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各论概述第十四章劳动法刑法各论概述第一节劳动法概述一、劳动法的概念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不适用的情形:p233刑法各论概述(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1、劳动关系是一种结合关系当事人一方固定为劳动力所有者和支出者,称为劳动者;另一方固定为生产资料所有者和劳动力使用者,称用人单位(或雇主)。用人单位将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力作为一种生产要素纳入其生产过程。2、从属性的劳动组织关系劳动关系一旦形成,劳动者,要成为所在用人单位的成员。所以,虽然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但劳动关系建立后,双方在职责上则具有了从属关系。刑法各论概述3、劳动关系是人身关系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实际上就是劳动者将其人身在一定限度内交给用人单位。(二)产生劳动关系的一般形式是劳动合同。可以说,劳动关系全部为劳动合同关系,二者具有统一性。(三)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动活动,而需要方支付约定的报酬的社会关系。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刑法各论概述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3、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4、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着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但劳务关系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刑法各论概述(四)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1、用工主体的要求不同。雇佣关系中的用工主体范围相当广泛,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劳动关系中的用工主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条的规定,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包括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2、主体地位不同。雇佣关系中主体地位是平等的。它们之间是一种“劳务”与“报酬”之间的交换,受雇人可以不遵守雇佣方的刑法各论概述内部规定(当然也不享受雇佣方的福利待遇),受雇人还可以同时选择给两家以上的雇佣方提供劳务。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具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3、权利义务及国家对其的干预程度不同。雇佣关系是一种私法上的关系,强调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只要当事人双方的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国家就不予干预,其权利义务的调整主要参照《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规范。而对于劳动关系则有大量的劳动法规予以规制,比如劳动法对工作时间、最低工资、休息制度、工伤保险等等。调整其权利义务法律是介乎公私法之间的混合法——西方法学界称之为“社会法”。刑法各论概述三、劳动就业原则(一)促进就业原则(二)平等就业原则(三)双向选择原则(四)照顾特殊群体原则(五)禁用童工原则刑法各论概述第二节劳动者的主要权利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一)工作时间(二)加班加点(三)休息休假二、工资制度三、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一)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刑法各论概述(二)劳动安全措施管理制度(三)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制度(四)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处理制度四、对特殊主体的劳动保护制度(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刑法各论概述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一)主体的特定性(二)客体的单一性(三)权利义务的统一性第三节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的概念与特征刑法各论概述二、劳动合同法(一)概念调整劳动合同关系,明确劳动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适用范围1、境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3、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刑法各论概述三、劳动合同的订立(一)订立与生效1、订立的原则(1)合法原则劳动者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不能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2)公平原则劳动合同的内容公平、合理,在合法的前提下,合同双方公正、合理地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平等自愿原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刑法各论概述没有高低、从属之分,不存在命令和服从、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自愿原则是指订立劳动合完全是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真实意志,是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4)协商一致原则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对劳动合同的内容、期限等条款进行充分协商,达到双方对劳动权利、义务意思表示一致。(5)诚实信用原则合同订立中双方虽然没有形成合同上的权利义务,但双方也要承担一定的先合同义务。用人单位的先合同义务有: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劳动者的先合同义务有: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劳动者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用人单位刑法各论概述有权解除合同,劳动者还要承担赔偿责任。诚实信用原则对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原合同当事人也有约束力,可称之为后合同义务。用人单位的后合同义务有: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劳动者的后合同义务有: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劳动者也要遵守。刑法各论概述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但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3、协商一致并经签字或盖章生效。4、订立时的双方的权利义务(1)双方当事人的知情权(2)双方当事人的告知义务刑法各论概述(3)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的义务: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二)劳动合同的种类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刑法各论概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有以下几种情况:①协商订立。②法定强制订立。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③法定的推定签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刑法各论概述1.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三)劳动合同的订立内容刑法各论概述2.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1)试用期条款试用期因劳动合同期限和性质不同而有区别: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刑法各论概述试用期的限制性规定p240(2)违约金条款劳动合同在两种情况下可以约定劳动者违约时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责任,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第一种情况是涉及培训的情形第二种情况是涉及保密的情形刑法各论概述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的效力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四)劳动合同的无效刑法各论概述l.《劳动法》所称的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但()除外。A.劳动合同、集体劳动合同关系B.劳动工资、劳动保护关系C.劳动作息时间关系、岗位培训进修关系D.劳务投资与合作关系2、在我国,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除了各企业单位的劳动者外,还包括下列人员,但()除外。A.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的职工B.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职工C.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人员D.事业单位的聘用制人员E.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刑法各论概述3、下列内容中()不能成为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A.劳动环境B.劳动报酬C.职称评定D.智力成果4、林霞是一名中学高级教师,2005年退休后被一所民办中学高薪聘请继续担任教学工作。2007年年底,为新一年的岗位聘任和聘任待遇问题,林霞与学校发生矛盾。林老师认为,自己作为一名高级教师,又在该民办中学工作了两年以上,应当比后来的教师在工资待遇上更高一些,但在新一轮聘任中,她的待遇与另外两名刚刚调入的青年教师相差无几。于是引起林霞不满。对于这一纠纷,林霞可以通过()途径解决。A.依据事业单位有关人才纠纷的解决办法B.依据公务员法通过行政诉讼C.依据合同法通过民事诉讼D.依据劳动合同法先通过劳动仲裁刑法各论概述5、2007年1月,农村姑娘丁小丽在老乡带领下进城打工。几经辗转,她在一家私人企业找到了一份长日班的工作,但没有与这家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为了能赚到更多的钱贴补家用,她又通过老乡介绍,利用下班和双休日分别在三家人家做钟点工,都是每周一次,每次2小时。丁小丽的这几份工作中适用《劳动合同法》的是()。A.全部劳动B.仅有在私人企业的工作C.仅有双休日的劳动D.全都不能适用6、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下列条款中,()属于约定条款的范畴。A.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B.劳动报酬C.职业危害防护D.保守商业秘密刑法各论概述7、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时生效。A.订立了书面协议B.达成口头协议C.开始实际提供劳务D.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8、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是自()起。A.劳动合同建立之B.劳动合同生效之日C.实际用工之D.达成用工意向之日9、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A.10日B.20日C.1个月D.2个月10、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满刑法各论概述3年的,劳动期间的试用期应当()。A.不超过1个月B.不超过2个月C.不超过6个月D.不得约定试用期11、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和具体劳动内容、体现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依据是()。A.劳动法B.劳动合同法C.劳动合同D.实际用工1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