人居高不下,而且引见官员占到总数的25.99%,超过1/4,比前又有增加;江苏、安徽、陕西、汉军和蒙古成为次于满人的第二层次;湖南降到第六位,与直隶、广东、顺天构成第三个层次;云南、四川已降为第四层次,广西、奉天、山东、山西排到了末尾。光绪、宣统之间是清朝末期,我们把表二光绪十八年(1893)和表三宣统元年(1909)的引见官员的数字放在一起统计,制作成下表:表四、光宣之际各省籍、旗籍引见官员统计暨位次表籍别满蒙汉军顺天奉天直晋鲁豫苏皖赣浙闽鄂湘粤桂滇黔川陕总计人数187415117522101117526628419166323914171636751位次1651117101514114286161239161311127满洲引见官一百八十七人,为总数的1/4,位居第一,与第二位安徽的差距非常之大,几乎是三倍。安徽和湖南引见官甚为接近,形成第二层次。江苏、汉军、蒙古和浙江为第三层次。陕西、江西、广东及直隶构成第四层次,河南、顺天以下通为最后一个层次,奉天、广西、福建引见官均在十人以内,尤少。综合各省籍、旗籍引见官员的异同和变化,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一)各省籍、旗籍引见官员的比重,在不同时期变化比较大的,主要表现在首、尾几个位次籍别的变异上。清朝前期和末季的第一位分别是陕西、满洲,满洲引见官在雍正朝处于二十个位次中的第十二位,可是到了光、宣之际,一跃而居首位,而且成倍地超过第二位;相反,原来处于绝对优势的陕西,地位显著下降,在光绪十八年的统计中,落到二十二位中的第十一位,宣统元年有回升,光、宣之际保持在第七位,但属于第四层次,实际上是中间偏下地位,与雍正时期的状况无法相比。不同时期第一位的变化可谓巨大。第二位也处在变动之中,雍正朝包含江苏和安徽的江南,因当时江苏人才比安徽多,所谓江南,在人们观念里基本上是指江苏,可以笼统地说江苏居第二位;光绪十八年湖南跃居到第二位,而其在雍正朝与湖北在一起作为湖广才占第十位,上升极其明显;宣统元年江苏又恢复到原来位置;光、宣之际安徽处在第二位)也就是说第二位在苏、皖、湘三省中变动,并不稳定。湖南,当雍正朝与湖北一起为湖广时,居于中间的第十位,而到了光绪十八年上升到第二位,光宣之际保持在第三位,升势明显。雍正朝的第三位是福建,可是到光绪十八年却落到倒数第1的惨境,宣统元年地位虽有所回升,但光、宣之际合计,仍为倒数第二。末尾的变动之大与前列相似,最后一位,在雍正朝是蒙古,可是到光绪十八年它已上升至第六位,宣统元年又前进一步,光、宣之际也保持住了。光绪十八年末位福建,系由雍正朝第三位降下来的,前已说过。贵州在雍正朝位居第十七,光绪十八年为第八位,宣统元年是第十一位,光、宣之际也是第十一位,有上升趋势。总之,满洲、陕西、四川、福建、蒙古、湖南、贵州在引见官员中的地位变化巨大或较大,尤其是处在前列与后位的省、旗籍的变动显著,表明在清代的不同时期,相当部分的省籍、旗籍引见官员比重处于不稳定状态,升降不常。清朝前期与末季区域人才的变化-4-(二)一些省籍、旗籍引见官员比重处于比较稳定的地位,或恒在前列,或恒居中位,或永在末流。江苏在雍正间处于接近第二的地位,光绪十八年下降至第五位,这同乾隆朝苏、皖正式分治有关,稍后的宣统元年复为第二位,光、宣之际总算,则居于第四位。从总的情形看,它处在第二个层次,比较稳定。汉军在上列四个统计表中三个居第四,一个在第五位,处于第二、第三层次之间,应属于第三层次,但是地位是稳定的。浙江在四个表中,不是处在第五位,就是第六位,牢定在第三集团。由于第一位与第二位差距大,而且处在第二层次的也少,所以处于第三层次的汉军、浙江在引见官员比重上从总体来讲是在前列的。江西在表一中处在第十六位的后进层次,而在后三个表中上升到第七、八位,基本上属于中间层次。湖广通算的湖北,在前期是第十位,到清末以一省而为第十二位,可以说一直属于中间层次。广东在先为十三位、后为第九位,稳定于中间层次。山东、山西、直隶、河南在引见官员的比重方面。皆在第十名前后。上述这些省份是中间层次的稳定成员。顺天在四个表中的位置。依次是第十四,第十二,第九,第十一,实际上引见官员很少,是下层地位。在历次统计数字中,广西引见官加在一起,计四十三人,而总计引见人是三千四百八十名,它只占1.24%,比率异常小。云南累计为七十三人,占总数的2.1%,比率也小得很。奉天在统计表上的次序始终属于后列。无疑,滇、桂、顺天、奉天是稳定的后进省、府。(三)区分各省籍、旗籍引见官员的层次和地位。以上指出各个省籍、旗籍在引见官员方面的地位,并在局部问题上将他们区分为若干层次,至此,要作综合观察,即依据引见官员的实况和变动情形,将有清一代各省籍、旗籍作出层次的划分。笔者认为分成四个层次较为合适。即:第一层次,包括满洲、江苏、汉军、安徽、浙江五个省、旗籍;第二层次,有湖南、陕西两省籍;第三层次,省籍、旗籍较多,有赣、粤、鄂、直、鲁、豫、晋、川、闽、顺天、蒙古;第四层次,为滇、黔、桂和奉天。这四个层次,包括了二十二个省籍、旗籍,每一个特定层次,也就是它们在引见官员上所处的地位。这四个层次表明各行省和满、蒙、汉八旗处境不同,有先进、较先进、中间和后进的区别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